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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公开
  • 2023-03-24 16:41
  • 来源: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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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为:  

(一)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二)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三)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检察机关刑事赔偿事项,并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四)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负责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宣传工作。

(五)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进行研究,并向立法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3年纳入本部门预算汇编单位1个,即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2023年上饶市人民检察院编制人数小计97人,较上年减少1人,减少原因为我院工勤人员退休一人,编制减少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7人,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61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7人,包括行政在职人数8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人。离休人数小计3人,退休人数小计61人,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上饶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4059.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2.2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6万元,较上年增加1541.72万元;其他收入安排58万元,较上年增加58万元。上年结转525.99万元较上年增加525.9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4059.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2.2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423.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04.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4.09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75.51万元;项目支出 636.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1.6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9.51万元,资本性支出416.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4059.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2.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安排无变化;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安排无变化。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04.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7.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51万元;资本性支出4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47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1.72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公共安全支出34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1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45.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1.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2.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51万元。项目支出2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1万元,资本性支出19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江西省上饶民检察院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00万元,即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江西省上饶民检察院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江西省上饶民检察院机关运行费预算422.8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5.81万元,增长138.88%,其中:

办公18.4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4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50万元,差旅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会议费2.50万元,培训费2.93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劳务费54.25万元,工会经费22.38万元,福利费2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08.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30,江西省上饶民检察院部门共有车辆22,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22辆。

2023年江西省上饶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更新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一:司法救助金

①项目概述:切实解决司法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避免出现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现象,实现国家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能动服务大局,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提档升级”。

②立项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

③实施主体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及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

⑤实施周期:2023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全年预算安排8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下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检察院司法救助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154-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5

其中:财政拨款

85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切实解决司法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避免出现因案返贫,因案致贫现象,实现国家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既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又利于实现社会稳定。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能动服务大局,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提档升级”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司法救助平均成本

≤3万元

社会成本指标

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成本

≤1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2023年司法救助人数

≤110人

2023年司法救助金额

≥85万元

2023年收案数司法救助案件数占比(%)

≤8件

质量指标

司法救助人员是否满足救助范围

≥10件

司法救助儿童、女性困境案件(%)

≥50%

时效指标

综合业务部通知被救助人

≤2天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被救助人员社会矛盾化解率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被救助人员满意度

≥100%

项目二:办案区设施升级改造

①项目概述:根据我院信息技术需求,拟对检委会等办案区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我院信息化办公办案水平。

②立项依据:我院本年工作实际。

③实施主体: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及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

⑤实施周期:2023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全年预算安排19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5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下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区设施升级改造

主管部门及代码

154-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95

其中: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我院根据业务需求,计划2023完成会议室盖章及办案区部分老旧设施升级改造。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会议室改造及办案区设备升级

≤6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改造会议室数量

≥1个

质量指标

我院根据业务需求,计划2023完成会议室盖章及办案区部分老旧设施升级改造验收通过率

≥100%

时效指标

规定时间完成改造会议室

≥1个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会议室升级改造小微企业个数

≥1个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办公办案环境设备满意度(%)

≥99%

项目三:检察院大要案经费

①项目概述:市财政对我远办理大要案经费补助

②立项依据:市财政要求。

③实施主体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及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

⑤实施周期:2023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全年预算安排16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下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检察院大要案件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154-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6

其中:财政拨款

16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市财政拨付16万元用于我院办案经费支出。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大要案办案案件平均支出

≤6万元

社会成本指标

大要案办案社会成本

≤10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院办理大要案件数

≥1件

质量指标

认罪认罚适用率(%)

≥85%

时效指标

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

≥7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化解重大矛盾风险

≥95%

化解舆情案件

≥1个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满意度(%)

≥95%

项目四:检察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

①项目概述: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20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的要求和司改具体任务要求,提高政法单位办案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办案条件。今年来,社会各界对办案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期待,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全社会对政法队伍政法干警的满意度指标。本项目的用途正在于此,作为经常性项目,主要体现在办案业务的开支,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大大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国家能力贡献力量。

②立项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209号。

③实施主体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④实施方案: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及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设定有关绩效目标。

⑤实施周期:2023年。

⑥年度预算安排:全年预算安排505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3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5万元。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下表。

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检察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154-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实施单位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05

其中:财政拨款

505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法的通知》财行【2009】20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的要求和司改具体任务要求,提高政法单位办案保障水平,改善政法机关办案条件。今年来,社会各界对办案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期待,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全社会对政法队伍政法干警的满意度指标。本项目的用途正在于此,作为经常性项目,主要体现在办案业务的开支,通过项目的实施,能大大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国家能力贡献力量。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案件平均办理成本(万元)

≤3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市法治进校园宣传次数(次)

≥150次

全市院均公益诉讼结案数(件)

≥50件

质量指标

认罪认罚适用率(%)

≥80%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

≥90%

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

≥75%

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用率(%)

≥90%

时效指标

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

≥75%

审查逮捕案件审结率(%)

≥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息诉信访率(%)

≥90%

社会治理及其他检察建议采纳率(%)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满意度(%)

≥9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上年减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年无计划出国,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公务接待费28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根据市财政要求,上年结转与本年年初预算安排不超过上年年初预算,共安排28万,与上年安排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主要原因是我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市财政要求,上年结转与本年年初预算安排不超过上年年初预算,我院共安排43万,与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2023年并无公车购置计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检察业务费:是为保障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开展刑事(包括派驻检察、巡回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中所需开支的经费,包括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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