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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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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拓展参保患者用药购药渠道,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医药机构的评估准入管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出台了《上饶市基本医疗保险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准入工作方案》(饶医保中心字〔2022〕9号)。

二、政策依据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双通道谈判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发〔202115号)、《上饶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遴选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饶医保办字〔202123号)

三、主要内容

1.评估对象:通过辖区内医保部门初审的43家医药机构

2.评估程序:成立评估专家组和监督指导组,原则上双通道医疗机构的遴选采取书面遴选方式确定,确有必要可进行现场遴选;双通道药店的遴选采取书面遴选和现场遴选的方式进行。现场评估从20222月17日至28日止。对书面材料综合评估达到85分及以上的进行现场遴选,如经现场发现实际情况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取消资格。

3.评估内容:详见《上饶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遴选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饶医保字〔2021〕23号)相关要求

四、实施安排

市医保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遴选确定“双通道”一条机构,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对接。具体时间将在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后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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