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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服务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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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党政办:

为持续深化基层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基层政务服务资源配置,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分工〉的通知》(饶编办发﹝2022﹞5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好基层政务服务场所

(一)场所要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所应当满足为企业、百姓提供综合审批服务的需要,宽敞通透、环境舒适。原则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宜在300平方米左右,经济发达镇宜在500平方米左右村,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不低于40平方米。

(二)服务布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设置前台后室,实现综合窗口全覆盖。前台设置低平亲民,后室按集成、分类、联合等办公要求分设审批办公室,宜采用半开放式大办公区布局。

(三)功能布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但不限于设置审批服务区、公共服务区、自助服务区、综合导办区、候办(填单)区。有条件的还可以设置24小时自助服务区、审批会议区、人文关怀区(休息室、母婴室等)。

(四)互联网 政务服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按照“互联网 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要求,但不限于配置以下网络软硬件:设置有集成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业务专网等信息网络的弱电系统;设置有覆盖整个政务服务大厅的音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江西省电子监察平台;各办事窗口设置有评价器、高拍仪、电脑等办公设备;设置有自助终端设备;有条件的可设置排队叫号系统和展示队列信息、办件信息、服务信息的显示系统。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延伸到村(社区)。

(五)统一名称。统一基层设立的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名称,乡镇(街道)为“XXX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XXX便民服务站”。

(六)统一标识。

二、规范好基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一)规范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清单。乡镇(街道)应当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实际梳理、公布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并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和监督机制。

(二)梳理乡镇(街道)赋权承接清单。乡镇(街道)应当对照赋予乡镇(街道)的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经济发达镇还包括赋予经济发达镇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结合实际,认领赋权事项,梳理承接清单。对企业、群众有办事需求,因人员、技术、设施不足等原因难以承接的事项,可分批承接落实。县(市、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赋权事项实行全过程管理,定期对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开展评估,每年不少于1次,实行动态调整,确保事项承接落实到位。

(三)编制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乡镇(街道)应当根据法定行政权力和赋权承接情况并结合提供的公共服务情况,编制和公布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

(四)梳理乡镇(街道)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事项清单。乡镇(街道)应当分别梳理和公布“延时错时服务事项清单”和“预约服务事项清单”。“延时错时服务”指工作日中午休息间歇、下午下班后、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加班服务,即“不打烊”的政务服务;“预约服务”指通过电话、线上通道、线下平台预定具体办理时间的政务服务行为。

(五)厘清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村(社区)应当根据江西省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厘清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提供服务的流程,确保各项公共服务规范实施。

三、建立好集中办理审批服务模式

(一)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尽进”、“一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集中在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或多点办理。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便民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

(二)审批服务岗位“集中办公”、“一站服务”。除班子成员外,涉及具体面向企业群众办事服务的岗位一律到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服务;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业务窗口一律设置在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延伸服务事项“帮办代办”、“一窗服务”。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帮办代办窗口,组建帮办代办“小赣事”服务队伍,定期梳理公布帮办代办服务事项清单,并建立完善帮办代办工作台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窗式、就近办”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延伸到村(社区)。

四、贯彻好各项便民服务举措

(一)“一窗通办”。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推进综合受理“一窗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现综合窗口全覆盖,除部门必须保留的专业窗口按分类综合受理外,其余事项全部实行通用综合窗口无差别受理,窗口服务要体现均等化、扁平化。

(二)“一网通办”。按照“应上尽上”,“在线可办”的原则。政务服务事项都应向“江西省政务服务网”集中,窗口人员熟练使用“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收出件,逐步实现网上申报件的预审、咨询、受理、审批、办结、评价闭环处理。

(三)“一次办好”。事项办理应简尽简,“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大厅要将“一件事一次办”“异地通办”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办理。有条件的地区可将“一件事一次办”“异地通办”事项延伸到村(社区)便民服务站。

(四)“一点可办”。线上线下相融合,通过帮办代办、网上可办和邮寄服务,做到“简单事项不出村,复杂事项可代办,网上事项可自办,办理结果可寄递”,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就近办”“身边办”。

五、执行好各项审批服务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制。办事材料、补正事项必须一次性告知清楚。

(二)首问负责制。首问人必须负责解决好提问人的相关问题,非涉己问题,必须给出清晰的引导。

(三)限时办结制。必须在法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所办事项,并结合“马上办”,能提前办好的一律提前办结。

(四)AB岗工作制。各窗口设立AB岗,当A岗位工作人员外出或有事时,由B岗位工作人员代为履行职责,保证窗口业务正常开展。

(五)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制。实行窗口延时错时预约服务工作制。节假日、工作日午间均要实行窗口人员值班服务。有条件的可开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

六、落实好政务服务运行管理规范

(一)开展服务培训县(市、区)应当制定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赋权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上、下半年各1次;建立审批办理指导机制,确保业务办理过程遇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

(二)抓好制度落实。乡镇(街道)应当规范制定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各项标准化管理制度、人员配置与管理制度,并严格抓好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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