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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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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7-2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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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处理情况

1

D3600420200714205

投诉人反映:鄱阳县中心大道与西经路交叉处有五一超市高音喇叭噪声扰民,还有军尚游泳馆音乐声音大。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鄱阳县

噪声污染

1、鄱阳县五一超市工商注册名称为江西省五加一贸易有限公司,位于鄱阳县鄱阳镇中心大道西经路交叉处临街商铺,主要从事各类生活以及学习用品销售。

2、军尚游泳健身馆工商注册名称为鄱阳县军尚游泳健身服务中心城北店,位于鄱阳县饶州街道办山水天下小区临街商铺,主要从事健身、游泳等经营活动

2020年7月15日,鄱阳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1、鄱阳县五一超市卖场内、外各安装一台音箱喇叭用于产品推销以及音乐循环播放,营业时间为早上7点至晚上9点;2、军尚游泳健身馆为活跃单车健身氛围,在单车健身室四周各安装了一台低音炮音响器材播放动感音乐,播放时间为晚上7点至8点,因播放音量过大,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鄱阳生态环境局依法分别向两家经营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一是责令两家经营业主立即停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以及其它音响器材,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二是责令两家经营业主于7月18日前拆除户外广播喇叭以及低音炮等音响器材。经过鄱阳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的普法宣传,两家经营业主承诺将立即按照环保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2

D3600420200714206

投诉人反映:婺源县惠民路早上八点之前施工,中午也一直在施工,噪音很大,影响居民正常休息。诉求:希望能中午不要施工。

婺源县

噪声污染

婺源县惠民路改造工程的施工路段西起中云路,东至源头路,总长约26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3.30米,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主体、人行道、雨水管网、绿化、路灯等。该工程于2020年6月28日正式开工,预计10月底完工。

2020年7月15日,婺源县城市管理局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发现,该工程确实存在早上八点之前以及中午(7月1日、7月13日)施工现象,施工噪声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休息。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2020年7月15日,婺源县城市管理局现场责令该工程的施工方做好以下整改: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20:00至次日8:00、12:30至14:00等居民休息时段进行施工。

2.在施工中尽量选用环保型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在声源处安装消声降噪设备,同时在机械设备使用前做好维护保养,保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3.加强相关作业人员环保培训,树立环保理念,增强环保意识,在作业过程中尽可能减少环境噪声污染。

3

D3600420200714207

投诉人反映:信州区茶圣路紫阳明星广场靠茶圣路的1栋、2栋、3栋楼下有几家餐饮店,油烟直排,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了影响。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信州区

大气污染

信州区茶圣路紫阳明星广场靠近茶圣路路段的1、2、3栋楼,为该小区的商住综合楼,楼下有在营业的餐饮经营单位11家,多以经营夜宵为主。

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2020年7月15-7月16日该局油烟整治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信州区茶圣路紫阳明星广场靠近茶圣路路段的1、2、3栋楼,为该小区的商住综合楼,楼下有在营业的餐饮经营单位11家,多以经营夜宵为主。该路段曾经是我市夜市一条街,后因环境卫生问题,被城管部门全部予以取缔,要求进店经营,从而形成现在的餐饮一条街。去年在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期间,城管部门已要求所有餐饮经营单位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由于该商住综合楼无法满足高空排放的要求,便按城管部门要求全部采取低空排放模式,排烟口朝向路面,油烟净化设施多为店主自行清洗,运行未发现异常。该路段餐饮经营单位多为夜宵性质,营业时间一般为16:30-3:00;因受疫情影响,目前除2-3家餐饮店生意较好外,其余大部分餐饮店生意清淡。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具体处理措施:

1.要求该路段餐饮经营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开展清洗,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味道过大影响居民。

2.要求该路段餐饮经营单位签订《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承诺书》,保持规范文明经营。

3.对该路段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巡查频次,并开展油烟排放检测。

4.邀请相关环保设备厂家,针对低空排放中的异味问题开展治理。

5.将相关信息反馈餐饮监管科,对该路段烧烤等油烟较大的餐饮项目限制审批数量。

4

D3600420200714208

投诉人反映:玉山县双明镇桥村社区有一个养鸭场,环境污染大,气味严重难闻,鸭粪进入河流,导致下游用水不便。

玉山县

水污染

玉山县双明镇桥村社区共有两个家禽养殖场,其中一个规模较大的叫危仁富肉鸭养殖场,共有两个鸭棚, 计2010平方米,每批可养肉鸭15000羽。该鸭场在本月初肉鸭已全部出售, 目前正在清理消毒, 计划在8月下旬进鸭养殖。另一个是中等规模的肉鹅养殖场,养殖户叫徐伟,现有仔鹅2100余羽,蛋鸭300余羽,小鹅在大棚内饲养,粪便收集卖给农户用作有机肥。

2020年7月16日,玉山县农业农村局派出分管领导和技术人员会同玉山县双明镇农业站负责人共同到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肉鸭属大棚高床旱养,鸭粪直接排入棚内的鸭床下经发酵处理,一般2年集中清理一次鸭粪, 用作农户蔬菜和果树的有机肥, 没有鸭粪以及污水向外排放。鹅场建在山沟里,远离村庄、道路以及河流,小鹅在大棚内饲养,粪便收集卖给农户用作有机肥。现场并未发现投诉人所反映的“环境污染大,气味严重难闻,鸭粪进入河流,导致下游用水不便”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玉山县农业农村局和玉山县双明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两家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养殖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处理养殖废水以及粪便,一旦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保障人民群众正当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好人民群众和谐的生活、生态环境。

5

D3600420200714209

投诉人反映:信州区市委市政府大院宿舍 (金龙岗),宿舍门口 靠近老检察院有一排店面,其中有一家店叫《金龙岗33号烧烤店》,每天营业到凌晨两三点,油烟很大,黑色的烟,往小区里直排,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信州区

大气污染

被举报对象为信州区三十三号食社餐饮店,位于上饶市信州区金龙岗33号,于2020年4月份开业,店内安装了两台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采取高空排放模式。

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2020年7月15日下午该局油烟整治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该店内除了烧烤车自带的一台油烟净化设施之外,店主又另行安装了一台油烟净化设施一体机。之前,曾经有居民投诉该店低空排放时烧烤异味较重的问题,为此该店就将排烟口外接烟管改为高空排放模式,并没有往小区里排。该店的油烟净化设施按时清洗,保持正常使用,营业时间到凌晨1-2点。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具体处理措施:

1.要求该店开展油烟排放检测。同时要求店主对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保持正常使用。

2.要求该店签订《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承诺书》,保持规范文明经营,缩短晚上营业时间。

6

D3600420200714210

投诉人反映:广信区郑坊镇郑坊村 一进村就能看到一座山已经被开采了一半了,破坏的很严重,开采石灰石,粉尘污染很大。

广信区

大气污染

投诉人反映的广信区郑坊镇郑坊村采石场为上饶市安嘉矿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1MA35JCRM57)。该公司的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4月通过了原上饶县环保局的批复(饶县环评字[2015]17号),并于2019年5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2020年1月19日,广信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饶广信环罚字[2020]4号),罚款2万元。2020年2月,广信区工信局对该公司采取了断电措施。因此,该公司自2020年2月底断电停产至今。  

2020年7月15日,广信生态环境局会同广信区郑坊镇政府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已断电停产,但料场堆放处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广信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对料场堆放处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7

D3600420200714211

投诉人反映:广丰区壶桥镇流源村大源弄有一座山(壶桥村)被一个老板取砂,把山给挖了,山脚下的农田(流源村)也被毁了,破坏了生态环境。

广丰区

其他

被举报对象为徐金旺,广丰区湖丰镇尖山村人,原来在广丰区壶峤镇壶峤居塘源垄处开办洗砂场。该洗砂场在2018年年底已被拆除关停,目前已取缔,并复绿。

该反映事项曾于2018年8月已发现并进行了调查处理。2020年7月16日上午,广丰区壶峤镇再次会同广丰区自然资源局、壶峤镇国土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查:

1、2018年8月,广丰区壶峤镇政府发现徐金旺在壶峤镇壶峤居塘源垄处存在开采山砂、就地非法洗(制)砂的行为,立即上报广丰区自然资源局并共同制止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同时展开了调查并立案,责令当事人停止无证开采行为,并委托江西省核工业二六八地质调查院对徐金旺非法开采量进行核算。根据核算报告结果,广丰区壶峤镇政府与广丰区自然资源局共同委托广丰区价格认定中心对非法开采矿产品进行了价格认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广丰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对徐金旺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1、停止开采,2、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25%的罚款30446元。该案于2018年10月20日结案。

2、针对徐金旺堆放洗砂设备占地的行为,广丰区自然资源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拆除洗砂设备,土地复绿。

3、广丰区壶峤镇与广丰区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5月5日就山脚下的农田被毁情况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土壤进行了技术鉴定,土壤检测结果显示,农田符合耕种条件。

该案发生以来,广丰区壶峤镇政府对该处非法开采点进行了多次跟踪巡查,均未发现有无证开采的情况和迹象。目前,现场洗砂设备已全部拆除清运走,所占土地采取了种植果树(马家柚)的复绿措施。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广丰区壶峤镇、村(居)加强了辖区监管责任,通过设立警示牌、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

8

D3600420200714212

投诉人反映:玉山县下镇镇双元村水库旁边有一个碎石厂,噪音污染很大,没有环保设备,晚上噪音特别大,影响村民正常休息。

玉山县

噪声污染

玉山县下镇镇双元村共有2个水库,分别为双元水库和红旗水库,其中双元水库为小(一)型水库,总库容547万立方;红旗水库为小(二)型水库,总库容11.17万立方。

2020年7月17日,玉山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玉山县下镇镇、双元村两级干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与当地镇、村干部和村民群众核实,同时在双元村的双元水库、红旗水库周边进行细致排查,并未发现投诉人所反映的碎石厂,也没有发现破碎石头的小作坊。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玉山生态环境局、玉山县下镇镇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一旦发现群众反映强烈、对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的污染企业坚决予以打击。

9

D3600420200714213

投诉人反映:(经电话投诉人再三核实)槠溪河(靠近信州区龙这边)的观音桥边上有个排污口(龙潭排涝站),这个排污口排出来的水很黑很臭。

信州区

水污染

龙潭排涝站是上饶市城市防洪工程7座排涝站之一,改造提升于2005年,排涝装机为3×180kw,主要抽排龙潭涝区的内涝积水,由上饶市水利局下属的上饶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负责管理。

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上饶市水利局以及下属单位上饶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立即派工作人员于2020年7月15日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经查:投诉人所指的排污口实际是上饶市城市防洪工程龙潭排涝站的排水箱涵出口。日常排涝时,龙潭片区内未纳入污水管网的生活污水和上游来水以及内涝积水经该出口排入槠溪河。龙潭排涝站自身不产生污水。

龙潭涝区位于槠溪河下游左岸,根据上饶市城市防洪治理规划,该涝区汇水面积2.11k㎡,主要涵盖城区凤凰大道以南的原属信州区北门街道办龙潭居委会的片区范围。2005年按20年一遇治涝标准对该涝区进行改造整治,建设了龙潭排涝站。原来该片区主要为农田和龙潭村民房屋,生活污水较少。后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该片区已规划发展为商业和住宅区,目前已建成的商业和居民小区有:大润发商业超市、龙华世纪城、龙潭新苑等,大型居住小区友邦壹号院也即将建成。由于该片区目前没有配套建设截污或雨污分流设施,每天大量的生活污水汇同地表水后直接排入原有沟渠,汇流至龙潭排涝站前池,最终排入槠溪河。

经现场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上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上述污水入河问题的解决,2019年8月,市政府领导组织城管、生态、水利等部门到现场调研,研究对策。目前初步的打算是:由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尽快制定落实该片区雨污分流治理规划,力争2-3年内付诸实施,彻底杜绝污水直排入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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