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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作废公告——编号:JY20240013
  • 2024-05-31 16:45
  • 来源: 上饶经开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不动登记证明一本,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遗失,声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 注

1

赣(2017)上饶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406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

住宅

361102012001GB00018F00330021

上饶经济开发区武夷山北大道15号76幢2-501

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不动产登记证明一本,证号为:赣(2017)上饶市不动产登记证明第0002406号 ,依据权利人申请,现声明该不动登记证明作废。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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