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指南(提取业务)》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支持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限制投机性购房,防范化解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依法维护缴存人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自助与互助作用,彰显制度设计的优越性,对现行相关提取规定进行了合理修订和系统整合,形成《服务指南(提取业务)》,解决了制度“碎片化”和“空白点”问题。
二、《服务指南(提取业务)》主要内容
共17条,具体内容包括办理条件、申请时限、所需资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
三、、《服务指南(提取业务)》具体内容
(201)缴存人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办理条件:在上饶市辖区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申请时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时间之日起12个月内。
所需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土地使用权证;
4、本人一类银行卡;
5、合理的工程预(决)算书。
※需要提取配偶的,由配偶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本人一类银行卡前来办理。
※提取金额不超过工程预(决)算书金额。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02)缴存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办理条件:在上饶市辖区内大修自住住房。
申请时限:危房鉴定证明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
所需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房屋鉴定部门开具的危房鉴定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4、本人一类银行卡;
5、合理的工程预(决)算书。。
※需要提取配偶的,由配偶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本人一类银行卡前来办理。
※提取金额不超过工程预(决)算书金额。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03)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现房)
办理条件:在上饶市辖区内购买自住的现房。
申请时限:增值税和契税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
所需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已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
3、增值税和契税发票;
4、本人一类银行卡。
※需要提取配偶的,由配偶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本人一类银行卡前来办理。
※可提取到办理月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的现房价格总额。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04)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二手房)
办理条件:在上饶市辖区内购买二手自住住房。
所需时限:增值税和契税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
提取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3、增值税和契税发票;
4、本人一类银行卡。
※需要提取配偶的,由配偶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本人一类银行卡前来办理。
※提取金额不超过购买的二手房价格总额。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05)缴存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
(期房)
办理条件:在上饶市辖区内购买新建自住住房。
申请时限:最后一次购房发票开具之日起12个月内。
所需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3、不低于购房首付款金额的发票;
4、本人一类银行卡。
※需要提取配偶的,由配偶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本人一类银行卡前来办理。
※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价格总额。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06)缴存人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提取
办理条件: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遇到大病、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申请时限: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
所需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本人一类银行卡;
A、大病提取的还需提供:
1、医院住院收费票据;
2、医院住院费(结算)收据;
3、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
B、家庭生活困难的还需提供:
1、低保证。
C、遭受重大灾害的还需提供:
1、乡级以上政府出具的受灾证明。
※需要提取配偶的,由配偶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本人一类银行卡前来办理。
※大病提取金额不超过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的金额。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核→市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07)缴存人租房提取
办理条件:1、缴存人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现租房居住;
2、缴存人连续缴存满3个月;
3、额度不超过中心规定的额度。
申请时限:两次提取间隔需满12个月。
所需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本人一类银行卡;
3、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在前台填写个人婚姻状况声明;
A租赁商品房的还需提供:
1、无房承诺函(在前台领取);
B、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还需提供:
1、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证明、租金缴纳凭证。
需要提取配偶的,由配偶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本人一类银行卡前来办理。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08)缴存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公积金贷款按年提取)
办理条件:1、在本市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
2、首次提取需还款满12个月;
3、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
申请时限:还款满12个月以后。
所需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本人一类银行卡。
※需要提取配偶的,由配偶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本人一类银行卡前来办理。
※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还款本息总额。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09)缴存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商业住房贷款按年提取)
办理条件:1、已办理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
2、首次提取需还款满12个月;
3、提取间隔不少于12个月。
申请时限:还款满12个月以后。
所需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近一年的还款流水(由银行出具,且有银行印章);
3、商贷借款合同或主贷人征信报告;
4、不动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三选一);
5、本人一类银行卡。
※3、4项首次办理需要提供;再次提取不需提供。
※需要提取配偶的,由配偶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本人一类银行卡前来办理。
※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还款本息总额。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10)缴存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
办理条件:1、在本市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
2、还款满1个月。
申请时限:还款满1个月以后。
所需资料:缴存人身份证。
需要办理配偶对冲业务的,由配偶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前来办理。
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每月会优先从主贷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余额中扣除当月的还款额,如公积金余额不足,则会从预留的还款账户中扣除剩余金额。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211)缴存人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使用公积金余额一次性结清公积金贷款本息)
办理条件:1、在本市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
2、还款满12个月。
申请时限:还款满12个月以后。
所需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公积金余额不足结清的,还需提供银行还款账户的余额证明(银行余额短信、流水等)。
※需要提取配偶的,由配偶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前来办理。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12)缴存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使用自有资金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
办理条件:贷款已结清。
申请时限:结清贷款之后12个月内。
所需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本人一类银行卡;
3、商贷提前结清购房贷款的需提供最后一次还款凭证(需能证明房贷)。
※需要提取配偶的,由配偶本人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本人一类银行卡前来办理。
※提取金额不超过最后一次还款金额。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13)缴存人出境(出国)定居提取
办理条件:缴存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出境(出国)定居。
申请时限:缴存人办理好出境定居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后。
所需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本人一类银行卡;
3、出境定居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14)缴存人死亡提取
办理条件: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申请时限:继承人取得死亡证明文件后。
所需资料:1、继承人身份证;
2、死亡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A、如资金汇入死亡人账户的还需提供:
1、死亡人的一类银行卡;
B、如资金汇入继承人账户的还需提供:
1、公证部门出具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一类银行卡。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15)缴存人离、退休提取
办理条件:缴存人所在单位已向缴交管理部(分中心)办理了离、退休封存且未负有公积金债务。
所需时限:缴存人所在单位已向缴交管理部(分中心)办理了离、退休封存后。
提取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本人一类银行卡。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16)缴存人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办理条件:缴存人所在单位已向缴交管理部(分中心)办理了终止劳动关系封存且未负有公积金债务;
申请时限:缴存人所在单位已到缴交管理部(分中心)办理了终止劳动关系封存后。
所需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本人一类银行卡。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
(217)缴存人离职未就业提取
办理条件:缴存人所在单位已向缴交管理部(分中心)办理了离职封存且未负有公积金债务。
申请时限:A、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在离职批复文件6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取;
B、私营企业职工在办理完成离职封存业务以后即可提取。
所需资料:1、缴存人身份证;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需提供离职批复文件;
3、本人一类银行卡。
办理流程:提交材料→管理部(分中心)审批→办理完成
办理时限:业务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资金转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