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司法局文件
饶司字〔2024〕8号
上饶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抓规范、优环境”
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
监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赣府厅发〔2023〕21号)精神,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赣司字〔2024〕5号)有关部署要求,市司法局制定了《“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建议,请及时反馈市司法局。
附件:1.“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工作方案
2.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上饶市司法局
2024年2月4日
附件1
“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和我市贯彻落实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任务安排,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抓规范、优环境”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有力有效解决,切实提升执法质量,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推动执法制度规范健全完善,全面筑牢法治根基,实现常治长效;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坚持寓服务于执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执法能力和保障水平有效提升,切实加强队伍管理,确保素质过硬;推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正风肃纪。
二、工作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以下六个方面问题开展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以罚款进行创收,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办理案件超时限,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等问题。
(三)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随意委托执法,辅助人员违规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畸轻畸重、显失公平,滥用强制措施,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任性检查,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粗暴野蛮执法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机械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六)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对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措施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的时间为2024年2月至2024年10月31日。分为四个阶段:
(一)认真开展自查(2024年2月29日前)。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紧紧围绕重点整治的六个方面内容,结合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特点,组织下级执法部门通过调查问卷、案件回访、座谈交流、案卷评查、败诉案件分析、舆情风险排查等形式,对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对执法问题自下而上进行认真自查,梳理形成本系统各执法领域(如养犬管理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领域等)突出问题清单,于2024年2月29日前报送市司法局(详见表1)。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根据实际深化整治措施,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顽疾变异,同时持续抓好新问题的梳理、整治。
(二)深入专项整治(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本系统各级执法部门,每两月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在执法监管、办公服务等场所张贴专项整治告示,确保全体执法人员准确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提高社会知晓率,持续营造专项整治氛围。二是拓宽线索来源。统一设置投诉举报电话或邮箱,发动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线索提供,综合运用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行政复议、诉讼等渠道收集线索信息。三是全面核查处置。要组织工作专班,对收集的线索信息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登记、逐件研判、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认真核查,处置到位,对属于下级执法部门的线索信息,可以移交其自行核查处置,也可以提级核查纠正。各级执法部门要建立线索及线索处置工作台账,经核实,该纠正的纠正,该整改的整改,该追究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确保线索处置无遗漏、全覆盖。四是动态增补清单。对收集的线索信息,要深入分析背后深层次的问题,及时整理归类,持续增补自查发现的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全面查找补齐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弱项。五是确保整改到位。坚持以上带下、上下联动,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执法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本系统执法部门存在的共性问题、普遍关注的问题、实践中把握不准的问题,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研究指导,制定务实管用措施,推动问题根本解决。2024年6月30日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将线索处置台账(详见表2,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要作专题说明)报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市、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将增补后的问题清单报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及上一级行政执法部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将全系统各执法领域增补后的问题清单报送市司法局)。
(三)组织专项监督(2024年7月至10月)。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步组织开展“抓规范、优环境”专项监督行动。一是多渠道倾听群众意见。积极办理省里在12348江西法网上开设的“有法帮你—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批评建议平台”转来的批评建议,通过批评建议、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行政复议、诉讼等渠道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领域的重点问题,结合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线索处置台账和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二是监督推动整治走深走实。综合运用工作报告、实地检查、抽查暗访等方式,重点监督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定期组织宣传发动、广泛收集线索信息、依法依规核查处置、动态增补问题清单、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及督促指导下级整治等。对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各方面问题,应当及时提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推动执法部门持续整治落实。三是积极发挥执法争议协调作用。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司法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争议协调职能,从制度建设或机制完善上推进解决。四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工作不力、不接受监督、“躺平式”问题突出的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视情予以通报或向政府报告,也可以按规定程序提请开展专项法治督察;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8月15日前,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将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整治成效、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等)报送市司法局,同时附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案例选取要具有代表性、指导性和典型性,确保能够以点带面指导工作实践,不能泛泛而谈,案例内容可以从基本情况、整改举措、主要成效和总结评析等方面展开,字数1500字左右);县(市、区)司法局将本地区专项监督情况总结报送市司法局。
(四)全面总结提升(长期推进)。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抓源治本措施,加强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尽快补齐制度短板,推动构建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把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成果转化为解决行政执法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开展“抓规范、优环境”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高质效执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全面部署、高位推动、认真落实。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推动的作用。司法行政部门要履行好具体监督职责,推动将专项整治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督察和考核重点内容,形成条块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整治成效。坚持标本兼治,切实从制度层面找出“病灶”、拔除“病根”,对行政执法领域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对违反上位法规定,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江西省、本市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的,要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坚持举一反三,做到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要突出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坚持“开门”整治,紧盯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
(四)抓好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映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进展成效,回应社会关切。
联系人:李峰,联系电话:13755362166
电子邮箱:lifeng3799@163.com
附件:表1.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范本)
表2.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处置台账(范本)
表1
(行政执法部门或系统名称)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清单(范本)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电话): 填报日期:
突出问题 类别 |
所涉执法领域 |
具体表现(具体案例可附页) |
危害后果 |
整治措施或拟采取的整治措施 |
“逐利”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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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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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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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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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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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野蛮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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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方式 简单僵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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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寻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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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执法 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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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2024年2月29日前,请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形成本系统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清单,报送市司法局。 2.2024年6月30日前,请市、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增补后的问题清单报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及上一级行政执法部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将全系统各执法领域增补后的问题清单报送市司法局,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要明确现阶段整治措施和长期举措)。 |
表2
(行政执法部门或系统名称)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处置台账(范本)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电话): 填报日期:
线索来源 |
线索内容/典型案例(可附页) |
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
核实情况 |
处置结果 |
处置时限 |
底层的 执法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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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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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6月30日前,请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将线索处置台账(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要作专题说明)报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 |
附件2
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市档案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民宗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国动办(市人防办)、市医保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抄 报:省司法厅,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办公室
上饶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4年2月4 日印发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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