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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优化审批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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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1〕14号)要求,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职责范围内等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4项)进行改革,通过优化审批服务,压减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

  现将相关事项改革情况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饶市施行。

  附件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

                         

  上饶市生态环境局

2021830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上饶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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