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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预算内投资项目评估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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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委、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经发局,委有关科室、委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地方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情况开展评价的方案〉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评督〔2021〕1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评督〔2022〕795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预算内投资项目评估督导工作的通知》(赣发改办财审〔2023〕28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我市预算内投资项目评估督导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深入贯彻国家相关决策部署和省里有关要求,坚持“项目为王”发展理念,紧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评促改、以评促管,通过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问题整改督促落实,充分发挥预算内资金在扩投资、稳增长、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大美上饶夯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1.线上监测。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江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调度平台、江西省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评估督导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项目推进情况,开展月调度、季通报、年度综合评估。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入库更新项目进度,进一步提高项目开工率、完工率、预算内资金到位率、完成率和支付率等关键指标。

2.实地督导。按照“点、线、面”相结合的要求,对辖区重大项目、重点专项及主要地区开展监督检查。坚持监督检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以“解剖麻雀”的形式,深入项目建设一线,通过实地查看项目点、查阅项目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听取意见、找准问题、研究对策,指导项目单位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

3.问题整改。对省发改委每季度预算内项目推进情况通报的预警项目立行立改,梳理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项目单位整改到位。对实地督导发现的问题项目,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视情况进行提醒约谈。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不断完善项目监管的长效机制,将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

4.经验交流。各地发改部门要注意梳理提炼预算内项目评估督导相关工作经验和特色亮点,市发改委将选取有代表性的经验做法上报省发改委。

三、责任分工

1.项目单位压实主体责任。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应按要求每月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内及时更新进度;获得省预算内基建投资支持的,每月在省项目调度系统更新进度。结合项目实际进度,在江西省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基建投资项目评估督导系统内实时更新并上传相应佐证资料,切实做到“项目开展到哪一阶段、评估指标填写到哪一阶段”。

2.县级发改部门压实属地责任。县级发展部门要抓好项目单位在国家重大项目库、省调度管理平台省项目评督系统中填报数据和有关资料的审核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审核公正。县级发改部门要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3.市发改委压实监管责任。市发改委要抓好“两库一系统”中项目信息资料的复核,通过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核查通报、约谈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压紧压实项目监管责任。将预算内项目执行情况列入“大美上饶”建设单项评选,通过年终评比,倒逼各地各有关行业部门加快推进预算内项目。投资科总牵头总协调各有关业务科室对口负责本领域预算内项目监管,形成合力推进项目加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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