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申报指南和遴选方案有关要求,经申报、受理、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现将2021年拟批准组建的20个省重点实验室、3个省技术创新中心(综合类)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及电话:
1.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 0791-86254887
2.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 0791-86263938
3.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791-86265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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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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