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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上饶市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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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29号)文件制定。

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起草主要经历三个阶段。一是部署阶段2020年10月,我委收到市政府办公室转来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29号)后,我委认真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了部署并到有关部门进行了调研。二是起草阶段。11月我委根据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三是完善阶段11月20日,我委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开区、上饶高铁新区、三清山管委会及上饶市民政局、上饶市市管局。上饶市财政局等24个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着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工作任务、步骤安排及工作要求三个方面制定了具体方案。

(一)工作任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工作任务为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业,进一步提升收费透明度;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

(二)步骤安排。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分为自查摸底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集中整改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及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要求各有关部门在期限内完成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检查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上饶市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实施方案(送审稿)》

附件1

上饶市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实施方案

(送审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实施意见》(赣府厅[2020]29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和监管,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

1.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民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权事项规收费。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由中央和省两级审批,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清单管理,编制并常态化公示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行业协会商会不得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未与行政机关脱的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开展与业务主管单位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政机关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相关工作,将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事作为行政行为前置条件,以及赋子行业协会商会推荐权、建议权、监权等均应实施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应合理安排支出,从出具委托的行政机关部门预算中安排,财政不新增安排。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或投权的事项,以及相关办事流程、审查标准、办理时限、行政机关拨付经费情况等,严禁向市场主体违规收取费用。(发展改革委、财政按职责分别牵头;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门负责)

3.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和自身章程,不得超出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过程透明,严禁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未经批准,不得对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国际”“世界”“江西”“江西省”“全省”“省级”“赣鄱”等字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行业需求,自行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但不得以此为由相开展职业资格认定,颁发的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全国”“中华”“国家”江西”“江西省”“全省”“省级”“赣鄱”“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旗、国徽标志。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要求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不得多头收费或只收费不服,不得收取除考试费、鉴定费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收费透明度

1.规范会费收取标准和程序。行业协会商会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自身章程要求,合理、自主确定会费标准和档次,并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会费标准須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对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确定的会费标准,行政机关不得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要求调整。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取会费,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民政负责)

2.合理设定经营服性收费准。对于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要通过放宽准入条件、引入多元化服务主体等方式破除垄断,实现服务价格市化:暂时无法破除垄断的,应按照合法合理、弥补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对于其他能够由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根据服务成本市场需求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2020年底前,全行业协会商会要按照上述要求完成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和规范工作。(发展改革委牵头,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行上饶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市国资委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负责)

3.推动降低部分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偏高收费。依法加对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银行、证券、基金、期货、资产评估等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的成本审核。2020年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多、标准高、经费使用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严格核定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防止过高收费。(发改委牵头,民政局、市财政自然资源、人行上饶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局等部门及各[市]政府按职责分负责)

(三)、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1.强化收费源头治理。严格按照《江西省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赣脱钩[2020]1号)要求,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2020年底前全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同行政机关的脱钩改革严把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入口关,探索完善行业协会商会退出机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优化整合,减轻市场主体多头缴费负担。(发展改革委、财政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司法等部门及各县[市、]政府按职责分负责)

2.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托政府网站、减轻企业负担举报机制、“12315”举报平台等,向社会公布全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投诉举报电话,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依法对强制入会、强制收取会费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定期公开曝光行业协会商会的违法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财政等部门及各县[市、]政府按职责分负责)

3.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自身建设。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和监督制度,严格约束收费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公示系统”以及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前期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所负责的本级行业协会商会,对规范收费工作作出承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诚信承诺书,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负责)

4.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作用。各级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作用,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服务。行业协会商会要推动行业企业自律,并及时反映行业企业诉求,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和政策性文件制修,鼓励行政机关向行业协会商会购买服务。及时总结推广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自治、服务企业等方面的典型经验法,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各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负责)

二:步骤安排

1.自查摸底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各地、各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于2020年11月底组织对每个行业协会商会的会费收取项目、标准、档次、有无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会费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将打破服务垄断、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合计减负金额等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自查书面材料并提出整改意见,一并报民政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

2.集中整改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各行业协会商会对自查摸底阶段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对于违法违规收费,要立即全面清理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在2020年1231日之完成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集中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并将整改总结材料报市发改委。

3.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月28日)。民政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抽查检查,对收费偏高、会费档次超过4级、强制收费、强制捐赠、强制培训、强制入会、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等行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021年2月底前,结合年度检查、变更登记、换届审查、章程核准、等级评估、抽查审计等工作,开展规范收费行为“回头看”,对再次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整改、限期停止活动等方式严令整改。

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负责人与联系人。各地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明确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合力配合,全力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政策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及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监管力度。各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分别对未脱钩、已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的业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管,各级政府要落实对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督管理责任.

3.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论引导,采取培训、会议、宣讲等方式对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政策进行宣传,各相关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查处举报线索,营造整治违法违规收费的论氛围,适时开展投诉举报线索“清零”行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自身职责,抓紧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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