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上饶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我市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全市预拌砂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上饶市促进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上饶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起草。
三、任务目标
进一步减少城市粉尘污染,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水平,推动我市预拌砂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上饶市促进预拌砂浆发展管理办法》共分为四章二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在预拌砂浆管理过程中的职责。
第二章 “促进措施”。明确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设立规范、必备的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工信、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管理、公安交警等政府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各地逐步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时限、可现场搅拌砂浆的情形等。
第三章 “管理与服务”。明确各管理服务部门对预拌
砂浆行业日常监督管理的责任,构成一个闭合的管理服务体系。
第四章“法律责任”。明确违反本《管理办法》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对本办法的实施日期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