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公安局
2012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饶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上饶市公安局编制而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2年,上饶市公安局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公安公开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推动全市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始终坚持了四项原则。即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在公开内容上,坚持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只要不属于不予公开的事项,都及时对外公开,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推动了公安政务工作公开、透明,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严格执行了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上饶市公安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审查流程,保证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前置,在政务信息的制作阶段就对政务信息的属性予以审查核定,明确该政务信息是否涉密;在公文登记印发过程中进行二次审查,标明是否公开,对不宜公开、涉及密级的特别标注;在发布过程中进行第三次审核,凡有密级不宜公开的政务信息不予公开,对确认属于公开范围的,审核后公开发布。
(三)全面落实了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上饶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上饶市公安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监督、问责、考核体系,确保政务信息依法、有序地进行公开。
(四)大力推进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做好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及时发布,我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2012年上饶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了报送内容、报送时间、报送办法及报送要求,要求各牵头单位按照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认真细化分解牵头落实的任务,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工作指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000余条,在全市市直机关单位中排名前列。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作主动性不足。信息报送部门及工作人员不能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在日常工作中未能积极主动对接。
二是公开内容存在盲区。信息报送部门将信息公开工作看做简单的信息发布,并人为扩大保密范围,使得一些重点工作信息没有及时公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同时,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并加以解决,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强化督促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认真抓好政务信息公开更新。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性。要主动公开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要进一步细化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得到及时办理和答复。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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