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开启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水利厅和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安委办、市信用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按照“法治为民、法治惠民”的法治理念,坚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积极推动水政安全监督科各项工作开展,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和明年的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坚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
1.深化认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政治站位。一是坚决对标看齐。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生产事关党的执政宗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明确指出了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着力点和主要任务。今年6月11号的水利大讲堂上也组织大家观看学习了《生命重于泰山》的专题片,进行了系统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学细悟,全面做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标中央、省市要求,始终坚守安全生产底线。强化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各项举措,确保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安全生产工作有机构有人员。三是层层压实责任。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无盲区盲点,形成责任清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年初就和下属各单位和科室负责人均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
2.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水利行业监管能力。围绕水利四大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一是把防汛抗旱安全作为水利部门最重要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工作。既要做到严格认真,又要做到超前谋划,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十防九空,绝不一次放松。我们根据工作安排,在2月底和6月初开展了两次以防汛为主的综合督查,确保水利工程度汛安全。二是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水利部门最敏感最关键的安全生产工作。农村饮水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水利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从供水质量、供水保证、供水便利、供水公平、供水实惠上努力。在今年1月底,开展了一次以农村饮水安全为主的综合督查工作,要求各地在做好日常安全管理的同时,还要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三是把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安全作为水利部门最具体最直接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市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并结合安全生产月的相关工作,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及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的通知》,在今年上半年开展了2轮关于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的综合督查,也配合省厅完成了一次工程稽查,6月中旬配合省厅完成第二轮工程稽查,于6月上旬在万年开展了裴梅段防洪工程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工作,下旬在广信区对花厅防洪工程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工作。通过督查、稽查、巡查,不断地发现问题并整改问题,从而提高了参建单位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我市在建水利项目建设安全。四是把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安全作为水利行业树标杆创品牌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担当,认真落实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标准和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管理操作手册编制指南,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我们农村水电站均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人,今年上半年的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安全生产视频会上也对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确保我市农村水电站运行安全。
3.创新机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实效。一是强力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七大攻坚战”(包括汛期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监管执法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攻坚战),确保全市水利安全形势平稳向好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二是进一步规范危险源辨识及隐患排查台账。全面建立水利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分布图,督促项目建设施工企业建立健全重大风险点和重大隐患档案资料,确保重大隐患前处于受控状态。三是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抓紧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和巩固提升工作,切实落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建立健全四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精准管控风险、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主体责任履职报告、部门互动和市县联动工作机制。
(二)坚持依法治水,规范行业执法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刻把握治水矛盾的发展变化,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好治水管水体制机制问题,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涉水制度体系,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2.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制定了《2021年度上饶市水利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上饶市水利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把普法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总体布局,确保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机关各科室贯彻落实水利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确定的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部门、普法对象将普法工作融入到依法治水、管水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推动普法开展多渠道、常态化。今年以来,开展了各类法律宣传和学习活动,通过线下进广场、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的实地宣传并结合微信公众号专栏介绍的形式,向服务对象、管理对象普及了各类水法律法规,并组织单位积极参加百万网民学法律,参与到各类新法新规的学习,提升了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营造了良好的法律学习氛围。
3.贯彻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研究制定了《上饶市水利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将5项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强制纳入到法制审核事项并制定审核流程,有利于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化,有助于推动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提升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社会满意度。自2021年1月印发文件以来,已审核了11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均符合要求。
4.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针对性制定《上饶市水利局2021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将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行政检查共3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具体落实到各责任科室,做到按时、按规、按步骤完成。从检查计划录入、按期抽查到结果录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按照计划进行行政执法检查,让水利系统的检查更加规范化,随机抽查的方式有利于推动诚信企业少检查、失信企业多检查。自行政执法检查开展以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行政检查已按照规定时间完成任务,其他两项正在有序开展。
5.开展长江流域行政执法监督现场调研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水法规有效实施,贯彻《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流域水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要求,2021年7月份,我局印发了《上饶市水利局关于开展长江流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现场调研的通知》,在七月中下旬召开了两次局长办公会议统筹部署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方面要求在省厅指导下对市本级工作进行提升完善,另一方面要对辖区内各县级水行政执法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查漏补缺。
6.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为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发挥日常管理监督作用,将年度指标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及时上报监管动态、曝光信息,数据量已全部达到考核各项指标任务。
7.认真组织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为统筹做好水事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研究制定了《上饶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通知》,将各地自查与组织现场检查相结合,自活动开展以来在2月份、6月份进行了两次集中排查,5月份各县(市、区)进行了集中上报,未发现有新增水事隐患矛盾纠纷,水利系统内水事秩序较为正常、稳定。
8.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做好水利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及时制定《2021年上饶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从夯实信用工作基础、推动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信用宣传教育三方面出发,贯彻好、落实好该项工作。同时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和报送,确保完成各项考核指标任务。
9.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做好水利行业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及时制定《2021年度上饶市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上饶市水利局2021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报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通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为日常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指引作用,突出重点,明确要求,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局法治建设。
(三)坚定行业监管,强化监督震慑
1.主动作为,精心谋划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一是针对性开展水利综合督查工作。为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深入查找河湖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农村安全饮水、农村水电站、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压实各地各部门监管责任,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利综合督查工作,并印发了《2021年水利综合督查实施计划》。根据《2021年水利综合督查实施计划》,主动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辖区内水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2.压实责任,切实做好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于水利部、长江委、省厅以及我局组织督查组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好问题整改的协调、督促工作。同时引导各相关责任单位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理念,压实工作责任,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2021年度,省级台账问题共961个,已完成销号847个,市级台账问题共334个,已完成销号258个。
3.举一反三,力求建立监管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认真分析、研判问题产生原因,举一反三,对类似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指出并促整改到位,并借此契机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业务和管理能力培训,努力增强发现问题、整改回题、举一反三和问责警示四个方面的能力,以强有力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严控水利风险,促进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4.传导压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根据水利部、长江委、省水利厅以及我局对我市境内水利工程“强监管”发现的问题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分两批约谈了相关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强监管”的压力传导下去,并将有关问题在全市予以通报,形成“强监管”的高压态势。
5.形成合力,配合开展水利工程稽察业务。积极配合好省厅开展了六批次项目稽察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稽察任务。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与省厅稽察中心的协调协助、共享专家资源、探索有效地稽察模式,主动与省厅稽察中心开展了一次联合稽察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筑牢基础。针对稽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局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组织整改落实,我局相关职能科室对应参与,按照“高度重视,严格要求,落实整改”的原则,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稽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从而保障了水利工程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二、2022年工作打算
一是居安思危,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健全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水利稽察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严格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巡查,加大事故督导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落实水库、堤防、供水工程等安全管理措施,做好水库、水闸、在建工程的危险源辨识工作,严格风险管控,确保工程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法治先行,不断提升行业执法能力。进一步推进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构建更为系统完备的涉水法规制度体系,适时启动《上饶市中心城区河湖水系保护条例》等法规的立法工作,从而划清水利各领域监管“红线”,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持续开展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加大与检察院、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等行业的横向联动和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的纵向联动,充分发挥执法合力。进一步提升法治水利观念,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实现“照单监管”,实现“一网通管”。进一步探索水政监督执法新路径,继续开展河湖卫士监督执法,聚焦河道采砂、水资源、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增强水政监督执法效能。进一步推动“互联网+监管”和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水利信用建设能力,加深工作人员对于诚信重要性的认识,推进诚信建设蓬勃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诚信服务社会水平。
三是加大督查,不断提升综合监督能力。进一步转变思想,提高对行业监管的重视程度,以更务实的监管体系、更规范的监管程序、更常态化的监管手段和严格的监管红线全面提升涉水事务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健全水利综合督查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综合监督体系向县级延伸,形成市县上下联动的监督体系,推进监管行业化、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进一步明晰综合监管、专业监管、专职监管、日常监管的职责定位和任务分工,全面开展各层级各领域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水利综合督查,要一查到底,强化督查考核、落实主体问责、紧盯问题整改,切实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各级水利部门监管制度建设,提升监管队伍专业水平,加快督查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上饶市水利局水政安全监督科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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