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文明城市长效管理的重要一环
下面就跟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如何规范停车
1、自觉将车辆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自觉服从管理人员引导,做到停放车辆不挤占相邻车位,“按位、统一朝向”停车。
2、街面、门前、小区内车辆不停入绿地,禁止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盲道、消防车专用通道等。
3、需临时停车上下人时,应选择合适的临时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行车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做到快上快下。
4、沿街门店(单位)要及时疏导门前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到划定的停车泊位内。
5、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希望广大驾驶人在车上放置移车电话卡片,方便其他人联系上您。
那如何规范停车
请看图示
所有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停放。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统一施划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严禁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泊位停放,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泊位停放。
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停放的,应当按照车辆顺行方向停放,不得逆向停车。
车辆在路沿石上人行道停车泊位停放的,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停车泊位是划有箭头指示的,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
车辆在路沿石上人行道至第一栋建筑物之间的路面停车泊位停放的,车头一律向外,朝向道路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标线区域;施划有箭头指示的,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
单位、居民小区及其门前的车辆,应当停放在停车泊位内,车头一律朝向道路方向或按照箭头指示方向有序停放;门前没有统一施划停车泊位或已取消停车泊位的,一律不得停放车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 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三十五条 在道路停车泊位上停放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泊位设定车型停放;
(二)按照顺行方向或者停车泊位标示的方向停车;
(三)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
(四)有停放时段规定的,在规定的时段停放车辆;
(五)在没有停放时段规定的免费停车泊位上,持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七日;
(六)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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