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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上饶市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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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上饶市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服务人民群众的平台。基层管理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决定着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执政能力、国家治理的根基和水平。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和街道实施,实现基层事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2020年1月16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赣府发〔2020〕1号)确定依法将98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实施。

  二、政策依据

  1.《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赣府发〔2020〕1号);

  2.《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抓紧推动乡镇(街道)赋权工作落实的通知》(赣政务明电〔2020〕10号);

  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办字〔2019〕88号)。

  三、工作目标

  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方面赋权事项认领承接工作。

  四、主要内容及说明

  《实施方案》严格贯彻落实省里的文件精神,紧紧结合我市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赋权原则,细化了工作任务,主要体现在:

  一是明确应领尽领、应赋尽赋、分级赋权的赋权原则。赣府发〔2020〕1号文件确定依法将首批县级98项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实施,为推进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沉,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权限赋予乡镇(街道)实施,我们提出应领尽领、应赋尽赋两条原则,确保98项权限真正放得下、接得住;同时结合上饶经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上饶高铁试验区管委会的实际管理情况,提出分级赋权的原则,属于县区的,由县区人民政府赋权;属于市直部门实施的,由市人民政府赋权。

  二是提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组织县(市、区)直部门与事项承接乡镇(街道)签订赋权承接工作协议书。根据省里提出的“县(市、区)级政府对乡镇(街道)认领事项,可组织县直相关部门与乡镇(街道)依法签订赋权协议书”,结合赋权的主体实际应为各级人民政府,而不是县直相关部门,提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组织县直相关部门与乡镇(街道)签订赋权承接工作协议书,由各乡镇(街道)认领赋权事项并编制承接事项目录,并报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备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后实施。

  三是细化了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节点。省里文件提出今年6月底完成赋权承接工作的总目标,结合市里工作实际,将赋权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并明确了相应的完成时间节点。

《上饶市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实施方案》文件下载网址:


http://zgsr.gov.cn/zwfw/gfxwj//202005/eb0fc4ac8b594285b5277bc897cb772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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