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上饶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结合本市工业和信息化执法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和要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法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程序,落实监管责任。
(二)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和公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监管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执法公平公正,提升监管效能。
(三)坚持协调推进。建立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监管随机抽查机制,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好部门联合抽查。
三、抽查主体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业务科室及市工业与信息化融合推进中心作为实施随机抽查的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动态调整“一单两库”
1、检查事项清单
各抽查主体按照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托江西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比照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变化情况,每年对检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检查。
2、检查对象名录库
各抽查主体根据检查对象变动情况,应及时调整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数据,确保检查对象库涵盖全部检查对象名录。
3、检查人员名录库
各抽查主体根据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应及时更新检查人员名录信息。
(二)统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
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
各抽查主体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以及工作实际,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报送局综合科备案,每年3月底前将全部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录入平台,专项计划另行录入平台开展。
四、检查程序
(一)抽取对象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即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实施行政检查时,应该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执法检查
1、行政检查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上饶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要求,佩戴或出示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行政检查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上饶市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试行)》要求,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
(三)检查结果
1、抽查结果公开程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要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开。要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随机抽查工作要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守法自觉性。
2、依法处罚。检查人员要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确保工业与信息化行政执法领域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抽查主体要高度重视,落实职责分工,按本工作细则制定相应的抽查工作指引,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加强廉洁自律。各抽查主体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对在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抽查主体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要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加强对行政检查人员执法教育培训,做好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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