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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团体标准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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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社会发展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市场监管分局,市本级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团体的标准化水平,推动我市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和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民字〔2022〕57号)的要求,积极开展社会团体标准化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社会团体开展标准工作,依据市场需求制定标准,或是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或是执行更加严格的标准,能充分体现社会组织自身价值及发挥自身优势,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推进行业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第一阶段(2024年4月--5月):民政和市场监管部门,邀请标准化专家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展团体标准制定业务培训,提高社会组织负责人制定团体标准意识,推动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有序进行。

(二)第二阶段(2024年6月):开展团体标准申报工作,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根据章程业务范围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结合自身优势,认真填报《2024年标准制修订计划》(见附件)报当地民政部门。

(三)第三阶段(2024年7月--10月):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社会团体制修订团体标准的起草、立项、评审的业务指导,社会团体将制修订的团体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s://www.ttbz.org.cn/)进行发布。

三、健全实施体系

(一)加强标准实施应用。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实施,推动按标准建设、用标准管理、依标准服务,实现标准化工作与社会团体业务深度融合。

(二)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按照“示范引领,逐步推广”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工作基础较好、有积极性的社会团体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加快建立本地区团体标准体系。

(三)加强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建立标准实施监督体系,通过质量检测、专家评估、现场检查等方式,定期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主要设施的标准执行情况开展评估,促进标准实施与社会团体工作质量同步提升。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把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列入年度目标任务,让标准化建设成为社会团体提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和重要基础。强化对社会团体开展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指导,提高社会团体标准研制及应用推广能力。

(二)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团体标准化工作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团体参与团体标准积极性、主动性。争取财政部门的经费支持,对标准化工作突出的社会团体和先进标准项目,给与一定资金奖励。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团体的团体标准制修定在参与社会建设和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社会团体标准化典型案例,提高社会组织对团体标准的认识,为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市民政局联系人:程翠玲,0793-8198296

电子邮箱:mgj8198992@163.com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晓康,0793-8316306

电子邮箱:602353642@qq.com

附件:2024年标准制修订计划表

 上饶市民政局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2024年标准制修订计划表

标准名称

提出部门

起草单位

拟发布时间

备注

备注:请于2024年6月25日之前将计划表电子版和盖章PDF版反馈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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