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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上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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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上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上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健全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基础,进一步巩固上饶市粮食主产区地位,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上饶贡献。

三、通过实施《规划》,全市到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475.75万亩;到2025年建成493万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52万亩;到2030年建成533万亩,并改造提升现有高标准农田135万亩。将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2021—2030年完成28.2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支持事项,强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与评价,严格实行用途管制,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制度,做好相关规划的衔接,开展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督促各地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支持配合,形成建设合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0232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上饶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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