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9日,当事人郑伟样在信州区滨江西路66号上饶万达广场地下室负2楼,未使用专用车辆运输建筑垃圾一车,该行为违反了《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12月3日,依据《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罚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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