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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
  • 2023-03-24 17:14
  • 来源: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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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补充说明

第一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婺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4、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5、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6、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10、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11、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12、负责本院检务督查工作;

13、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4、其他应由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编制人数42人,其中:中央政法编37人,行政工勤编制5人。实有人数82人,其中:在职人数40人,包括中央政法人员35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省聘书记员11人、退休人员19购买社会服务人员7人、其他人员3人。

第二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总额16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81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66.1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支出总额1684,较上年减少361.66万元,其中:

按项目类别分:基本支出1491.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42.14万元、其他检察支出49.29万元;项目支出192.56万元,其中检察监督192.5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684万元,较上年增加434.1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44.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0.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4万元资本性支出4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8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207.81万元,比上年增加355.47万;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207.8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27.9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07.81万元,较上年增加355.47万;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变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运行经费预算189.46,比2022年预算增加81.8万元,增长75.98%,其中:   

办公费4.8万元、邮电费1万,取暖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2.5万,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8.5万元,劳务费23.04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福利费8.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其他交通费用29.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8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总额18万元。按采购标的物类别分,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35.96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办案和装备专项经费

    ①项目概述:办案经费项目是为了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基层政法机关的专项资金,一般分为办案经费和装备资金。

    ②立项依据:财政部《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财行【2009】209号)

    ③实施主体: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

⑤实施周期:2023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235.96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未安排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8.5万元,比去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上年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比上年增(减)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支出。

第三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0日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补充说明

第一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婺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4、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5、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6、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10、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11、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12、负责本院检务督查工作;

13、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4、其他应由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编制人数42人,其中:中央政法编37人,行政工勤编制5人。实有人数82人,其中:在职人数40人,包括中央政法人员35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省聘书记员11人、退休人员19购买社会服务人员7人、其他人员3人。

第二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总额16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81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66.1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支出总额1684,较上年减少361.66万元,其中:

按项目类别分:基本支出1491.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42.14万元、其他检察支出49.29万元;项目支出192.56万元,其中检察监督192.5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684万元,较上年增加434.1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44.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0.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4万元资本性支出4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8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207.81万元,比上年增加355.47万;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207.8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27.9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07.81万元,较上年增加355.47万;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变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运行经费预算189.46,比2022年预算增加81.8万元,增长75.98%,其中:   

办公费4.8万元、邮电费1万,取暖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2.5万,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8.5万元,劳务费23.04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福利费8.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其他交通费用29.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8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总额18万元。按采购标的物类别分,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35.96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办案和装备专项经费

    ①项目概述:办案经费项目是为了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基层政法机关的专项资金,一般分为办案经费和装备资金。

    ②立项依据:财政部《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财行【2009】209号)

    ③实施主体: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

⑤实施周期:2023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235.96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未安排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8.5万元,比去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上年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比上年增(减)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支出。

第三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0日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补充说明

第一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本院检察干警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婺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3、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本院检察工作计划,落实检察工作任务;

4、负责对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5、对移送审查逮捕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或者批准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移送起诉或者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6、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和举报;

10、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按程序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

11、负责本院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12、负责本院检务督查工作;

13、负责本院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4、其他应由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编制人数42人,其中:中央政法编37人,行政工勤编制5人。实有人数82人,其中:在职人数40人,包括中央政法人员35人,行政工勤人员3人、省聘书记员11人、退休人员19购买社会服务人员7人、其他人员3人。

第二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总额16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81万元,其他收入1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66.1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支出总额1684,较上年减少361.66万元,其中:

按项目类别分:基本支出1491.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442.14万元、其他检察支出49.29万元;项目支出192.56万元,其中检察监督192.5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684万元,较上年增加434.1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44.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0.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4万元资本性支出40.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8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207.81万元,比上年增加355.47万;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1207.8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27.9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07.81万元,较上年增加355.47万;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9.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不变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运行经费预算189.46,比2022年预算增加81.8万元,增长75.98%,其中:   

办公费4.8万元、邮电费1万,取暖费2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2.5万,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8.5万元,劳务费23.04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福利费8.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其他交通费用29.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8万。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安排政府采总额18万元。按采购标的物类别分,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现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235.96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办案和装备专项经费

    ①项目概述:办案经费项目是为了提高基层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用于补助基层政法机关的专项资金,一般分为办案经费和装备资金。

    ②立项依据:财政部《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试行)》(财行【2009】209号)

    ③实施主体: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

⑤实施周期:2023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235.96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上饶市婺源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未安排此项开支。

公务接待费8.5万元,比去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万元,比上年增加19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比上年增(减)18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支出。

第三部分婺源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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