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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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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第6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122

(此件动公开)


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

为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提升我市建筑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3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做大做强建筑产业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省有位次、全国有影响的上饶建造品牌。

二、发展目标

2022年,建筑业总产值达1500亿,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突破30%力争三年内鲁班奖实现零的突破,年产值超100亿元的建筑企业2家以上,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明显增加。

2025年,建筑业总产值达2000亿元,推进10家以上建筑业企业进入江西省民营企业100强,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以上资质企业突破100家,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50%。力争累计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2以上,省级优质工程50项,省级工法100项。

三、重点任务

(一)致力产业做大做强,提升产业规模效益

1.发展建筑总部经济。利用高铁经济试验区交通便利优势,支持上饶市建筑科技产业园打造成为国内首个建筑产业数字化智慧园区,大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引导建筑业企业及关联企业入驻园区,鼓励市外品牌建筑企业将注册地迁入园区,力争到2025年集聚建筑业企业及关联企业500家以上。对将注册地迁入我市并存续5年以上的企业,按其年度建筑业产值给予扶持奖励资金。对上年度建筑业产值高于40亿元的龙头企业、高于20亿元的准龙头企业,给予更大力度扶持奖励。同时,对年度产值增长快速的企业,按增长幅度分等级给予扶持奖励,具体奖励由受益财政所在政府(管委会)设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对新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一级资质(甲级资质)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资金300万元、50万元。各类别每户仅享受一次,同一年度内有多项资质晋升的不重复奖励,可按照最高项予以奖励;同一企业不同年份资质增项、增项资质升级不奖励。鼓励支持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对照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标准,结合企业晋升资质需求,在职称评审通过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

3.扶持企业挂牌上市。抢抓当前资本市场发展改革的良好机遇引导建筑业企业参加上市培训班、研讨班加强资本市场、资本运作和企业上市的培训及时通报资本市场最新要求和发展动态交流企业上市工作经验强化企业上市意识推动建筑业企业加快上市步伐。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列入映山红行动计划,对于境内上市企业,给予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成功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映山红行动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饶市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上饶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4.培育建筑重点企业。建筑业重点企业分为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重点扶持企业三类由市住建等相关部门根据企业实力、贡献和信誉等综合评定报请市政府每年命名一批上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10亿元且市内年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上饶市建筑龙头企业”;命名一批上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5亿元且市内年度纳税总额达500万元的企业为上饶市建筑骨干企业;命名一批上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达2亿元且市内年纳税总额达到200万元的企业为上饶市建筑重点扶持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加产业核心竞争力

5.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结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区域发展规划,加强与外地政府和行业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推介我市建筑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及重点扶持企业,引导企业拓展省外国外建筑市场,跟踪解决市外承包工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实行查账征收建筑企业在外地承揽工程时,税务部门应设立快速通道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等事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6.鼓励创建优质工程。引导企业树立精品工程意识,鼓励创建鲁班杜鹃花、省市优质工程、省市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等奖项,支持市属企业承建的建设项目率先创优夺杯。我市建筑企业承接市内工程获得鲁班奖每项奖励200万元;我市建筑企业承接市内工程获得江西省杜鹃花奖的每项奖励30万元;我市建筑企业承接市内工程获得省优质工程奖的每项奖励10万元。同一工程获得同一性质、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级别奖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7.大力推广绿色建造。推广新型建筑材料,推进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基本级。大力提倡全装修交付,推进绿色智能、健康环保家装,推进装配化装修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积极发展成品住宅,发展一批旅游医疗、康养休闲、文化创意、未来社区等跨界地产。科学稳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落实装配式建筑、装配式构件生产基地奖励办法,推动装配式建筑比例要求纳入建设规模较大地块出让或划拨条件,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棚户区改造、商品住宅、美丽集镇等项目中的比例。〔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

8.鼓励建筑企业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结构复杂建筑、装配式建筑全面实施应用,推进大数据、移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推广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与应用。企业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特、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获得省科技进步奖或省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企业主编完成国家级、省级行业标准并经批准实施的,每项分别奖励100万元和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9.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各地各单位不得要求建筑企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子公司、分公司,不得擅自设立招标条件、从业许可、增加办事条件、进行搭车收费、违规对企业封账封户。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窗进”“一码清”“一把抓审批制度改革,工程项目审批缩短至90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1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开展施工合同、应收账款质押、第三方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向驻市银行贷款和信用保险业务。我市建筑企业承接市外政府投资(含政府投资占主体)项目,符合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的,凭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银行应予以支持和提供帮助。推广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第三方担保替代保证金。对建设工程领域保留的各类保证金,能够通过有效银行保函、保险保函、第三方担保替代现金方式的,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不得拒绝、不得设置其它限制条件。(责任单位:上饶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1.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对建设领域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筑企业可以保函的方式缴纳。探索推行工程保证保险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立工程款结算、协调和清算的约束机制遏制竣工不结算、不付款等拖欠行为严禁垫资施工。加快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审核审计结算进度,缩短结算时间,减少企业的滞留资金。深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推行差异化缴存保证金措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金融办、上饶银保监分局)

(四)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推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12.规范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加强建筑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资质资格动态核查,强化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联动,深化建设综合执法改革,丰富执法内涵、提升执法效能,实现标前、标中和标后全过程动态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和注册执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加大资质资格、从业限制、清除市场等方面的处罚力度。深入开展检测、造价、监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不法行为,构建住建领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13.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评价制度,统一规范信用评价内容和标准探索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省中介服务超市为基础,推动全市中介机构统一入驻;以省住建云平台为基础扎实推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现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互通和应用协同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业监管效率。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14.完善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坚持依法依规招投标,整治招投标突出问题,强化招标主体责任试点评定分离”,扩大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环节的规范应用将企业信用评价情况纳入招标条件。改革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实行报价承诺法,探索工程全过程咨询,鼓励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咨询和专业服务。完善工程总承包模式,探索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实施,选择专业化的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全过程建设管理职责。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工程造价管理机制完善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新型工程计价依据和规则。建立建筑材料信息价格动态机制依据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及时发布工程价款结算指导性意见。健全优质工程造价奖励机制实行优质优价。(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

15.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以及扬尘治理等环境保护责任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治理强化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运输、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城区规模以上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全覆盖充分发挥技防作用,提高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保险和担保制度鼓励企业参加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保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上饶银保监分局〕

(五)强化产业队伍建设,夯实产业人才基础

16.推进企业用工制度改革。鼓励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一级总承包企业等具备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开展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或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工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鼓励自建专业施工队伍,全面推行持有营业执照的劳务作业企业可承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的劳务分包作业,促进建筑业农民工向技术工人转型;引导劳务企业转型,鼓励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支持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班组长组建小微企业或注册个体商户,在纳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方面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7.加快建筑行业人才培养。加强建筑业执业资格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多层次建筑产业现代化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着力建设规模化、专业化的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加强职业技能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开展职业技能大赛。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培训实训基地推动建筑工人职业化、培训标准化、证书电子化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

18.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分账管理全覆盖,用好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做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代发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和源头预防,坚决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工会制度加强农民工讨薪等法律援助和劳资纠纷调处化解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19.建立保障体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发改、财政、税务、统计、人社、自然资源等相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专项实施细则,落实牵头单位责任,提升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合力。

20.完善工作考评。逐步形成有利于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建筑业的支柱产业地位。建立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考评机制,细化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市政府将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内容。

21.落实奖惩兑现。设立市县两级建筑业产业发展基金。新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资质)奖励政策,建筑企业承接市内工程获得鲁班奖杜鹃花奖奖励政策,企业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完成国家级行业标准并经批准实施的奖励政策,由市级财政负担。扶持企业挂牌上市按现行政策执行。其他扶持奖励政策由受益财政负担。同一事项、同一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扶持奖励政策。发生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涉及偷税、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查处的,不享受本实施意见年度各项扶持奖励政策,已享受的责令返还;建筑业企业外迁离开我市的,应当缴回近5年内按本实施意见享受的全部扶持奖励资金。

本实施意见自202121日起施行

附件:上饶市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上饶市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俞  健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  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

郑  清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施正明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菊萍    市发改委副主任

金  涛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住资处主任

林智文    市司法局副局长

何新义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来想    市工信局副局长

刘建民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章福    市统计局副局长

方  扬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运先    市水利局副局长

童晓军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韩建辉    市科技局二级调研员

王德红    市人社局二级调研员

郑信平    市金融办四级调研员

杨荣胜    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

陈跃飞    市税务局副局长

余晓琴    市总工会副主席

    上饶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郑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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