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目 录
第一部分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并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
(二)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三)对叛国、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迫害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四)对全县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五)依法对刑事公诉提起,民事审判、行政诉讼和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七)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检察机关刑事赔偿事项。
(八)管理全员计划财务和装备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上饶市余干县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47个其中:行政编制人数47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人。实有人数 107人,其中:在职人数 77人,行政在职人数 47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人。离休人数 人,退休人数 27 人,遗属人数3 人。
第二部分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上饶市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 1777.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213.44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150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686.73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上饶市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 1777.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214.36 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503.6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686.7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3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62.8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74万元,资本性支出 400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03.6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686.7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837.0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12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62.82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159.3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7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29 万元;资本性支出 40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40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上饶市余干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50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686.73 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03.6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686.7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 1503.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686.73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3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62.8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74万元,资本性支出 400 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08.1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 4.6 万元,增长(下降) 4.4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部门共有车辆 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9 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本年度未安排大型设备项目。
(九)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3.53万元。其中:2023年上饶市余干县“三公”经费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无出国出境情况。
公务接待费4.41万元,比上年减少2.2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减少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12万元,比上年减1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