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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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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预算法》、《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发[2019]8号)、《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饶发[2019]10号)、《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饶财绩[2022]4号)等有关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上饶市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乡村振兴局”)对2021年度乡村振兴局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评价结果如下:

一、部门概况和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 93号)和《中共上饶市委办公厅、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办发[2019] 2号)文件精神,组建上饶市扶贫办公室(挂市老区贫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于2021年更名为上饶市乡村振兴局,下属上饶市乡村振兴工作服务中心,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乡村振兴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上饶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水库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老区、贫困地区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全市深山区、地质灾害区移民和新建大中型水库(水电站)移民等各种移民安置规划。

(3)参与制定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水库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使用扶贫和水库移民资金;指导全市扶贫机构的财务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水库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查、审查和监督、检查。

(4)负责老区、贫困地区科技扶贫的培训、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建档立卡贫困群众“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水库移民的生产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干部培训工作。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社会扶贫工作;组织本市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协助贫困地区开展对外联络工作;争取并按规定接受境外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援助;负责外资扶贫款项的引进、管理等相关工作。

(6)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和水库移民统计监测工作。

(7)完成职责领域的相关人才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人事构成

上饶市乡村振兴局内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产业指导科)、水库移民管理科、村庄建设科(搬迁扶贫科)、社会扶贫与对外联络科(科技培训科)、督查考核科等6个职能科,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三)人员情况

上饶市乡村振兴局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一级调研员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2021年度在职人员11人。

二、年度工作计划

(一)认真谋划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起步期。我国的减贫战略将由集中性减贫治理向常规性减贫治理转型,由解决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转变,由主要解决农村贫困向统筹解决城乡贫困转变。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市情再认识,扎实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做好《上饶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相衔接。主动顺应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盼,积极探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相衔接的有效路径。一是以基层党建为引领。持续抓好党建扶贫“双推进”工作,继续管好用好驻村工作队,大力培养“明白人、带头人”,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以产业兴旺为重点。持续聚焦“十大产业”精准发力,支持好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努力构建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产业帮扶发展格局。三是大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当头炮”,提升“乡村颜值”和百姓“幸福指数”。

(三)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返贫。全面落实“四个不摘”,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坚持帮扶不松劲、脱贫不脱钩,做实做细脱贫攻坚的“后半篇文章”。一是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和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强化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等“两类人员”的动态监测,做到“一月一监测、一月一研判、一月一通报”。二是实施精准帮扶。综合运用产业就业、教育帮扶、健康帮扶等精准施策,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后续帮扶工作,不断提升脱贫群众持续发展的能力,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成色。三是强化兜底保障。织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精准认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真落实“脱贫不脱保”,同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确保兜准、兜住、兜牢。

(四)切实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动力不动摇。要持续深化“扶贫扶志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建立脱贫群众增收致富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的志向。要着力提高脱贫地区教育质量与脱贫人口受教育水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积极开展“三讲一评”活动,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提升脱贫户的荣辱感和自主意识,激发脱贫户内生动力。

、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1年,上饶市乡村振兴局部门年初结余资金为234.14万元,年初预算为381.27万元,实际拨付381.2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实际支出615.41万元,年末结余资金为0

按功能分类,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万元、农林水支出613.88万元,合计615.41万元。上述支出中,基本支出382.68万元,项目支出232.73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和上饶市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上饶市乡村振兴局制订了《上饶市乡村振兴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和出纳的职业素养、工作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制订了《上饶市乡村振兴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的配置、处置、管理和清查进行了规范。针对主要经费的管理单独制订了《上饶市乡村振兴局内部控制制度》、《上饶市乡村振兴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上述制度规定基本得到执行。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021年,上饶市乡村振兴局的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382.68万元,实际支出382.68万元。

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人员经费为352.89万元,较上年减少31.81%,日常公用经费为29.79万元,较上年减少11.65%。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支出。

2021年,上饶市乡村振兴局的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232.73万元,实际支出232.73万元。

各项支出金额分别为:农林水支出为231.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1.53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上饶市乡村振兴局年初预算数为4.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1.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3.15万元,节约比例55.3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预算

决算支出

节约预算(负数为节约)

金额

占比

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0%

公务接待费

4.33

1.18

-3.15

-72.7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0

0

0%

  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0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0%

合计

4.33

1.18

-3.15

-72.%

1、因公出国(境)费用

全年安排0人因公出国(境)团组。

2、公务接待费

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1.18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3.15万元,节约比例55.33%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全年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未购置公务车。

五、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中共上饶市委、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饶发[2019]10号)、《上饶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饶财绩[2022]4号),上饶市乡村振兴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绩效评价。通过采取查阅财务资料、数据填报、实地核查、重点抽查及调查问卷等方法收集相关评价数据,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对上饶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9分。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靶心不散、频道不换、扶志不停,持续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有力推动了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坚持力度不减,全面落实“不摘责任”。一是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由市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二是领导率先垂范、抓点促面,市县换届人事一到位,及时出台了《市县四套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挂点帮扶省定“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文件,明确了市县四套班子领导和法检“两长”挂点帮扶省定“十四五”乡村振兴重点村的挂点村,做到领导既挂帅、又出征。三是严格落实“市县抓落实、乡镇抓推进和实施”的责任机制,压紧压实县乡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的帮扶责任、村级组织的直接责任“四种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坚持标准不降,全面落实“不摘政策”。一是政策衔接有力有效。严格对标对表中央和省里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政策,市本级先后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等37个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配套文件,不断衔接优化政策,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规范化、精准化。二是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过渡期内,坚持“新政策没出台前,老政策一律不得停,新政策出台后,执行新政策”,全面提升脱贫稳定性和可持续性。1.基本医疗保障方面。脱贫人口全部纳入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框架,全面落实了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门诊统筹报销等政策,让广大脱贫群众“方便看病、看得起病”。2.控辍保学教育资助政策方面。健全完善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大力推进控辍保学,让脱贫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3.住房安全方面。全面开展了农村危旧房排查工作,按要求对C级住房进行维修改造,对D级住房进行拆除重建,确保所有农户住房安全。4.饮水安全方面。着力抓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同时,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加快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三是发展动能持续增强。按照“利益链条数量不少、利益联结质量不降、脱贫群众平均收入不减”的要求,持续推进产业帮扶、就业帮扶、资金投入三项举措,加速从单纯“输血”到综合“造血”转变,使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发展动能得到增强,可持续性得到充分保障。1.持续增强产业帮扶后劲。聚焦我市“十大”特色主导产业,指导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将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投向当地特色种养业,用好用足小额信贷政策,带动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产业发展。2.持续增强就业帮扶后劲。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平台专区招聘,提升就业技能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深入挖掘就业潜力,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稳定就业。3.持续增强资金投入力度。2021年,中央、省财政共下达我市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1819亿元,较上年增长10.58%,市本级投入9544万元,较上年增长6%。

(三)坚持靶心不散,全面落实“不摘帮扶”。一是持续开展定点帮扶。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市直单位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通知》,部署开展了全市新一轮驻村帮扶工作。按照“全覆盖”、“无缝对接”的要求,向969个省市县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以及其他类型村(含红色名村)派出了969名第一书记和958支驻村工作队。二是持续开展干部结对帮扶。在完善脱贫户帮扶责任人的基础上,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突发事件造成收入骤减、支出骤增困难户等“三类监测对象”进行重点帮扶,做到因户派人、因户施策。三是持续抓好干部培训。9月14日至16日,会同市委组织部在方干院举办了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题培训班,市直选派的144名第一书记(工作队长)等共计279人参加了培训。2021年,全市共举办各类乡村振兴干部培训班239期、培训22199人次,实现了对本系统干部、有关行业部门干部、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致富带头人示范培训“全覆盖”,切实提高了乡村振兴干部的政策知晓度和履职能力。

(四)坚持频道不换,全面落实“不摘监管”。一是健全完善动态监测预警帮扶机制。在全省率先组织14个相关市直行业部门,采取双月一调度、一研判、一反馈的方式,完善了“三类人员”信息数据“同步共享、分析比对、预警研判”的动态监测预警帮扶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结合农户自主申报、乡村干部和工作队上户摸排、行业部门的数据比对“三条线”,落实“三类监测对象”共4717户15849人,确保应纳尽纳,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因户施策。二是落实好巩固脱贫成果的考核衔接。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年度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考核体系和年度领导干部考核体系,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措施责任。三是常态化开展暗访督查。2021年,市本级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共对各地开展了5次专项督导暗访,并及时向各地反馈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举一反三,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同时,从2021年9月底开始,每周开展一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综合性调度,定期召开调度研判会议,对各地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报,督促整改。

(五)坚持扶志不停,全面做好总结宣传。一是组织编写了《上饶市脱贫攻坚大事记》《上饶市脱贫攻坚文献资料库》《上饶市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库》《上饶市脱贫攻坚音像图文库》《上饶市脱贫攻坚先锋模范库》,在上饶日报、上饶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辟了《小康圆梦》《数风流人物》等专栏专题。二是积极挖掘典型、表彰先进,推荐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8名、先进集体5个,推荐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106名,先进集体51个;举办了全国脱贫攻坚先进模范人物报告会,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学典型、促振兴的浓厚氛围。

2021年6月,我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我市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帮扶工作的做法被国家乡村振兴局推广,并在“学习强国”等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2021年,市本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典型经验做法在《江西省乡村振兴(扶贫工作)简报》上刊登的有4篇,在11个设区市中名列第一。我市率先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的做法得到省乡村振兴局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同时,2021年,除正常的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4919亿元外,还积极争取到中央、省财政各类奖励资金6900万元(其中,资金绩效奖励2900万元,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奖励2900万元,统筹整合奖励1100万元)。       

、整改措施或建议

上饶市乡村振兴局非常重视预算执行工作,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但也要继续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一是预算编制要进一步精细化,做到在预算收支项目中能体现实际收支的各个项目,预算的目标设定及配置要科学合理、符合规定的要求,切实为预算执行提供依据和标准;二是应不断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当前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加强绩效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增强绩效管理理念,竖立起“支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思想认识,应成立绩效评价小组,按照“预算法”的要求,主动做好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的工作,制定各项制度,形成一套符合本单位的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附件: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上饶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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