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府字〔2019〕33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饶府办发〔2021〕13号)、《关于扩大上饶市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的补充通知》(饶医保字〔2021〕22号)和《关于印发上饶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饶人社字〔2017〕162号)政策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评估,现将待遇享受名单予以公示,本次公示待遇享受名单共1513人,享受重度失能待遇623人,享受中度失能待遇890人。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上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长期护理保险办公室反映。反映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反映和超过公示期的反映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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