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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办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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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部署和要求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放管服”,不断提升办事效率,优化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全市退役军人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需求和目标导向,通过流程再造和信息共享,整合部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加快构建更加便捷、更多层次、更为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实现军人退役“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二、实施方式

(一)联办对象已经移交至我市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以下简称退役军人)。

(二)联办事项为退役军人提供“一站式”服务,集成提供报到登记、恢复户口登记社保卡首次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接续、医保登记、社(医)缴费等业务服务

(三)办理流程

1.报到登记和“一窗受理”。退役军人到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报到,并向军人退役“一件事”受理窗口提交《上饶市军人退役“一件事”登记表》和相关材料。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实材料后出具落户介绍信,并将相关材料和落户介绍信实时推送给联办部门。

2.恢复户口登记。公安部门即时查收、核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推送的材料和信息为拟回原籍(入伍前户口所在地)落户或者投靠父亲、母亲、配偶到城镇落户退役军人办理恢复户口登记, 并退役军人身份信息实施推送给人社、医保等部门,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邮寄送达或自行领取

3.社保卡首次申请。人社部门即时查收、核实公安部门推送的材料和信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社保卡,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邮寄送达或自行领取

4.基本养老保险接续。人社部门即时查收、核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推送的材料和信息,完成基本养老保险的账户登记和接收。

5.医保参保登记。医保部门即时查收、核实公安部门推送材料和信息,退役军人办理医保参保登记。

6.社(医)保缴费。税务部门即时查收、核实人社医保部门推送的材料和信息,提供多元化缴费平台,畅通缴费渠道。

   三、职责分工

建立完善军人退役“一件事”一个部门牵头、跨部门联办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政务服务部门:在政策上给予指导,在跨部门协调、业务协同上给予支持。

大数据部门:在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方面给予技术支持。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军人退役“一件事”的牵头工作,做好方案起草,指南编印等工作,做好退役军人一次综合受理报到登记和窗口日常运行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恢复户口登记等业务办理,做好业务对接、材料流转、信息共享等工作。

人社部门:负责社保卡办理和基本养老保险接续,做好与税务部门的业务对接、信息共享。

医保部门:负责医保参保登记,并做好与税务部门的业务对接、信息共享。

 税务部门:根据人社和医保部门推送的信息提供多元化缴费平台,畅通缴费渠道

四、时间安排

5月份,通过会议的形式多次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建议,拟制完善了《上饶市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办实施方案(试行)》,并按照方案进行了模拟运行;6月份,在信州区、玉山县开展线下军人退役“一件事”进行了联办试运行工作,运行情况较好。

下一步的工作安排:7-8月,赴外地考察学习,搭建线上数据流转平台和模块,对市本级及各县区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9月1日-9月10日,在信州区、玉山县开展线上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办试运行工作;9月11日起在上饶市范围内推开军人退役“一件事”线上联办运行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要努力创新服务载体,全力推进工作实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强化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整合和联办的改革要求,设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大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和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力度,做好任务分解、实施推进、督查督促工作。要严格按照军人退役“一件事”部门联办事项清单规定的时限完成办理工作。各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要专门设立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窗口,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有关人员要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介,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多方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办服务知晓度。  

附件:1.上饶市军人退役“一件事”登记表

      2.上饶市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

3.上饶市军人退役“一件事”主办人员名单

4.上饶市军人退役“一件事”办事指南

附件1

上饶市军人退役“一件事”登记表

基本信息

姓名

性   别

出生

日期

籍  贯

民族

身份证件号

联系

方式

入伍前户籍地址

(备注是否注销)

需要办理

  口 户口登记    口社保卡首次申请 基本养老保险接续    社(医)保缴费

医保二选一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户口申报

拟投靠户主姓名

与户主关系

户主联系方式

落户地址

社保卡联名银行选择

工商银行   农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邮储银行   交通银行   江西银行

户口簿和社保卡

送达方式

户口簿:

口 邮寄送达(到付)

口 自行领取

社保卡:

口 邮寄送达(到付)

口 自行领取

邮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承诺信息

本人承诺以上申报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落户方户主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上饶市军人退役“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

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

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

1

退役军人事务局

报到登记

部队行政介绍信

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个工作日

退役证

居民身份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拟投靠人居民户口簿(拟投靠人为配偶的,需提交结婚证)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接续表

 入伍前公安机关户口注销证明、入伍通知书(易地安置)

2

公安局

落户登记

县级以上安置部门落户介绍信

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1个工作日

拟投靠人居民户口簿(拟投靠人为配偶的,需提交结婚证)

入伍前公安机关户口注销证明(易地安置)

居民身份证(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3

人社局

社保卡首次申请

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各人社业务经办窗口

1个工作日

基本养老保险接续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接续表

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

医保局

医保参保登记

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医保经办机构

5

税务局

社(医)缴费

微信、赣服通、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附件3

上饶市军人退役“一件事”主办人员名单

序号

部门

分管领导

联络员

联系方式

1

政务服务管理局

叶胜兰

张梦莹

13766471271

2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蔡道琦

尹殿星

18070336106

3

公安局

刘力强

侯伯骅

18879360137

4

人社局

林建华

姜虹羽

18679325891

5

市人社局

祝天伟

邱志华

13907935800

6

医保局

桂黎剑

曹尤

15070399856

7

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刘怡璠

夏岱岱

18879392690

8

税务局

吴黄明

吴鸿春

17379360059

附件4

上饶市军人退役“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次申请,便可办理退役后的一系列事项和证件。

联办事项

1.报到登记;

2.恢复户口登记;

3.社保卡首次申请

4.基本养老保险接续;

5.医保参保登记;

6.社(医)缴费。

二、办理对象

已经移交至我市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三、申报材料

1.部队介绍信;

2.退役证;

3.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4.拟投靠人居民户口簿(拟投靠人为配偶的,需提交结婚证);

5.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6.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接续表;

7.入伍前公安机关户口注销证明、入伍通知书(易地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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