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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上饶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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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赣府字〔2022〕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布《上饶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各地要认真对照《上饶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梳理认领本地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梳理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于2022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等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工作,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

三、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各地各部门要依托事项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牢守质量和安全底线。

附件:上饶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2022731


(此件主动公开)


上饶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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