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司字〔2024〕32号
关于印发《上饶市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
(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上饶市经开区平安办、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委政法委:
《上饶市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经局党组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上饶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9日
上饶市社区矫正应急处置预案(试行)
一、总则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规范、有序开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上饶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县(市、区)、上饶市经开区和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统称“12 2”)社区矫正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中心
“12 2”依托司法行政指挥中心(或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成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成员单位及职责
“12 2”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上饶市经开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由履行相关职责的部门负责人)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民政部门、卫生健康、人社教育等其他社区矫正委员会(专项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突发事件的分类及分级
1.分类
(1)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2)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3)社区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
(4)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群体性事件。
(5)社区矫正对象突发重大疾病。
(6)社区矫正对象其他重大突发情况。
2.分级
“12 2”社区矫正机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和社会影响,将其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四、预防与预警
1.预防措施
(1)各地社区矫正机构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常态化开展信息化核查、制度化开展现场督查、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
(2)“12 2”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道德素养和身心健康,尽力消除其重新违法犯罪因素。
(3)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其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其业务工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2.预警机制
“12 2”社区矫正机构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矫情动态分析机制和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收集可能引发突发事件和影响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各类信息,并进行分析和评估,发布预警信息,制定相应的工作举措。
五、应急响应
1.信息报告
“12 2”一旦发生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当地社区矫正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规模、涉及人员等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上饶市社区矫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响应程序
“12 2”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根据事件的分类分级,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处置措施
(1)对于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事件,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日常机构应当立即组织查找,可以采取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方式查找,查找时要做好记录,固定证据。二十四小时内查找不到的,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查找。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将组织查找的情况通报人民检察院。
(2)对于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事件,应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配合做好案件的侦查工作。
(3)对于社区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事件,应保护现场,及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4)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群体性事件,应及时劝阻,稳定其情绪,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5)对于社区矫正对象突发重大疾病事件,应立即通知其家属,并协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六、后期处置
1.事件调查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12 2”社区矫正机构应对突发事件的原因、经过、损失、责任等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2.总结评估
各地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3.善后处理
“12 2”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恢复正常的社区矫正工作秩序。
七、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
“12 2”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物资保障
“12 2”司法行政机关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3.经费保障
“12 2”司法行政机关将社区矫正应急处置工作经费纳部门预算,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需求。
八、附则
1.本预案由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可结合各自情况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上饶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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