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促进我市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上饶市民政局发布了《上饶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内容。根据《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民发〔2017〕191号)《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江西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赣民字〔2021〕32号)等文件,我局于2021年印发《上饶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不断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中更好发挥作用。
近年来,市民政局通过对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日常调度和实地调研,结合外出学习经验,创新工作方式,草拟制定本办法,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登记、变更、注销和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文化、开展社区协商、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主要内容
《上饶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审议版主要包含总则、备案、变更注销、监督管理、附则等五章内容,共计二十六条。
第一章是总则。明确《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社区社会组织的界定和类别,及县(市、区)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中的权限范围,明确了乡镇(街道)党(工)委为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机构。
第二章是备案。明确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正面、负面清单,备案程序和备案时限的内容。
第三章是变更、注销。明确了社区社会组织的变更、注销及结果。
第四章是监督管理。明确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备案证号的编制。
第五章附则。要求本办法实施前已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及时更新完善备案信息,并规定条款中时间的计算、文件生效时间和解释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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