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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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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国家战略部署,扛稳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上饶市粮食主产区地位,确保上饶市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93万亩,累计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52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533万亩,累计改造提升135万亩;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9.1万亩。

二、起草背景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农田作为粮食生产的基础,其质量高低不仅影响粮食产量的高低,还关系到农产品质量的好坏,是粮食安全的根基。同时,农田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壤是重要的碳库(碳汇),对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为此,上饶市农业农村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工作指导,推动各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截至2020年底,全已完成409.45万亩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在节水、节电、节肥、节药、节人工等方面均有明显的效果,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0公斤左右,亩均每年节本增效约500元,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全国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十四五”规划纲要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均对编制实施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作出具体部署。为此,农业农村深入12个县(市、区)开展实地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论证,广泛征求上饶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领域专家、基层农田建设管理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形成了《上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5日上饶市人民政府批复正式实施。

一、起草依据

《规划》起草依据2个文件:

1.《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修订)》(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21】3号)。

2.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二、起草过程

(一)团队组建情况

2021年11月2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达《关于加快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赣农明〔202124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科室成立编制小组,负责《规划》的编制。

(二)调研座谈情况

2021年11月—2022年4月,编制小组收集、整理资料,赴12个县(市、区)开展编制《规划》调研,调研的同时,采取查阅资料、集中座谈和专家咨询等方式对上饶高标准农田建设(2021—2030进行规划布局。此外,上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上饶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行业专家、各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分场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2022年5—6月,编制形成了《规划》的初稿。

(三)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6月底,完成了《规划》的编制并上报省厅,7月1—20日,按照省厅反馈的意见完成了修改和完善,7月21日,省厅高标办下达《关于上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审核意见的复函》,原则同意《规划》。9月20—26日向上饶市12个县(市、区)及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5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了意见。其中市水利局提出“补充高标准农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内容,补充增加农业供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内容,补充增加农业节水内容”等建议予以采纳广丰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上饶市《规划》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安排表(表4)到2025年广丰区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由28.9万亩调整为24.43万亩,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由31.26万亩调整为26.43万亩”的建议,综合考虑2023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总面积将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493万亩建设任务,故将广丰区到2025年的建设面积由28.9万亩调整为25万亩;2030年的规划任务数是以省下达上饶市累计建成高标面积规划任务数除以全市正常立地条件耕地面积的数值作为系数,乘以广丰区正常立地条件耕地面积计算出来的,只进行微调,不作大的变动,因而不予采纳市司法局2022121日,市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核意见建议“补充征求财政部门意见”,予以采纳;其它县(市、区)及成员单位无意见。

对照省级文件

2022年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布《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规划编制团队认真研读《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了规划编制的方向,对标对表确定了编制的内容,并注重与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指标作了衔接。起草过程中,通过认真学习、反复研讨,努力将中央、省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融汇在《规划》中,确保相关精神得到全面贯彻、准确体现。同时,结合上饶市实际,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明晰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任务和标准,细化相关措施,明确各部门责任,确保《上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能够顺利完成。

三、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背景与形势、规划原则与目标任务、建设内容与标准、建设分区与任务安排、建设管理与管护利用、效益分析、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  背景与形势

介绍了上饶市自然、社会经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的状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分析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阐述了上饶市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有利条件。

第二部分  规划原则与目标任务

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制定了2021—2030年上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  建设内容与标准

确定了上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农田地力提升、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管护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并制定了建设标准。

第四部分  建设分区与任务安排

《规划》综合考虑上饶市地形地貌等因素按照相对集中连片、规模开发、重点突出原则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分成滨湖平原区、沿江丘陵山地区、旱作区三类区域,明确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方向。《规划》统筹分析各项目县粮食播种面积、耕地数量、规模连片面积、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生态红线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等情况,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进行了分解,确定了各项目县的建设任务。

第五部分  建设管理与管护利用

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质量管理,规范了竣工验收程序和上图入库标准,确立了高标准农田保护利用、后续管护的原则和机制。

第六部分  效益分析

对《规划》实施后的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了分析。

第七部分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明确了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的措施,确定了督查考评实施办法。


解读单位:上饶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93-8300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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