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上饶市水利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饶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饶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3号广信大厦B栋13层,邮编:334000;电话:0793-8307194;电子邮箱:sr-slj@163.com)。
一、概述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加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均依法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运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水利常识、工作信息。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通过“上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上饶水利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布工程初设方案批复、工程招标、工程中标等信息。同时,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推进审批事项的公开、透明与高效;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逐一及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案件及相关办理流程、法律依据等信息,有力推动执法水平的提升,接受社会监督。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在工作中,我局不仅加强对机关及局属单位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而且加强领导的督查作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监督小组和审议小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关;明确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资源整合上报。同时对局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严格审议,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推进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建设,健全信息公开的配套制度及工作流程。规范本局的部门网站,拓宽政务公开的内容。加强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参加了上级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依法公开信息的能力。在继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工作流程。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考核。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畅通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决策公开
2020年我局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2.管理公开
2020年我局公开了《上饶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上饶市水利局执法权限目录》、《上饶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水利行政处罚流程图》。
3.服务公开
2020年,我局公开了《行政服务科行政许可流程图》,向社会公示了我局公开服务事项,并与“赣服通”对接,方便群众网上办理相关事项。同时,按照《条例》要求,我局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在政务公开平台和上饶水利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28条,其中在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3条,在上饶水利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215条。
4.结果公开
我局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及时回复在网上咨询的各类问题共43件,答复率100%;2020年答复市长热线16件,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市水利局主办的市政协提案1件,协办提案1件,共两件;会办的市人大建议共4件。建议提案办理率和满意率均为100%,已按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平台公开。
5.执行公开
2020年我局公开了《上饶市水利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目录》、《上饶市水利科学研究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上饶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上饶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20年预算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 |
+13 |
4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5 |
1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1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5 |
2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33787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意识需要加强。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政务公开的积极性不高;二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相关的业务能力还需要提升,对某些行政执法事项的受理、内容、边界等难以做到正确快速把握。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各科室、中队的考核目标中去,明确工作职责,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工作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二是强化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干部队伍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的专业能力,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上饶市水利局
2021年1月21日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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