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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行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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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上饶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行方案》已经第4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1228

(此件主动公开)

上饶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行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9个部委《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17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2224号)以及《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赣交公路字〔2023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公交发展,助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的出行需求,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城乡发展实际,现就推进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制定以下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优化运营结构,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化进程,形成优质安全、畅通有序的城乡公交运营体系,让公共交通惠及千家万户,让群众出行更安全、更便捷、更舒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公益原则。城乡公交统筹发展是事关民生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加强对城乡公交一体化统筹发展的规划、组织、协调,建立城乡公交一体化长效发展机制。

(二)公交优先、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落实为民、惠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构筑线路布局合理、场站配套完善、道路通行顺畅、车况性能良好、价格实惠为民的城乡公交一体化运行网络。

(三)部门联动、分工协作原则。县(市、区)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协调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和沟通协调机制。交通运输、财政、公安、信访、自然资源、审计、司法、人社、应急、住建、城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强化服务管理,为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四)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原则。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合理制定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整合城乡客运线路和车辆,科学有序推进,实现城乡公交回归公益。

三、目标任务

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畅联城乡、便捷高效、智慧安全的城乡公交一体化服务体系,城乡公交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健全,有力支撑交通强市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各县(市、区)围绕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制定辖区内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客运班线改造,完善公交基础设施,公交线路延伸至镇村,深化交通运输和邮政、快递等融合发展,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已经实现县域公交全覆盖的县(市、区),继续巩固成果,进一步优化线路结构,加快客货邮融合发展进程。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推动广丰区、铅山县、信州区、万年县,2024年底前初步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建制村公交通车占比达60%以上,其他县(市、区)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确保2025年前初步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建制村公交通车占比达60%以上。力争十五五期间建制村公交通车占比达100%

——城乡公交运营服务进一步规范,城乡公交新能源车占比80%以上,城乡公交线路合理优化,票价在现有基础上下浮30%以上,服务品质明显提高,群众出行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1231日前)。

成立上饶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指导、督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县(市、区)政府是农村客运班线、客运车辆收购及解决所在地场站建设土地征迁费用,落实收购和征迁责任、运营补贴及场站等基础设施等工作责任主体。县(市、区)政府要出台收购细则,做好实施公交一体化工作风险评估方案,明确农村客运车辆收购原则、收购办法、收购程序。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社会稳定、实施改造等工作,确保各项推进措施按时序进度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城乡公交改造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11日至2025930日前)。

1.实施道路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对公交化改造的道路客运班线,各地要因地制宜出台改造和补偿政策。

2.建立健全公交补贴机制。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和补贴办法,合理确定公交企业利润,将考核指标与财政补贴机制挂钩,激发企业经营活动,保障良性发展。

3.做好运营基础保障,各地要切实好道路、桥梁、停车场、首末站、站亭牌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好日常维护机制,保障公交运营安全。

(三)完善提高阶段(20251231日前)。

及时总结公交一体化实施过程中的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完善规划,优化公交线路布局,实现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惠及广大城乡居民。不断提升城乡公交运营管理水平,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现代化更好的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全力推进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开展。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稳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

(二)加大财政支持。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着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使公交改革发展成果普惠广大城乡居民,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级对城乡公交一体工作推进成效显著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奖励,按当地公交改造后运营的车辆数,当年予以适当奖励,资金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农村客运补贴中的涨价部分统筹。

(三)强化宣传引导。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让社会各界了解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的目的意义,以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作为县(市、区)政府民生工程,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五)确保有序推进。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涉及社会多方利益,既关系到公交发展对城乡居民出行环境的改善,又涉及到相关利益方现实利益的调整。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实施过程中社会稳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风险评估,落实应急运力,及时处置和化解不稳定因素,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保障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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