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水利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 ||||||
序号 | 责任部门 | 部门职责 | 权力依据 | 工作职责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任情形 |
1 | 上饶市水利局 |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 |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
1.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指导相关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3.依法实施监管执法,查处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发改、交通、水利、能源、市场监管、体育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 1.未履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职责,造成发生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
2 | 上饶市水利局 | 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 2.《江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77号) 5.《关于加强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
1.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负责水库、水闸、水电站、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指导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 1.不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2.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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