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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17年春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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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2017年春运工作即将开始,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春运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本辖区内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市交通工程质监局、市农路处等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组织本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切实掌握全市交通运输部门2017年春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根据2017年全市春运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市局决定对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7年1月12日—1月23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并通知相关单位。

二、督查内容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领导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

2.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2017年春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春运工作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全措施制定及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3.道路、水路运输企业、车站、客运码头、渡口等安全生产情况和春运工作开展情况。

4.公路养护和隐患整治、路面监控和巡查情况。

5.在建交通重点工程冬季安全施工措施情况。

三、督查分组

此次安全生产督查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相关科室参加,分组安排详见附件1:

四、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和座谈反馈等方式进行。

五、督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开展好督查活动,坚决做到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被督查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按要求限时整改。具体检查内容按照《上饶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规范》(饶交字〔2015〕32号)要求进行。

2.各督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市有关规定,廉洁自律、轻车简从。

3.各督查组请于督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督查情况报告及督查组督查安全生产情况表报局安委办。

4.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春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和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市交通工程质监局、市农路处等行业管理部门督查检查情况以及上武高速公路管理处自查情况请于1月24日前报市局安委办。

联系(传真)电话:0793-8071608;电子邮箱:srjt6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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