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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JZ20230013
  • 2023-09-26 09:17
  • 来源: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原房产证、土地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 注

1

上房权证字第GYYQ301235号、上房权证字第GYYQ301235-1号、饶县国用(2007)第940号

许小仙、徐祖林

土地、房屋

361121001005GB10274F00060007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龙翔大道22号2-201、2-301、2-401、2-501、2-601

根据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赣11261之七将该房产过户至江西广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17057423465名下,因无法收回房产证(证号为:上房权证字第GYYQ301235上房权证字第GYYQ301235-1)和土地证(证号为:饶县国用(2007)第940号,现将原房产证、土地证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上饶市自然资源局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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