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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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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办法》(赣科规[2023]1号),省科技厅对2019年、2020年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结果公示(见附件)。

评价等级为优秀的新型研发机构,将根据相关政策文件予以奖励支持;评价等级为限期整改的新型研发机构,限期整改时间为一年;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新型研发机构,取消资格。

公示期至2024年1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评选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省科技厅书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收到的异议,我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逾期和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0791-86254241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  0791-86263938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791-86265917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附件:

2023年度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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