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水字〔2023〕85号
上饶市水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及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水利局,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3﹞36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及任务的通知》(赣水规计字〔2023〕13号)、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饶财农指﹝2023﹞73号),现将提前下达的2024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及任务下达你县、单位(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1323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维修养护、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国家蓄滞洪区工程维修养护、水资源管理、节水补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
二、根据202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及各地财力,本次对资金进行了调节。调节后,各地按照建设任务不变、缺口资金自筹解决的原则,抓好各项年度任务的完成。
三、各地应根据任务清单和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统筹安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足额安排地方资金预算,确保重点任务支出;在完成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可在各支出方向间调剂使用。
四、各地水利部门应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配合财政部门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各县(市、区)、单位的资金分解情况和绩效目标申报表请于2024年2月1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备案,逾期不报,年度绩效评价予以扣分。
五、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按照中央及省级确定的政策执行。
六、各地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
附件: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及任务
分配表
上饶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6日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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