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黄建波,联系电话:0793-830026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信访、公文、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综合性会议等工作。牵头监督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二)人事科。负责人:汪婷,联系电话:0793-8300017。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农业农村和粮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行政服务科(发展改革和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负责人:汪镛峰,联系电话:0793-8300746。协调推进全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全市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会计管理以及审计监督工作。指导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和监测。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工作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提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发展等相关政策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资政策与项目建议。起草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全市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
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全市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调研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放管服”、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等相关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及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和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粮食流通、储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
(四)计划财务科。负责人:连诚,联系电话:0793-8035292。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农村项目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及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国外援贷款项目的引进、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全市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的政策制定。
(五)乡村产业发展和市场与涉外科。负责人:余志高,联系电话:0793-8300882。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起草促进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全市系统开放型农业及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编制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全市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和谈判、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有关国际公约涉及江西省上饶市的履约和协定执行等相关工作。承担协调管理与国际农业组织合作交流事项,承担对台农业事务。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发布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科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种业管理科)。负责人:高华清,联系电话:0793-8300125。组织实施种植业、农药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市种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指导种植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组织实施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牧草种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市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牧草种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牧草种业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畜禽种苗、牧草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种畜禽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审核与事中事后监管。承担农作物种子南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良种重大科研攻关。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负责全市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种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引导全市马家柚、蟹虾、红芽芋、茶叶、蔬菜等特色精品农业产业发展。提出果业发展和果品流通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果业发展规划和果产品加工业规划。指导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产业化经营。引导果业资源、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果业产品的品质改善。负责果业发展项目的审报、监管。负责果品统一证明商标的申报、审验和管理,组织对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培育、保护和发展果品品牌。负责果树种子、苗木监管工作,检查监督果树苗木质量安全。指导县(市、区)果业管理部门的工作,指导果农专业合作社、果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七)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负责人:周正有,联系电话:0793-8236418。开展农村社会事业重大问题研究,参与编制相关规划。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协调推动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规范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协调推动农村文化发展,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组织拟订全市新农村建设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筹集安排和管理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组织新农村建设督促检查。
(八)科技教育科和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负责人:戴志良,联系电话:0793-8035202。拟订农业科技教育、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发展规划。承担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监督管理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和技术规范的实施。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牵头指导秸秆综合利用。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承担全市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农民教育培训和农业职业教育。
组织编制和实施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市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组织实施农机试验鉴定,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组织全市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全市农机作业安全和农机监理体系建设。组织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和农业机械化作业质量及作业补贴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机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人:占冬送,联系电话:0793-8337220。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指导建立追溯体系。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农产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十)畜牧兽医科。负责人:吴录汉,联系电话:0793-8035594。组织实施畜牧兽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市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组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组织实施畜牧、饲料饲草、畜禽屠宰、动物卫生、兽药与兽医器械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兽医人员、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指导全市畜牧兽医体系建设。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医兽药相关实验室管理;指导畜牧兽医行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十一)渔业渔政科。负责人:余顶立,联系电话:0793-8035187。组织实施渔业渔政渔港、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全市渔业渔政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和标准化生产,促进休闲渔业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全市渔业资源,指导水产种苗生产管理、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指导水产技术推广,组织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指导全市渔业安全生产。负责水产种苗生产许可审核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渔业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十二)农垦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吴金海,联系电话:0793-8079978。起草全市农垦事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督促检查国家、省和市有关农垦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全市农垦体制改革、农垦经济结构调整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农垦系统开展现代农业示范建设。负责农垦信息统计。协调垦区对外关系。负责农垦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农垦实用人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
(十三)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科。负责人:杨建军,联系电话:0793-8220292。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十四)粮食行业指导和调控科。负责人:何云,联系电话:0793-8337590。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承担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开展粮食和物资储备对外合作和交流。
组织编制全市粮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粮食流通政府投资和财政性资企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的资金申请、项目审核并指导实施,承担粮油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工作。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有关粮油物资调运。
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和仓储设施管理,负责全市粮食安全储存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粮油流通有关地方标准、粮油地方质量标准,制定有关行业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并负责全市粮油系统的质量标准管理。指导全市粮油流通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指导全市粮油加工产业发展工作。
研究提出粮油购销规章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性粮油收购工作;制定全市储备粮油和政策性粮油收购、销售、供应计划,管理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和政策性粮油供应。指导协调地方储备粮管理,拟订全市粮油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粮油产销对接有关工作。拟定全市粮油储备政策,研究提出粮油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粮油储备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粮食统计工作。
承担军粮供应与管理工作。负责中央储备粮、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初审认定和受理报批工作。负责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资格认定。
(十五)粮食监督检查科。负责人:何云,联系电话:0793-8337590。负责全市范围内政策性粮食(油)的监管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收购、储存、出库及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人:罗时标,联系电话:0793-8300259。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数据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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