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同学: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于2024年10月09日提交的投诉事项已收悉。经过认真调查和核实,我们发现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单位的职责范围,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上饶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http://epb.zgsr.gov.cn/epb/qtygwj/202406/6fee65b1e02d41e09bb4251d30e9eaca.shtml)第[二十六]条规定,(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因此,您所反映的“江西师范大学数字产业学院对面工地的施工噪音问题”,应由上饶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处理。
为了更好地解决您的问题,我们建议您将投诉材料提交至上饶市城市管理局,或者直接拨打“12345”热线投诉,以便他们能及时为您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上饶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