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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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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7-13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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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批22   202076日转办,711日办理反馈)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处理情况

1

D3600420200706105

投诉人反映:信州区盘石村朝阳工业园区晚上散发刺鼻气味,污水直排,边上小河里鱼全部死了。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信州区

大气污染水污染

信州产业园原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产业园,于2009年5月经上饶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列入上饶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范畴进行规划建设。2018年5月经省政府批复为省级上饶信州产业园,信州产业园位于信州区与广丰区交界处,距市区约7公里。

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信州产业园管委会工作人员和信州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据调查了解,该园区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入园企业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善污染防治设施。2019年6月信州产业园建成环境监管平台并投入使用,其中3家重点涉水、涉气企业实现联网,通过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在水污染治理方面,信州产业园致力于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5月投资约1000万元建设处理规模为1000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并于2018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2018年,园区启动雨污分流,共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2km,将污水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2019年10月,园区又投资约1200万元扩建污水处理厂,增加处理能力2000吨/日,预计今年7月完成调试并运行。

近期,由于上饶连续阴雨天气,气压较低,信州产业园内企业生产废气不能及时扩散,园区存在轻微异味。但是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污水直排,边上小河里鱼全部死了”的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信州产业园管委会、信州生态环境局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园区内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

D3600420200706106

投诉人反映:玉山县岩瑞镇包溪村有一个塑料泡沫加工厂,散发刺鼻气味,污染严重。诉求:希望该厂搬离居民区。

玉山县

大气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塑料泡沫加工厂名为玉山县明星塑料(泡沫)加工厂,位于玉山县岩瑞镇包溪村会英亭,业主为胡明兴,租用他人自建房创办。主要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加工、销售。该厂以回收包装泡沫为原料,通过泡沫破碎→吸入料仓→高温熔化→挤压成型→冷却→切割等工序生产塑料(泡沫)粒子,主要能源为电,在熔化挤压这一工序中产生废气。

2020年7月8日,玉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玉山县岩瑞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厂塑料泡沫)粒子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配套建设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泡沫熔化挤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玉山生态环境局已经依法下达了《关于责令玉山县明星塑料(泡沫)加工厂停止生产的通知》(玉环法字[2020]8号):责令该厂立即停产,并在2020年7月15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目前该厂已经自行拆除了生产设备,并清理了生产原料和产品。

3

D3600420200706107

投诉人反映:1、万年县县政府计划将几家化工厂建在梓埠镇蓝塘村水库边上(现在在修整土地),该水库是蓝塘村日常用水,也未经过村民协商同意,选址不合理;2、村子边上有多家化工企业(投诉人反映美晶公司地下埋有管道,将污水偷排入蓝塘村田地里),长期污染严重,还有居民房子距离化工企业不足一公里,选址不规范。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万年县

1.现平整土地区块属万年高新区用地范围内,用于江西省君鑫贵金属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南移技改搬迁,现林地报批、土地报批手续已完成。

2.江西美晶科技有限公司落户在万年凤巢工业园区的化工产业区,主要从事香兰素、美托洛尔等药物半成品的生产,该项目于2014年8月经原上饶市环保局环评批复(饶环督字[2014]169号),并于2017年10月通过原上饶市环保局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饶环督字[2017]196号)。此外,该公司的150t/a依托度酸项目于2018年10月通过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

2020年7月6日、7月9日,万年高新区管委会、万年生态环境局分别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经查:

1.投诉人反映梓埠镇蓝塘村修整土地落户多家化工企业的问题。万年县为妥善解决长江经济带环保专项审计中反馈部分化工企业选址不合理的问题,计划将沿河部分企业实施南移技改搬迁。其中投诉人反映地段拟落户一家企业(江西省君鑫贵金属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铂、钯等贵金属以及净水剂的生产项目,不属于医药化工企业;目前该公司南移技改搬迁项目环评、设计等手续还在编制中。

2.投诉人反映美晶公司地下埋有管道,将污水偷排入蓝塘村田地里的问题。经现场排查踏勘,江西美晶科技有限公司南侧食堂有一淋洗用水引流口,泄流至南侧已征收发展用地(该区域无农田);信访件转办之前,该公司就已经在进行整改当中。因此,投诉人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

3.居民房子距离化工企业不足一公里,选址不规范的问题。距离蓝塘(兰塘)村最近的企业为江西埃菲姆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万年星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的卫生防护距离均为100米;同时江西美晶科技有限公司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而村庄与以上3家企业的实际距离均达到400米以上。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万年高新区管委会、万年生态环境局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拟搬迁企业未完善环评等法定手续前不得动工建设。

2.责令江西美晶科技有限公司对泄流口实行封堵,建立收集池将食堂淋洗用水回抽污水总站处理,现整改中。

3.巩固联合值班,加大企业巡查频次,落实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帮扶指导,开展定期排查,推进VOCs综合整治,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4

D3600420200706108

投诉人反映:铅山县河口镇茶场有一小区(小区没有名字,该小区是拆迁安置小区)内有一个豆腐加工厂油烟直排,气味很大,噪音扰民,县环保局调解过几次,还是没有改变。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铅山县

大气污染

该豆腐加工厂系个体工商户王成经营,户籍地址铅山县河口镇清湖村费家151号,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豆制品)零售,经营地址:铅山县河口镇城南综合农贸市场一层T039号摊位,成立时间:2019年11月13日。

2020年7月8日,铅山县河口镇政府、铅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铅山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王成租用了铅山县河口镇柴家村一小区内的民房,设立小作坊从事豆制品制售经营活动。因使用原煤作为燃料产生废气、油炸豆制品产生油烟、豆制品加工机械噪声等原因引起附近居民不满,随后向铅山生态环境局举报投诉。经过前期的调解,个体工商户王成已经将燃料由原煤改为石油液化气,但是油炸豆制品产生油烟、豆制品加工机械噪声等扰民因素未消除。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由于当事人王成在从事豆制品生产现场不能出示《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涉嫌违反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构成未经登记擅自设立小作坊从事豆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铅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规定,当天在执法检查现场向当事人王成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成当事人王成在未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之前,必须停止豆制品生产活动;并于当天拆除了生产设备。

5

D3600420200706109

投诉人反映:信州区胜利路136号 金得利面包房隔壁的大门进去,左手边的一个饭店叫广艺饭店,油烟很大,直接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油污也弄的满地都是。

信州区

大气污染

信州区广艺餐饮店位于上饶市信州区胜利路40号9栋1-102号,经营中餐炒菜,生意一般,店内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采取高空排放模式。

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油烟污染问题,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2020年7月7日下午该局油烟整治办执法人员到现场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核实:该店主因油烟净化设施报警,于7月6日晚上通知清洗人员拆去清洗,直至7月7日下午执法人员去该店检查并告知后,才在当天下午16:00左右安装好,期间中午餐饮经营过程中属于将未经净化的油烟直接排放大气。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信州区广艺餐饮店的油烟污染问题,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具体处理措施:

1.责令该店立即整改,将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好并保持正常使用。

2.对该店未保持净化设施正常使用,违规排放油烟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理。

3.要求该店签订《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承诺书》,保持规范文明经营,立即清洗油污污染的地面,保持清洁。

目前,该店的油烟净化设施已于7月7日下午16:47分恢复正常使用;并且地面油污已做清洗处理。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此案进行立案处理中。

6

D3600420200706110

投诉人反映:弋阳县曹溪镇象鼻山矿山 离村庄100米,矿山老板买石头到矿山这里破碎,导致粉尘和噪音污染很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弋阳县

大气污染水污染

象鼻山矿山位于弋阳县曹溪镇东港村,矿山名称为弋阳县曹溪镇象鼻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离村庄260米,采矿权单位为弋阳县曹溪镇象鼻山石料厂。该项目占用地面积为10.58亩,2016年8月18日象鼻山石料厂办理了年采1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利用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弋环督字[2016]006号),并配套建设了相关环保设施。

2020年7月7日,弋阳县曹溪镇政府、弋阳县自然资源局、弋阳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调阅了相关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1.弋阳县曹溪镇象鼻山石料厂在采矿许可证于2018年3月18日到期后即停止了开采,现场检查未发现非法开采矿石行为。原来业主将石料厂租赁给浙江商人生产经营,生产原料也由原来的自行开采改为外购矿石,并用于碎石加工,产品实际产能7万吨/年,破碎、筛选等工艺与环评批复等文件相一致。

2.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米,现场测量象鼻山石料厂距离最近的村民住房260米,达到环评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公司的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粉尘、厂界噪声等污染物均符合环保相关标准的规定。

4.该企业的破碎、筛分工序安装了喷淋降尘设施,厂区内外道路使用洒水车每天洒水2、3次抑尘;但是破碎工序的喷淋设施有部分损坏。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020年7月8日,弋阳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弋阳县曹溪镇象鼻山石料厂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2.2万元罚款。

2.责令该企业按照相关要求,立即完成喷淋设施的更换和修复,同时加大洒水车喷洒频率,并采取两条生产线交替生产以降低和减少噪声。

目前弋阳县曹溪镇象鼻山石料厂正在整改中,预计7月底前完成整改。

7

D3600420200706111

投诉人反映:德兴市银城街道张潜大道南门商城5栋,一楼商铺有很多饭店,油烟往小区里直排,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

德兴市

大气污染

德兴市银城街道张潜大道南门商城5栋共有以下5家餐饮店:

1、字号名称:德兴市川湘居饭店,经营地址:南门商城5号楼7号商铺,经营范围:热食类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该店于2019年11月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2、字号名称:德兴市智鹏发糕店,经营地址:南门商城1-4号,经营范围:热食类食品制售,该店于2019年4月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3、字号名称:德兴市缘味小吃店,经营地址:南门商城5号楼第一层12号商铺,经营范围:小吃服务,该店已于2020年2月停业至今。

4、字号名称:德兴市福源脆皮酱香饼店,经营地址:南门商城5号楼11号店,经营范围:热食类食品制售,该店于2020年3月26日开始经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5、字号名称:德兴市东方渔港饮食店、经营地址:南门商城5号楼13-18号店面,经营范围:餐饮服务,该店于2020年4月初安装了油烟净化器,2020年4月下旬开始经营。

2020年7月8日,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股汪振兴、谭政和银城分局吴建华一起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

1、德兴市川湘居饭店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直接排放,未接入排烟管道。

2、德兴市智鹏发糕店的油烟净化器未定期进行清洗。

3、德兴市福源脆皮酱香饼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4、德兴市东方渔港饮食店油烟净化器未定期进行清洗。

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针对现场调查核实发现的问题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德兴市川湘居饭店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责令在2020年7月10日前整改,整改内容: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并将烟排放至烟道管。

2、德兴市智鹏发糕店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责令在2020年7月10日前整改,整改内容:清洗油烟净化器设施。

3、德兴市福源脆皮酱香饼店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责令在2020年7月10日前整改,整改内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4、德兴市东方渔港饮食店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责令在2020年7月10日前整改,整改内容:清洗油烟净化器设施。

以上4家餐饮服务单位,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抄告德兴生态环境局,对其排放的油烟进行监测。鉴于该小区未设置专用油烟通道,建议城管部门安装油烟通道。

目前,德兴市川湘居饭店已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烟道管已安装;德兴市智鹏发糕店已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德兴市福源脆皮酱香饼店已联系购买油烟净化设施;德兴市东方渔港饮食店已清洗油烟净化设施。

8

D3600420200706112

投诉人反映:广丰区芦林街道旁边的芦林纸业散发恶臭,回收旧纸加工,产生很多异味和烟雾。影响附近居民。

广丰区

大气污染

举报对象为江西省芦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是九十年代就已落户的老企业,主要从事瓦愣纸生产,年产7万吨,办理了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

2020年7月8日,上饶高新区会同广丰生态环境局对江西省芦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建有2#纸机、3#纸机两条生产线,配套建设了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格栅池→调解池→斜网过滤→混凝沉淀→初沉池→调节池→好氧池→二沉池),污水经过处理后排至污水处理厂,并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锅炉废气安装了脱硫除尘系统(高效旋流板除尘器以及静电除尘器)。

调查发现:距离该公司3#纸机生产线约20米位置,在2000年-2010年期间分别新建了芦林嘉园、芦南苑两个居民小区,此后“邻避”问题和群众投诉日益突出。通过查阅该公司近几年提供的监测报告,企业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均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也符合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目前广丰区政府已经要求该公司尽快进行整体搬迁。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广丰区政府已要求该公司尽快进行整体搬迁。受资金缺口和疫情影响,该公司整体搬迁工作的进度受到了影响。目前,该公司整体搬迁工作正在加紧实施中。

该公司已经选好新址并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安装调试设备,预计2020年底前可完成靠近居民区的3#纸机生产线搬迁工作,2021年底前可完成整体搬迁工作。

9

D3600420200706113

投诉人反映:鄱阳县凰岗镇东炕村平安码头内扬尘污染很大。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鄱阳县

大气污染

鄱阳县凰岗镇东炕村平安码头的全称为江西凰景物流有限公司散货码头,该码头位于鄱阳县凰岗镇东康村委会徐家村,主要从事普通货物装卸。

2020年7月7日,鄱阳生态环境局、鄱阳县河砂资源管理局、鄱阳县凰岗镇政府分别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1、江西凰景物流有限公司散货码头存在物料(砂石)露天堆放,堆场未设置挡风围墙、防风抑尘网、遮盖等措施;2、未对物料装卸作业产生的粉尘以及进出道路(车辆运输)、场地产生的扬尘采取喷淋、洒水等抑尘措施。

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鄱阳生态环境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一是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并完善项目需配套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二是责令该公司采取遮盖、喷淋、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防止物料堆放、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扬尘污染;三是处以2万元罚款。

10

D3600420200706114

投诉人反映:鄱阳县四十里街道新路村麒麟山有一新砖瓦窑,离最近居民家100米不到,污染严重。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鄱阳县

其他

江西融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鄱阳县四十里街镇新路村委会胡家山村,该公司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2019年10月建成投产,年设计生产规模为7000万块页岩砖,实际年生产页岩砖约5000万块。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以页岩、煤矸石为原料,经破碎、筛分、搅拌、陈化、破碎、搅拌制砖切坯、自然干燥、隧道窑内干燥、隧道窑内焙烧、卸砖等工序生产页岩砖。该公司办理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

2020年7月10日,鄱阳生态环境局,鄱阳县四十里街镇政府分别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1、该公司脱硫吸收塔吸收液呈弱酸性;2、矿区山体部分区域覆盖不完整;3、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烟气在线监控设施;4、未按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产生的废坯、废砖等固废露天堆放。

调查核实,投诉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鄱阳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一是责令该公司立即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并限于30日内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文件的要求建设完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相关要求;二是责令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处理后外排废气等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责令该公司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及台账建立等工作,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周边环境安全;四是处以5万元罚款。

11

D3600420200706115

投诉人反映:婺源县江湾镇景区里永思街姜家饭店后面有一养猪场,污水直排到马路上,污染严重。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婺源县

投诉人所反映的养猪场位于婺源县江湾镇镇区,仅有两头猪,为江湾镇永思街江家饭店的户主江健秋(江湾镇江湾村人)散养自食之用。

2020年7月7日,婺源江湾镇政府联合婺源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检查发现,江健秋在自家猪栏散养了两头猪,并非投诉人反映的养猪场,但因其家中仅建有一格式污水沉淀池,排污设施不完善,导致猪粪水流至路面。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婺源县江湾镇政府已责令江健秋立即着手对墙底缝隙进行封闭,同时在院内新建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并要求其在标准三格式化粪池未建成前,每天通过人工清理方式清除猪粪水,避免外流。

目前,江健秋已开始准备建设标准三格式化粪池,预计2020年7月23日前建设完成,届时由婺源江湾镇政府监督其将猪栏内粪水接入标准三格式化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处理后接入江湾镇区污水管网。

12

D3600420200706116

投诉人反映:广信区田墩镇信丰村官田坞有两个采石场,采石场粉尘大,污染严重。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广信区

大气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广信区田墩镇岑丰村官田坞现有两家企业,分别为广信区雨露砂石厂和上饶县白岩片石厂。

1.广信区雨露砂石厂主要从事机制砂加工生产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121MA394ED6J,该厂通过了广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备案登记,但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上饶县白岩片石厂主要从事片石开采加工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1MA35H9HD9G,该厂年产20万吨片石项目于2018年11月通过原上饶县环保局批复(饶县环评字[2018]29号),2020年6月完成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调查处理情况:1.关于广信区雨露砂石厂的调查核实情况:在接到信访转办件前,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6月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机制砂加工生产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建设并投产。对此,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

在接到信访转办件之后,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会同广信区田墩镇政府于2020年7月7日再次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厂已经停止生产,并正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为防止该厂擅自恢复生产,广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于2020年7月9日对该企业采取了强制断电。

2.关于上饶县白岩片石厂调查核实情况:在接到信访转办件之前,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6月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雨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完善,作业区边界未按环评要求设置围挡。对此,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已经对该厂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

在接到信访转办件之后,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会同广信区田墩镇政府于2020年7月7日再次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厂已于6月中旬被广信区应急管理局责令停产,现处于停产状态,并正在按照竣工验收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整改。经查阅该厂6月初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粤环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该企业废气(粉尘)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已对广信区雨露砂石厂进行立案处罚,拟对该厂罚款5万元人民币并责令停止生产。广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已于2020年7月9日对该厂采取了强制断电。2、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已对上饶县白岩片石厂进行立案处罚,拟对该厂罚款5万元人民币并责令整改。

整改情况:1、广信区雨露砂石厂现已断电并停产。2、上饶县白岩片石厂现已停产并正在整改。

 

13

D3600420200706117

投诉人反映:信州区信江河凤溪河有人非法捕、捞鱼。

信州区

其他

信州区有捕捞渔民52户,目前绝大部分渔民已经转产转业,但仍有部分渔民在信江河、丰溪河进行捕捞活动。

2020年7月6日上午,信州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渔政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近期信江河、丰溪河存在渔民捕捞作业,但没有发现电、毒、炸等非法捕捞作业行为。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今年,信州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协同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2020护渔”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猎捕水生生物2020“昆仑”行动,组织各镇(街)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宣传活动,取得显著效果,非法捕捞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14

D3600420200706118

投诉人反映:玉山县怀玉山乡锦溪村月垄有一砚台厂,噪音扰民。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玉山县

噪声扰民

投诉中反映的锦溪村砚台厂,具体位置在玉山县怀玉乡锦溪村月弄自然村。该厂是个简单的家庭作坊,从1999年开始手工加工,包括业主吕强在内只有2个操作工人,主要利用自建房和房前空地加工砚台。该厂业主于2019年购买了一台二手砚台电脑雕刻机进行生产,砚台的生产工序为外购砚台半成品经过打磨、精雕、刻字、打蜡、包装成产品。

2020年7月7日,玉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玉山县怀玉乡、锦溪村干部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核实,该厂在生产砚台过程中,雕刻机会产生连续的嗡鸣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之前业主虽然已经采取了围挡、封闭等措施,但效果还不是很理想。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玉山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玉环责改字[2020]20号):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在7月19日前完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在相关设施未完善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整改完毕恢复生产后,必须严格控制生产时间,每天晚上20点至上午8点期间不得生产。

15

D3600420200706119

投诉人反映:鄱阳县侯家港乡船湾村和永丰村、田畈街重家山村三个地方各有一采石场,污染严重。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鄱阳县

其他

鄱阳县鑫宏昌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鄱阳县侯家岗乡船湾村委会牌楼下组,江西凯鑫得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鄱阳县侯家岗乡永丰村,鄱阳县巅峰砂石销售有限公司位于鄱阳县枧田街乡重家山。以上3家采石矿主要从事普通建筑用石料开采,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采矿工艺为:岩石剥离→凿岩打孔→爆破→集堆铲装→运至堆场→破碎筛分→装车外运等。

2020年7月7日,鄱阳生态环境局,鄱阳县候家岗乡、枧田街乡政府分别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1.鄱阳县鑫宏昌矿业有限公司存在未对料场采取遮盖、围挡等措施;采矿作业区至破碎加工区路段的车辆转运扬尘未建设洒水抑尘设施。2.江西凯鑫得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料场未采取遮盖措施;采矿作业区至破碎加工区路段的车辆转运扬尘未建设洒水抑尘设施。3.鄱阳县巅峰砂石销售有限公司的采石场项目自2019年11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设备设施均已拆除;该公司计划在今年8月份对项目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鄱阳生态环境局分别依法向两家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两家公司在20日内按要求建设完善粉尘治理设施;同时采取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的物料堆放、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排放;并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

16

D3600420200706120

投诉人反映:广信区枫岭头镇龚家片石厂,粉尘大,污染严重。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广信区

大气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企业名为上饶县枫岭头龚家石料加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1121MA35Y64E9K,以下简称龚家石料厂),位于广信区枫岭头镇稠川村,主要从事片石加工生产。该公司龚家矿区建筑石材用凝灰岩矿山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2月通过原上饶县环保局的批复(饶县环评字〔2018〕36号),并于2019年4月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0年7月2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屠永发到广信区就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对上饶县枫岭头龚家石料加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提出以下问题:

1.该厂石料的破碎、筛分工序无收尘设施,运输环节未密闭,粉料堆场无 “三防”措施。

2.废水沉淀池淤积严重,厂区内雨污分流不完善。

3.厂区道路未硬化,环境管理混乱。

4.从厂区到居民区的运输道路没有硬化。

5.冲洗平台设置不合理,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用。

对此,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已于当日对龚家石料厂上述问题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联合广信区交通运输局、枫岭头镇政府召开龚家石料厂整改现场协调会,对企业提出具体整改意见:1、对原沉淀池清淤并加深加大。2、对原沉淀池对面的排水沟进行改造,完善污水收集设施,将水引流至扩建后的沉淀池沉淀处理。3、在破碎、筛分工序建设收尘设施并对石料运输环节密闭。4、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对现暂存场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同时建设封闭式物料暂存库。5、鉴于核工业江西矿业局因原七一三矿尾矿坝安全需要通知龚家石料厂改建出厂道路,严家村民房到龚家石料厂宿舍段道路用石子铺垫。6、车辆冲洗平台加宽一米,所有车辆需通过冲洗平台。7、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杜绝超载。8、安装监控设施。

2020年7月10日,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对龚家石料厂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龚家石料厂原沉淀池沉积淤泥已清,现正在改建扩容,冲洗平台正按督察组意见改建,暂存场已采取滤网覆盖,其他整改工作正在落实中。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一)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对上饶县枫岭头龚家石料加工厂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拟对其罚款5万元人民币。

(二)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会同广信区交通运输局、枫岭头镇政府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内容为:1、对原沉淀池清淤并加深加大。2、对原沉淀池对面的排水沟进行改造,完善污水收集设施,将水引流至扩建后的沉淀池沉淀处理。3、在破碎、筛分工序建设收尘设施并对石料运输环节密闭。4、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对现暂存场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同时建设封闭式物料暂存库。5、鉴于核工业江西矿业局因原七一三矿尾矿坝安全需要通知龚家石料厂改建出厂道路,严家村民房到龚家石料厂宿舍段道路用石子铺垫。6、车辆冲洗平台加宽一米,所有车辆需通过冲洗平台。7、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杜绝超载。8、安装监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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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600420200706121

投诉人反映:铅山县鹅湖镇江村村有一汽车修理厂(桂华修理厂)噪声扰民,污染严重。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铅山县

噪声污染

铅山县鹅湖镇蔡桂华修理店位于铅山鹅湖镇江村天鹅街8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61124MA373KUY94,主要从事农用车和工程车的修理,用地是自家的自建房,修理地点主要在自建房门口。目前该修理店处于停业整顿期间。

铅山县交通运输局、铅山县鹅湖镇政府已于2020年6月29日安排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到蔡桂华修理店进行了联合执法。按照《机动车维修开业条件》、《机动车维修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责令该修理店停业整改;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六章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罚款5000元;要求蔡桂华按照有关规定对修理车间整改到位,待办理完善相关经营资质后,再开业经营。同时对该修理店要求做到如下几点:1、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安全前提下展开维修作业;2、严禁使用液化气和氧气焊接作业;3、严禁占道经营,杜绝影响道路交通安全;4、整治维修作业场地,平整地面硬化。

2020年7月7日,铅山生态环境局、铅山县鹅湖镇政府联合就此事到现场核实情况。经查,该修理店原先的经营时间是早上8点到下午6点,偶尔会经营到夜晚9点多钟,产生噪声的设备是空压机和风炮等。执法人员让店主临时开启生产设备空压机,经检测噪音分贝为62dB和60dB,均在标准值范围内。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经现场征求附近居民意见,同意由当事人蔡桂华夫妇就噪声扰民一事向政府以及环保部门郑重承诺:保证从今以后,该修理店营业时间定为夏天早上8点到12点钟,下午2点30分到7点钟;冬天早上8点到12点钟,下午1点30分到6点钟;其余时间一律不得营业。如有违反,本人蔡桂华夫妻二人愿意接受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处理(如:停业、罚款、搬迁等)。铅山县鹅湖镇政府以及江村村村委会对该修理店将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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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600420200706122

投诉人反映:广丰区芦林街道有一家橱柜生产企业(名叫格兰伯爵),油漆味重,污染严重。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广丰区

大气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橱柜生产企业实际名称为江西伯爵厨饰有限公司,位于上饶高新区芦洋产业园,主要从事橱柜家具的生产加工。该公司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主要生产工艺为:开料、拼板、木工精加工、组装、打磨、补腻子、喷漆、晾干、包装。该公司的喷漆以及晾干废气统一收集后经吸附棉、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木工粉尘、打磨粉尘经自带双筒布袋吸尘装置处理后排放。

2020年7月8日,上饶高新区会同广丰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建设了环保设施,喷漆废气通过吸附棉、光氧设备、活性炭等处理后排放;但是拼板、喷漆以及晾干工序存在少量收集不完全的VOCs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广丰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量,对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提供监测报告。

目前,江西伯爵厨饰有限公司正在采取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措施,并邀请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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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600420200706123

投诉人反映:万年县石镇镇凤巢化工园区有刺鼻气味传到鄱阳县瑶湖镇,影响瑶湖镇村民日常生活。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万年县

大气污染

万年县石镇特色产业园于2006年设立,主要以纺织新材料、机械加工等项目为主;梓埠精细化工产业园于2007年设立,以生物医药、化工项目为主。2014年经省政府批准进行调区扩区,二个园区合并为万年县凤巢工业园(以下简称凤巢园区)。其中离鄱阳县饶埠镇较近的是梓埠精细化工产业园,两地隔乐安河相望。

2020年7月7日至7月8日,万年高新区管委会会同万年生态环境局到涉事现场调查核实,并查阅了近期联合值班巡查历史记录。经调查核实:2020年7月4日晚18时30分左右,鄱阳县饶埠镇村民反映企业异味扰民。凤巢园区值班人员18时50分赶赴鄱阳县饶埠镇沿河圩堤一线实地感受,确实也闻到因风向卷来的断断续续的淡淡异味,持续3分钟左右,但是并未感受到投诉人人所反映的恶臭难闻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前期已落实整改。一是“环保医院”帮扶指导,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保医院)对凤巢园区所有化工企业进行现场排查。二是不断加强环境监管,万年县高新区和万年生态环境局不断加强凤巢园区环境监管,始终保持违法行为零容忍,重拳出击违法排污行为。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责令限停产4起,处以罚款40.5万元整。三是完善联合值班巡查,邀请企业代表适时参与,不分昼夜,围绕重点,进行定时与不定时的现场检查。四是推进VOCs综合整治,按照《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有关要求,推进“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及LDAR检测与修复等工作,园区聘请环科院编制“一园一策”方案,打造VOCs整治示范园区。

当前及后续整改措施。一是落实错峰错季生产,凤巢园区化工企业实行减产减能30%-50%的基础上,再落实7月至9月上旬季节性高温和主南风季节分批次错峰错季生产,每家企业安排半个月左右停产检修。二是巩固联合值班,完善值班巡查制度,督促企业做好气味管控,实行24小时值班不脱岗,确保值班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异味现场排查处置。三是严抓细节加强管理,坚决克服精神懈怠、思想麻痹心理,严格督促化工企业按照“环保医院”提出的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整改,对企业落实整改不到位、打折扣的,坚决停产,决不手软。四是继续推进VOCs整治,加快推进完成“一企一策”综合整治方案编制,并根据该整治方案要求进行VOCs综合整治,切实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五是加速企业技改搬迁,万年县政府成立了凤巢园区化工企业征地搬迁指挥部,并已同涉异味邻避问题的有关化工企业签订技改搬迁协议,同时推进村庄搬迁、征山征地、规划设计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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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600420200706124

投诉人反映:婺源县赋春镇沙古担村团结水库有人投放饲料,污染了水库水质,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用水。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婺源县

团结水库位于婺源赋春镇林塘村委会沙古坦村,是小(一)型水库,库容248万立方米,用于灌溉水田,不是饮用水源地。该水库从2010年1月31日开始被齐国新(赋春镇冲田村人)承包养鱼,承包终止日期为2020年1月30日。

2020年7月7日,婺源赋春镇政府、婺源县农业农村局、婺源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对团结水库进行实地核查,发现水库承包人齐国新违反“人放天养”的承诺,进行密集型养殖,并投放鱼饲料,导致水库水质变差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婺源赋春镇政府已经责令水库承包人齐国新立即停止饲料投放,并拆除饲料投放机、养鱼网箱等附属养殖设备,同时尽快按合同要求清塘交库。

目前该问题已得到解决。水库承包人齐国新已于7月8日将饲料投放机、养鱼网箱等附属养殖设备拆除;同时开始捕鱼清塘,受天气影响,预计7月20日前清塘交库。待交库后,婺源县赋春镇政府将交由林塘村委会直接管理,实行“人放天养”,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库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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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600420200706004

投诉人反映:铅山县水平镇有一家信江沙石公司未经环境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开工建设,采挖河砂,严重破坏当地老百姓的饮用水源。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铅山县

铅山县永平银河自来水有限公司原设计供水人口为4.6万人,日供水规模为2万吨,现需供水人口为3万人,日需供水规模为1.3万吨。该自来水厂因取水口井被淤泥堆埋,严重影响水泵的正常抽水功能和取水量,导致自来水供水不足,影响到镇区居民的正常用水需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上访不断,相关媒体也密切关注该问题的处理情况。为妥善解决永平镇银河自来水厂供水不足等问题,铅山县信江砂石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了勘测设计,并编制了清淤工程实施方案。2019年9月10日,铅山县水利局以(铅水字[2019]101号)文件对永平镇生活水源取水口河道清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2019年9月30日,铅山县人民政府就此问题召开了县长办公会议,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在永平生活水源取水口河道实施清淤工程,工程分两期实施。2019年10月20日,铅山县发改委以(铅发改农字[2019]83号)文件对该项目立项进行了批复。该项目一期工程采取简易招标程序,由业主单位铅山县信江砂石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永平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现已施工结束;二期工程已完成招标程序,环境影响报告书正通过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和第二次公示。

2020年5月19日,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同铅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到永平镇银河自来水厂铅山县永平银河自来水有限公司取水口附近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位于取水口上游永平水文站附近的河中沙洲上(位于永平镇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两台挖机和一台运输车正在清淤作业(当时永平镇生活水源取水口河道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公示中,尚未通生态环境部门审批)。2020年5月20日,铅山生态环境局对业主单位铅山县信江砂石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在永平镇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河道中的清淤作业,并要求该公司在清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未审批之前,不得擅自在饮用水源一级或二级保护区的河道内进行清淤作业2020年6月16日,铅山生态环境局再次对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在永平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河道中清淤作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经现场检查,当时并未发现作业痕迹)。2020年6月18日,铅山生态环境局对铅山县信江砂石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于7月1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处以80.7万元的罚款,同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7月3日,该公司已经该行政处罚决定和罚款全部执行到位。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责令铅山县信江砂石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面停止清淤工程施工,所有施工设备全部撤出,暂时无法撤出的设备就地封存;目前已经执行到位。

2.在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之前,该项目严禁开工。铅山县水利局、铅山生态环境局和永平镇政府于2020年6月30日对铅山县信江砂石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清淤工程进行了现场督查,督查时该公司施工设备已经封存或撤离,未发现作业痕迹。

3.鉴于清淤工程施工点与永平镇饮用水取水口这一环境敏感点距离较近,责令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对施工方案重新论证,进行优化,确保复工时不影响饮用水安全。

4.永平镇立即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在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之外,增加设立了安全警示牌、禁渔禁钓警示牌等,并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彻底整治。

5.永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一公里范围内,全部安装了安全防护网,防止人畜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

6.2020年6月22日,铅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就监管工作不到位问题,约谈了铅山生态环境局、铅山县水利局、铅山县自然资源局和永平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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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600420200706005

投诉人反映:婺源县头乡,下溪村委会岭背村“东山坞盗挖国家砚矿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国家利益严重受损。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婺源县

其他

1.婺源县溪头乡下溪村委会岭背村“东山坞”山场属于溪头下溪村委会岭背村,系岭背村村民程寿珍、俞永贵等户的责任山,与溪头乡砚山村委会砚山村的砚石矿山场相邻。“东山坞”山场从山脚沿山体上,有一条长约60米、宽约2米砂石山路。

2.涉盗挖人员俞国彬、俞来富、俞文生均为下溪村委会岭背村民,户籍地及居住地均为下溪村委会岭背村。

该问题于2019年10月9日,婺源县溪头乡政府已收到举报并联合婺源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情况为:2019年9月26日,溪头乡下溪村委会岭背村民俞国彬、俞来富、俞文生等3人在“东山坞”山场盗采了3块砚石(每块重约30斤)。2020年1月15日,婺源县自然资源局对3人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砚石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2020年7月7日,就信访件所反映的事项婺源县溪头乡政府工作人员再次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核实情况为:婺源县溪头乡下溪村委会岭背村“东山坞”山场,现场仍有2019年9月26日挖掘砚石时所留的3个坑洞,未发现新的盗采矿石行为。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2020年1月15日,婺源县自然资源局对俞国彬等3人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砚石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对3人进行了警告,责令不得再上山采挖砚石;并于2020年7月7日作出没收3块采挖矿石的处罚决定。

同时,在盗采区域设置“禁止开采”警示牌;对“东山坞”山场挖掘砚石时所留的3个坑洞进行填平,恢复地貌。受天气影响,预计2020年7月15日前完成。

婺源溪头乡政府将进一步加大盗采区域的巡查监管,严格落实巡查监管责任,提高技防、人防水平,防止盗采矿石案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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