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征求31个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征得15条意见建议,其中采纳15条、部分采纳0条
序号 |
提出意见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1 |
市商务局 |
一、建议将第1点:加强行业管理,责任部门调整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理由: 1.2019年机构改革,我市商务行政综合执法队伍和职能已全部转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各类餐饮企业,商务部门既不管审批,也不发放任何证照,无法对其进行监督、监测;商务部门没有任何工作渠道掌握相关调查数据。商务部门主要依托市级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开展餐饮行业相关工作。 2.从工作实践看,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直在履职。近年来我市创文、创卫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中,餐饮企业反食品浪费工作等均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实施。 3.市管部门是网络交易平台(包括外卖平台)的监督管理部门。一是《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3月15日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公布):对“网络交易行为”及其监管部门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下简称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二是省市管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实施意见》(赣市监网监〔2022〕1号)之“二、重点任务、(一)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管理,唯一的责任部门为“省市场监管局”。 二、建议将第3点:整治外卖食品浪费,责任部门调整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删除“市商务局”。 理由: 1.市管部门是网络交易平台(包括外卖平台)的监督管理部门。一是《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3月15日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公布):对“网络交易行为”及其监管部门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即“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下简称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五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二是省市管局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实施意见》(赣市监网监〔2022〕1号)之“二、重点任务、(一)加强网络餐饮平台管理,唯一的责任部门为“省市场监管局”。 2.《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市监总局令第31号):①第十二条: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的,所提供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应当无毒、清洁。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②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供的食品配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五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反食品浪费措施。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反餐饮浪费专项整治的通知》(赣市监办食经〔2022〕18号,网址为:http://amr.jiangxi.gov.cn/art/2022/11/11/art_22493_4215630.html):“二、整治措施:(一)开展自查自纠。餐饮服务经营者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重点自查自纠是否落实以下要求:2.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5. 提供自助餐服务的,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6.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二)开展专项监督执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重点检查惩戒以下行为:1.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建议将第14点:完善标准体系中,“开展《绿色餐饮经营与管理》《绿色餐饮企业评价规范》等标准宣贯工作,督促各餐饮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在餐饮领域有关地方标准制定中贯彻反食品浪费要求。”责任部门删除“市商务局”。 理由: 1.省商务厅未部署开展创建绿色餐饮企业等相关工作任务。 2.反餐饮浪费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订,不属于市、县餐饮行业协会职责范围。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开展餐饮行业的普法宣传工作应由具备执法职能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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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妇联 |
四、建议将表格第12点加强家风建设中第1小点和第2小点合并为1点,内容建议修改为:落实全省“绿色家庭创建三年提升计划”,结合全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化家庭爱粮节粮活动,选树爱粮节粮类最美家庭,鼓励家庭成员主动践行节约资源、节约粮食的生活方式,弘扬勤俭节约良好家风。 五、第12点中持续推进“巾帼种粮能手”寻找选树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在种粮兴粮中作用。调动种粮妇女积极性,引导动员广大种粮妇女多产粮、产好粮,积极营造爱粮兴粮节粮浓厚氛围。建议修改为:开展“巾帼种粮能手”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在种粮兴粮中作用。调动种粮妇女积极性,引导动员广大种粮妇女多产粮、产好粮,积极营造爱粮兴粮节粮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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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气象局 |
1.建议将“(三)加强绿色低碳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支持……推动一批高价值绿色低碳技术专利实现产业化。(市市场监管局,年内持续推进)完善中国气象局温室气体及碳中和监测评估中心上饶分中心运行机制,推动我市温室气体监测全覆盖。(市气象局,年内持续推进)”建议修改为:“完善上饶温室气体观测运行、管理和评估机制,推动我市温室气体监测全覆盖。(市气象局,年内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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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交通运输局 |
1.“(六)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打造若干个区域性物流中心,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启动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试点建设。(市交通运输局,12月底完成)出台上饶市绿色水运项目建设指南,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推动纯电动中重型货车示范应用,开展庐山西海氢能动力旅游船舶运营试点,全年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比例分别达X%、X%。(市交通运输局,12月底完成)”修改为“(六)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打造若干个区域性物流中心,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12月底完成)推进长江经济带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全年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比例分别达80%、45%。(市交通运输局,12月底完成)” 修改理由:1.我局无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管理职能。2.目前我市水运项目建设均为省级层面主导,我局配合推进,建议删除“出台上饶市绿色水运项目建设指南”。3.我市目前无纯电动中重型货车示范点和氢能动力旅游船舶运营试点。4.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比例分别达80%、45%,目前省厅正在征求意见,如有变动将及时沟通。 2.“(七)......开展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扩大农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范围,推动农村用能清洁化。(国网上饶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年内持续推进)”修改为“(七)......开展农村电网巩固提升,扩大农村充电基础设施覆盖范围,推动农村用能清洁化。(国网上饶供电公司、市发改委,年内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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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1.“(七)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推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等市场化机制,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打造“全电食堂”,力争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达X%。”中数据指标参照上级正式文件指标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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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城管局 |
1.建议“(七)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第一点修改为“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力争70%的县(市、区)达到省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删除“X%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并补充增加市住建局为责任单位。 修改理由:除市本级已创成国家园林城市外,今年内市域其他县(市)无法完成创建任务,故建议删除。且“(七)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中涉及海绵城市的内容,该项工作牵头单位为住建部门。 2.建议“(十)强化城乡环境治理。”中,相关数据补充为:中心城区(含广丰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德兴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力争突破50%。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100%。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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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住建局 |
1.将第七条数据补充如下:“(七)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争城市建成区44%以上面积达标。推进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力争X%的县(市、区)达到省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标准,X%的县(市、区)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市城管局,12月底完成)推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等市场化机制,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打造“全电食堂”,力争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达X%。(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12月底完成)持续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稳步提高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比例,到2024年底,城镇新竣工建筑星级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12%以上,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37%以上。(市住建局,12月底完成)”。 2.“(十)强化城乡环境治理。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X%以上。(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12月底完成)”黑臭水体这块工作主管部门为城管部门,不涉及住建工作职能,建议责任单位删除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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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8.建议将“工作要点(八)”中的牵头单位由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替换为市生态环境局。 修改理由:碳排放监测分析等业务工作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我局无相关职责;“双碳”数智管理平台建设使用管理工作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我局无相关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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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生态环境局 |
1.建议将“(九)深入推进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X%”修改为“深入推进鄱阳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专项行动,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5.5%” 2.建议将“(九)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以PM2.5控制为主线,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X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X%以上。”修改为“(九)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以PM2.5控制为主线,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9.9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3.6%以上。” 3.建议删除第九条中“加大PM2.5持续改善、新污染物治理等重点领域技术攻关”修改为“加大PM2.5持续改善、强化新污染物治理管控” 4.建议将“(十)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X%以上。”修改为“(十)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40%以上。” 5.建议将“(十一)依法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X%以上”修改为“(十一)依法严格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6.建议将第二十六条严格考核评价中“研究建立美丽江西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与美丽江西建设成效考核的衔接。(市生态环境局,12月底完成)”删除。 修改理由:目前国家、省级均未明确何时将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江西建设成效考核,市级的考核需待上级文件出台后方能制定,无法明确时间,建议删除该部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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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农业农村局 |
1.建议将第九条“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减量化等三个专项行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x%以上。”修改为“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农药化肥减量化等三个专项行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 2.建议将第十一条“深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项行动,实施分类管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X%”修改为“深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项行动,实施分类管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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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水利局 |
1.建议在第十二条中增加“(十二)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深化“两河一湖”全流域治理,深入推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51.8平方千米,水土保持率力争达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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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
1.建议将“(十三)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发布《上饶市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公报》(市林业局,6月底完成)”删除。理由:1.生物多样性监测牵头单位为生态环境部门;2.发布《上饶市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公报》,以往未开展过,如要开展,前期需投入较多的监测设备,要聘请专业团队进行长期调查监测;3.编制《上饶市林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公报》需聘请第三方团队完成,项目经费今年财政无此项安排。 2.第十四条中“确保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只增不减’”修改为“确保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稳中有增’”。修改理由:按照今年林地使用情况最大可能为保持稳定,'稳中有增’的描述更准确。 3.第十四条中“深入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重点省建设,制定全市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着力打造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森林质量提升样板。”建议删除“制定全市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工作管理办法”。修改理由:试点工作为去年才开展的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是按照国家和省试点方案实施的,暂无要求编制市级工作管理办法。 4.第十六条中“探索开展森林覆盖率等资源权益指标交易”建议修改为“探索开展森林碳汇等资源权益指标交易”。理由:森林覆盖率无法交易,建议换成森林碳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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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
1.建议将“(十五)持续完善生态价值制度化评价”中的“拓展GEP核算结果应用场景,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研究建立全市生态产品价值考核制度。(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12月底完成)”修改为“拓展GEP核算结果应用场景,探索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研究建立全市生态产品价值考核制度。(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12月底完成)”删除市统计局作为牵头单位。 修改理由:该项工作需要国家统计局以及省统计局统一安排部署才可开展,目前统计系统还不具备拓展GEP核算结果应用场景,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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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自然资源局 |
1.删除工作要点六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中的第十八条里“矿山生态修复技术等标准研制”。理由:2022年,自然资源部发布了《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江西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验收销号指南(试行)》,加之我市标准编制技术力量缺乏,因此我市既无技术力量,也无必要专门制定上饶市矿山生态修复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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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1.建议将“(十八)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扎实推进鄱阳湖流域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补偿、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等立法。(市人大环资委、市司法局、市直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修改为“完善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好上饶市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规落地落细,重点做好婺源传统风貌传承保护法规立法工作,配合上级人大做好武夷山国家公园(江西片区)、湿地保护、生态保护补偿等法规制(修)订工作。(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直有关部门,年内持续推进)” 2.建议在工作要点的第二十七条,增加“加大对《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的决定》的宣传普及”的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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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见单位(16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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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财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金融办、团市委、市司法局、人行上饶市分行、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饶监管分局、市供电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