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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执法主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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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 门,为正处级。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办 法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 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 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 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 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 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 业生就业政策。

  (四) 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 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规则和基本 标准,建立健全相关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 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 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 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 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 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 息休假等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 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 作,依法查处案件。

  (七) 推进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 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 养工作。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执 行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 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 事综合管理工作,指导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 管理政策。

  (九) 受市政府委托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承担相关评 比达标工作,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相关表彰奖励活动。会 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 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

  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 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规划,推动农 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 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 合作工作。

  (十三)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部门研究制定、建立 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 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用 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等部门做 好工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费用提取; 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 督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 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 病危害及其结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会同有关部 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工伤认定、组织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 实工伤待遇,负责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仲裁工作。监督生 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 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市 技校主管部门督促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指导技 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 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 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 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 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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