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
为加强全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违法行为,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和省、市双打办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林木种苗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监测依据
(一)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暂行规定》《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油茶种苗质量管理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行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
(二)监测依据
《林木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油茶苗木质量分级》《育苗技术规程》《容器育苗技术》《油茶栽培技术规程》《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等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正式颁布施行的地方标准。没有标准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抽查内容和检测项目
(一)抽查内容
1、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检查。现场检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2、省级保障性苗圃、油茶良种苗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的苗木质量情况。现场检查省级保障性苗圃、油茶良种苗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林木种子质量、油茶良种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者合同约定。
3、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在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时间内、有效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规范设立分支机构,产地检疫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4、林木种苗标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销售的种子、种子库种子和使用单位的种子每个包装是否有标签;查看出圃和造林地苗木档案中是否存放标签。
5、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档案的检查。检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
6、林木种苗来源情况。检查外来种苗来源情况记录是否清晰。
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确定采种林和在林木种子采收季节向社会公告采种期情况。
(二)检测项目
苗木:综合控制条件、地径、苗高、根系。
三、抽查方式和时间
(一)抽查方式
5月31日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抽取比例为10%,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时间
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6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执法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检查程序和方法,保证检查结果科学公正、准确客观,真实反映被查单位的情况。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填写《林木种苗质量检查现场意见书》,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意见。
(三)检查组要轻车简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若干规定,检查过程中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四)各执法人员要对检查过程和检查结果负责,检查记录应当由相关人员签字存档。
(五)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将抽查情况提交至造林绿化和科技产业科审核汇总。
本次抽查结果将作为年底“双打”考评打分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为检查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上饶市林业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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