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了《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以下简称《安排方案》),2024年继续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集中力量办好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实事,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4〕4号)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2024年继续实施民生实事项目。
二、起草过程
市财政局作为牵头部门,自该项工作启动以来,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工作布置阶段。将民生实事项目分解落实到相关牵头部门(单位)。二是研究起草阶段。各相关牵头部门(单位)与省直对口部门(单位)衔接,确定我市各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汇总形成《安排方案》。三是征求意见阶段。征求了7个牵头部门(单位)、6个责任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意见,同时报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了《安排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1.任务目标
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5亿元,其中,新增扶持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占当年贷款发放量的50%以上。新增担保基金850万元。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调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脱贫人口、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六类重点群体)等使用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就业。根据团省委“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面向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招募选派大学生志愿者赴乡村振兴一线开展志愿服务,确保在岗服务大学生志愿者不少于1000名,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为乡村振兴注入青年人才力量。”的工作安排,上饶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保在岗服务大学生志愿者不少于30名。
2.服务对象
创业担保贷款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退捕渔民);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
②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人员。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①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②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1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95%及以上的小微企业。
③无拖欠职工工资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同时满足上述要求。
2.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生。
(二)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1.任务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同步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照料护理补贴。
2.服务对象
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
3.服务内容
为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金通过银行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至低保对象家庭账户。为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特困供养金通过银行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个人账户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集体账户。为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根据委托照料服务协议,通过银行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给受托方。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通过银行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发放至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集体账户。
(三)提高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1.任务目标
基本生活保障。5月底前,市、县(区)民政和财政部门印发文件,按照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确定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地区标准,并按新标准补发2024年1月以来生活费。每月15日前足额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和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做到“应保尽保”。
心理健康服务。3月底前,对2023年度心理健康评估为中风险(边缘)、高风险(异常)的困境儿童,制定个案帮扶计划,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落实心理干预等关爱措施;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监测评估,落实个案管理服务,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心理需求,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分类制定心理关爱方案,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心理慰藉等帮扶服务。
探视巡访服务。按照“儿童优先、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开展探视巡访,建立健全探视巡访服务档案。
2.服务对象
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留守儿童。
3.服务内容
按时足额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孤儿监护人(抚养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或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江西省孤儿基本生活费申报审批表》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由乡镇(街道)核实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弃儿童,由福利机构负责提供办理批准孤儿、弃婴入院手续的相关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基本生活费。
按时发放残疾孤儿和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或所在村(居)委会向社会散居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核验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照料护理补贴。
对2023年度心理健康评估为中风险(边缘)、高风险(异常)的困境儿童,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在家庭探访、咨询服务、爱心帮扶等方面给予精准关爱服务;加强对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的监测,对新增纳入保障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摸排出来的重点儿童,开展心理健康评估,“一人一档”建立心理健康档案,落实心理干预等关爱服务。
探视巡访内容主要围绕“一问、二看、三讲、四服务”展开。一问:问具体需求。二看:看儿童个人状况、看监护状况。三讲:讲道德、讲安全、讲法律法规。四服务:以需求为导向适当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生活帮助、学习辅导、文体娱乐、心理慰藉、心灵教育等服务,使他们生活有人管、学习有人教、成长有人导、心灵有人抚。
统筹发挥12355青少年服务台、童心港湾、阳光驿站等阵地作用,服务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常态化开展心理辅导、情绪疏导、情感关怀、法治宣传、自护教育等服务。
(四)改善残疾人生活和照顾服务
1.任务目标
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根据区域经济水平和残疾类别、特点及需求,对2166户以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满意率达80%以上。
2.服务对象
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实施对象范围原则上为具有江西户籍,年满16周岁,低保户和易返贫致贫人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精神、智力和肢体残疾人,未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照自主吃饭、穿衣、上下床、如厕、室内行走、洗澡等6项指标有4-6项不能达到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拓宽实施对象范围。
对全市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进行补助,优先安排困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等重度残疾人家庭,统筹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各地可视情况提质扩面。
3.服务内容
为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县级民政、县级残联逐级分类审核审批,根据需要及当地托养服务模式委托个人或社会组织或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根据各类别残疾人家庭需求和实际情况,一户一策、因人施策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包括厨房改造、卫生间改造、配发无障碍设施设备等。有改造意愿的残疾人或监护人持第二代残疾人证向乡镇(街道)提出改造申请,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无障碍改造需求等资料;乡镇(街道)汇总并报县级残联,由县级残联对申请对象的资料进行初审和入户调查,确定改造对象并公示后,再进行改造施工并验收。
4.服务标准
采取居家照护和日间照料的,对提供服务的个人、组织或机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在残疾人综合托养服务机构托养的,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在农村公办养老院托养的,参照我市特困人员供养和护理费标准给予补助。
(五)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任务目标
建设15家区域中心敬老院。建设68个“一老一小幸福院”。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按月给予一定补助;对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予以适当补助。
2.实施内容
推进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各县(市、区)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按照“一县一方案”的原则制定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因地制宜设置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统筹各方面资金进行新建或改造提升。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行乡镇敬老院县级直管,加强运转经费保障,全面提升乡镇敬老院硬件设施和服务管理水平。
推进“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敬老院资源优化配置和“一老一小幸福与”建设改革的通知》,各县(市、区)在充分调查论证、安全评估和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中腾退的闲置校园校舍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老一小幸福院”,整合养老、儿童各类服务资源,打造“一老一小”综合服务平台。
推进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各县(市、区)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救助对象,按月给予一定补助。
(六)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
1.任务目标
到2024年底,老年助餐服务扩面增量实现新突破,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广泛开展。
2.服务对象
有助餐服务需求的老年人,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
3.服务内容
合理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相结合,新增89个以上城市老年助餐点;农村地区要依托已有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一老一小幸福院”提供助餐服务,原则上不新建,有需求的地方利用闲置的老村部、校舍以及民房等资源改建。
提供多种助餐服务模式。以解决老年人“吃饭难”为重点,完善街道-社区-小区并送餐上门的助餐服务网络,在街道层面建设中心食堂(厨房),老年人口多、助餐服务需求大的社区开办社区老年食堂;社区和小区依托现有设施设置老年助餐点,并依托社会餐饮企业、养老服务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送餐网、外卖送餐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配送餐。在农村推动已有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开展运营,建设一批“一老一小幸福院”开展助餐服务;在偏远地区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发展邻里助餐点。
实施精准分类补助。对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助餐点)用餐的老年人,县级财政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分类给予差异化用餐补贴,重点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支持各地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发放老年助餐消费券,让老年人享受看得见的实惠。
(七)优化出生缺陷防控服务
1.任务目标
为全市孕产妇及新生儿免费提供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包括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检查)、胎儿九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产前血清学筛查、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筛查、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等8项服务。
2.服务对象
全市孕产妇及新生儿。
3.服务内容
开展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全市孕妇每孕次免费提供一次超声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检查)、产前血清学筛查、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和两次胎儿九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为新生儿免费提供一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包括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G6PD),以下简称“遗传四项”)、听力筛查、耳聋基因检测、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包括体格检查、心脏杂音听诊和经皮血氧饱和度测定)。
咨询随访管理。全市各级定点机构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指导,召回初筛阳性的孕妇和新生儿并进行随访管理。将需要进一步做产前诊断的孕妇转介至产前诊断机构;将产前诊断阳性孕妇纳入孕产妇高危专案管理;对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的新生儿纳入高危儿管理,并转至相关机构予以诊断干预,形成服务闭环。
明确定点机构。市妇幼保健院为出生缺陷防控服务市级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全市项目工作管理、技术指导、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各县(市、区)卫健委需确定一家医疗保健机构作为项目管理机构(原则上为同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项目工作管理、信息上报等。
(1)产前筛查服务机构。
①市级项目管理机构为市产前诊断中心(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孕妇产前筛查工作的培训、指导、质控及相关技术规范的制定。
②定点超声检查机构和定点检测机构。市级定点超声检查机构为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和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负责超声胎儿颈部透明带检查(NT检查)与胎儿九大畸形超声常规检查。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市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为市级产前血清学筛查定点检测机构;其他县(市、区)有资质的产前筛查机构负责本机构内产前血清学筛查,无开展相对应项目血清学筛查检测资质的产前筛查机构,应与市产前诊断中心(市妇幼保健院)签订服务协议;各县(市、区)定点超声检查机构和定点检测机构必须是产前筛查机构。
③采血机构。各产前筛查机构均应开展采血服务。不具备血清学产前筛查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应与辖区内相关产前筛查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开展采血服务并及时送检。
(2)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机构。
①遗传四项、耳聋基因检测。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为市级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全市新生儿遗传四项和耳聋基因检测工作的培训、指导、质控及相关技术规范制定。
定点检测机构。遗传四项、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定点检测机构为市妇幼保健院。原则上各级助产机构均应开展新生儿足跟血采集等服务。各级助产机构采集新生儿足跟血后将血样标本递送至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测。
②听力筛查。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为听力筛查市级项目管理机构,承担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及信息上报等工作。各级助产机构均应由接受培训并考核通过的人员开展听力筛查服务。
③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为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的市级项目管理机构,承担人员培训及业务指导等工作。市级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定点机构为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上饶东信第五医院。为保证筛查质量,各县(市、区)卫健部门对辖区医疗保健机构的筛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后,指定一家或多家筛查工作人员考核均合格的机构为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定点机构。
(八)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
1.目标任务
落实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生一件事”一链办理,对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切实提高新生儿基本医保参保覆盖率,更好保障新生儿医保权益,持续改善生育养育环境。
2.服务对象
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并按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
3.服务内容
优化新生儿参保登记流程。加强医保、卫健、公安等部门协同,建立健全新生儿出生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办理、医保参保“出生一件事”线上一链办理,提高线上办理率和办理成功率。各级医保、卫健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加强政策宣传,新生儿出生后,医疗保健机构协助新生儿家长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平台“出生一件事”办理专区线上申请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新生儿相关信息,数据自动传送至公安部门办理完户籍信息,医保部门接收到公安户籍信息后自动完成参保登记,同步开通待遇享受。后续资助参保年度,由新生儿家长按年度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通过“赣服通”医保专区等平台申报确认资助参保信息。
落实新生儿参保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新生儿参保属地原则,按照“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方式,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运行年度,将资助新生儿参保补助资金拨入市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确保新生儿参保“应补尽补”、医保待遇及时支付。
3.服务标准
新生儿资助参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每年公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确定。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其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其中对在2024年1-3月政策正式实施前已自行参保缴费的,其财政资助参保周期顺延一年。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对超过90天办理参保登记的,其个人缴费仍由财政全额资助,待遇享受按照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九)开展“可躺式”课桌椅进校园试点
1.任务目标
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试点配置“可躺式”课桌椅,提供更好的午休条件,改善学生午休睡眠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实施内容
为全市100以上所试点学校配置“可躺式”课桌椅,总套数为29521套。
(十)加强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推广运用
1.服务目标
在全市所有县(市、区)的乡、村两级应用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面向基层医生提供人工智能全科辅助诊疗、治疗方案推荐合理用药服务,推进乡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集采药品全过程可追溯。优化拓展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功能应用,与12家省属重点医院、部分市县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逐步实现脑部、胸部、心血管影像数据等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查询互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出院记录共享。
2.服务内容
推进乡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运用全覆盖。按照“填平补齐,发挥作用”的原则,深入推进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向从事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延伸,实现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全覆盖,乡镇卫生院每日活跃率在90%以上。推进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与智慧医保“村村通”贯通融合,加大对乡村医疗机构人员培训力度,不断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便利度。
推进影像数据等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建立“标准规范型”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机制,明确检查检验互认项目清单,推进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逐步向二级及以上医院延伸,在部分市县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加快实现脑部、胸部、心血管影像数据等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查询互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出院记录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四、特色亮点
一方面,坚持“一件事、一方案”,注重系统施策。继续按照“一件实事一个方案”的原则,由市直责任部门制定10个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事的任务目标、实施内容、实施步骤等内容,老百姓通过具体方案即可直接了解政策内容、弄懂申报流程、掌握评价方式,提高获得感和体验感;县(市、区)更加清晰、明了掌握实事筹备、实施、验收各环节职责和时间节点,通过加强上下联动,民生实事责任更实、管理更严。
另一方面,坚持“边谋事、边排钱”,注重统筹谋划。坚持“谋事”和“排钱”有机融合,在政策谋划阶段,科学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防止脱离财力实际、超越发展阶段搞过渡保障,确保财力可承受、制度可持续。
五、新出台实事
今年的10件民生实事对比2023年10件实事,主要是将已形成良好机制的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加大婴幼儿入托补贴补助力度、加大自动体外除颤器投放力度等转入常态化工作,由市直主管部门继续实施;在此基础上,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将就业创业、养老服务、出生缺陷防控、智慧医疗等需要巩固完善的民生工作继续作为今年的民生实事来办理;另外,结合实际新推出几件暖民心、顺民意的实事。具体是:发展老年人助餐服务,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开展“可躺式”课桌椅进校园试点。
解读单位:上饶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93-868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