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批19件 2020年7月7日转办,7月12日办理反馈)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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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3600420200707125 |
投诉人反映:铅山县河口镇柴家村有一大型垃圾场,厂内污染严重,气味很大。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
铅山县 |
大气污染 |
投诉人反映的铅山县河口镇柴家村有一大型垃圾场属于铅山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于2014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主要采用改良型厌氧卫生填埋处理工艺,总投资5801万元,占地总面积236亩,库容174万立方米,填埋最大高度38.7米,日处理垃圾能力217吨,调节池18600立方米,渗滤液处理能力为100吨/日,使用年限为22年。 2020年7月8日下午,铅山县城管局、铅山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到铅山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目前,铅山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所填埋垃圾大面积已采用了防渗膜覆盖、只留有约300平方作业面未覆盖,会产生异味。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针对近年来省、市环保督察中发现铅山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存在的问题,铅山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均进行了整改: 一是2018年投资628万元由江西盖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铅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项目,整改内容包括按照原设计要求设置导气石笼,对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检修,更换损坏的仪表、仪器、MBR膜、反渗透膜以及纳滤膜等,目前已经整改完毕。该填埋场的运营采取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安装了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设备,24小时监测渗滤液处理情况,对库区以及渗滤液调节池进行覆膜;聘请了江西省天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检测,经检测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了环保竣工验收。 二是拆除了软管4根;同时将调节池内用于应急回抽、避免调节池满溢的3根软管更换成铁管,并进行固定,以消除经截洪沟直接排放的环境风险。 三是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的要求,对已填埋垃圾面(除作业区外)全部采用防渗膜覆盖,并进行分区填埋作业;同时减少作业区面积,尽量减少暴露垃圾;及时对场区内乱堆乱放的垃圾进行清理。 四是针对异味大的问题,按照有关要求对每天作业完毕后的作业区均进行覆盖,进一步避免异味的产生,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是按照上饶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统一规划,将全面实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目前,铅山县西部5个乡镇的生活垃圾从2020年6月1日开始已正式运往弋阳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预计2020年10月上饶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入运营后,铅山县生活垃圾将分别运往弋阳县和上饶市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到时可彻底解决垃圾填埋场气味扰民的问题。 目前,铅山县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正在进行封场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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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3600420200707126 |
投诉人反映:弋阳县旭光乡半夜经常有刺鼻气味(投诉人怀疑是附近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
弋阳县 |
大气污染 |
被举报对象为弋阳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弋阳县南岩镇宝峰村。该公司两条日处理300吨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于2017年11月通过原上饶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饶环督字[2017]204号)。项目工艺流程为:卡车运载垃圾、储仓、输送、料槽、焚烧炉排、垃圾燃烧完成。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炉渣、飞灰、烟气和垃圾渗滤液。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烟气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炉渣、飞灰交由第三方处置;项目运行过程中不产生外排废水。 2020年7月8日,弋阳县南岩镇政府、弋阳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弋阳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目前的两条焚烧炉烟气排放口均设置了在线监测设备,烟气以及垃圾渗滤液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根据环评要求,该公司聘请了第三方监测单位对烟气、厂区无组织气体、厂区噪声、仓顶颗粒物、地下水、周边环境、二噁英等进行了自行监测;环保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两次监督性监测;通过查阅监测报告以及在线监测平台记录,该公司各项污染因子排放均在国家许可范围之内,所有监测数据均在正常范围之内。现场检查时没有闻到异味。 2.道路巡查时发现有垃圾运输车辆密封不严密,运输沿途有垃圾渗滤液洒漏,有明显异味。 3.根据上饶市统一安排,该焚烧发电厂承担了周边多个县区的生活垃圾处理任务,虽然弋阳县运往焚烧发电厂的垃圾均经过压缩后中转,运输途中不会有渗滤液洒漏,但是很难保证周边县区运往焚烧发电厂的垃圾都经过压缩处理后中转。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责令弋阳县城管局、弋阳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和道路巡查,防止垃圾渗滤液洒漏现象。 2.函告周边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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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3600420200707127 |
投诉人反映:玉山县岩瑞镇龙琴村姜家组有一个塑料加工厂,粉尘很大,气味刺鼻,污染严重。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
玉山县 |
大气污染 |
经排查,玉山县岩瑞镇龙琴村姜家组并没有塑料加工厂,但该地建有一家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加工企业,名称为江西瑞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玉山县岩瑞镇龙琴村99号,业主王训森,自建厂房和生产车间的建筑面积约1900平米。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木屑、农作物秸秆回收利用、销售,设计规模为年产5.4万吨木屑、秸秆颗粒燃料,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以及工商营业执照。该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木屑、桔杆)→筛选→制粒→冷却→打包→成品(生物质颗粒);主要污染物是进料、筛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排放工艺处理。 2020年7月8日,玉山生态环境局会同玉山县公安局、玉山县岩瑞镇政府等单位赴现场调查核实。经多方调查核实,该地确实没有塑料加工厂,但有一家生物质颗粒燃料生产加工企业,名称为江西瑞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车间没有生产塑料的相关设备、工艺以及原料和产品,实际现场情况与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相符。 现场检查还发现,该公司虽然建设了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等粉尘收集处理设施,但未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以及批复的要求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包括在进料口、输送、筛选等工序安装收尘设施),导致粉尘收集不完全;同时厂房未完全密闭到位,因此造成部分粉尘外排。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玉山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玉环法字[2020]22号),责令江西瑞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改;限期在2020年8月1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包括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以及密闭生产厂房),整改任务未完成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该问题正在解决中。目前,该公司正在对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完善,同时对生产厂房进行密闭,预计在8月10日前可以整改到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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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3600420200707128 |
投诉人反映:广丰区洋口镇赵塘村有一废品中转站,无证经营,气味刺鼻。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
广丰区 |
大气污染 |
投诉人反映的废品中转站注册名为广丰区洋口废品塑料收购分类站,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者为周植卫。2019年5月,该个体工商户周植卫私自在洋口镇赵塘村虞家设立一个废品塑料分类点,主要用于废品塑料收购分类 。 2020年7月9日上午,广丰区商务局副局长刘晓、洋口镇副镇长李伟以及赵塘村支部书记黄依征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经查,该废品中转站主要从事废品塑料的收购分类,将废品塑料经破碎加工后,进行包装出售。现场检查发现,该废品中转站部分回收的塑料废品堆放无序,加工区域有积水,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也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但现场未发现刺激性气味。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广丰区商务局、洋口镇政府限期经营者周植卫在3日内清除该废品中转站的所有废品,并将该区域清扫干净,确保不反弹。 2.广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饶市管广责改[2020]19号):责令周植卫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停止在洋口镇主要街道和赵塘村“创卫”重点区域设置废品收购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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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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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3600420200707129 |
投诉人反映:信州区聚源路有几家餐饮店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往下水道直排,气味难闻。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
信州区 |
大气污染 |
由于信访件中未提供餐饮单位的具体信息,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信州区聚源路路段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摸排。经排查,目前该路段共有闽中小吃店、洪英瓦罐汤、林兵粉店、徐氏布衣小厨餐厅、郑上平餐饮店、荣记洋口炒粉店、马晓华拉面店、故事之老餐厅、周记一品筒骨粉店等9家餐饮单位,基本以经营早餐炒粉小吃为主,有部分中餐炒菜。去年创卫期间,该路段餐饮单位都已经按照原主管部门(市城管局)的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据了解,当时由于无法满足高空排放的要求,再加上历史原因,城管部门对很多原先接入下水管网排放的餐饮油烟排放管道未废除,因此创卫期间,大部分店家都采取的这种安装净化设施后,往下水管网排放的模式。 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油烟污染问题,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2020年7月8日上午该局油烟整治办工作人员到该路段开展了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由于该路段商住综合楼下的店铺无法满足油烟高空排放的要求,因此在去年创卫期间,9家餐饮单位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且将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再接入下水管网排放。虽然餐饮店主会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但是由于当时安装时间紧,原主管部门(市城管局)对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和管理还存在不足,导致目前该路段有部分餐饮单位的油烟处理和排放效果不理想。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该问题,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具体处理措施: 1.要求该路段所有餐饮店主加强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留存有关凭据,保持设施的正常使用。 2.近期,对上述餐饮家的油烟排放安排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3.要求所有餐饮店主签订《餐饮单位油烟污染承诺书》,保持规范文明经营,保持环境清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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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3600420200707130 |
投诉人反映:鄱阳县田畈街道高家坞村有一报废汽车厂(名叫江西湖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噪音扰民,机油倒在农田,污染严重。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
鄱阳县 |
噪声污染、土壤污染 |
2020年7月8日,鄱阳生态环境局、鄱阳县田畈街镇政府共同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1、鄱阳县湖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正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该公司收购的铁件废品露天堆放在装卸作业区,其中有部分是汽车零部件,如发动机总成、变速箱总成等,因未对总成内残存的废机油采取统一集中收集处理措施,导致在行吊作业过程中部分废机油散漏至地面。3、厂区未建设雨污分流设施,存在淋溶废水、散漏的废机油随雨水混合排放至厂区外水沟。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鄱阳生态环境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一是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二是责令该公司在10日内对废铁堆放场地的油污进行全面清理整治;三是限该公司在60日内建设废铁堆放场所,禁止露天堆放各类废品;四是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管网建设,确保污水收集全覆盖;五是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要求,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并委托有资质的经营单位进行转移处置;六是处以5万元罚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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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3600420200707131 |
投诉人反映:信州区月泉花城小区46栋和44栋之间有一家餐馆油烟排入46栋电梯井里(有多家餐馆,投诉人也不清楚是哪家餐馆油烟排放电梯井),影响居民生活。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
信州区 |
大气污染 |
由于信访件中未提供餐饮单位的具体信息,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月泉花城小区46栋和44栋之间的餐饮单位进行了全面摸排。经排查,目前该区域共有3家小餐饮店,其中壹味鲜粉店、味多美餐厅的油烟排放口设在厨房后的小区内,另一家餐饮店的油烟排放口设在店前低空排放;3家小餐饮店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油烟污染问题,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2020年7月8日该局油烟整治办工作人员到该区域开展了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1.在小区内发现壹味鲜粉店油烟排放口的油烟味较大,并且油烟朝小区地面排放。经询问得知,该店主林国强于今年3月份从陈桂兰(原步步升餐饮店)转让过来,未办理小餐饮登记证;该店目前使用的油烟净化设施和排烟口设置都是原先店主安装好的。2.味多美餐饮店油烟净化器的安装也是在原主管部门(市城管局)指导下安装的,会定期清洗,现场排查未发现异常情况。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针对该问题,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具体处理措施: 1.已于7月10日对壹味鲜粉店无证经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对该区域餐饮单位开展油烟排放检测,确保达标排放;7月14日前完成对味多美餐饮店的检测。 3.要求该区域餐饮单位对油烟净化设施及时清洗,并保留有关凭证。 4.保持对该问题的继续关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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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3600420200707132 |
投诉人反映:鄱阳县饶州街道九一街垃圾中转站气味刺鼻,污水直排到马路上。诉求:气味污水处理干净,垃圾桶不要乱放,垃圾车不要乱停,垃圾中转站要封闭不要开放式。 |
鄱阳县 |
其他 |
鄱阳县饶州街道九一街垃圾中转站位于鄱阳县饶州街道大芝路,该项目于2004年建成投入使用,由鄱阳县城管局下属单位环卫所负责管理运营。2018年鄱阳县全面推行城乡生活垃圾第三方治理运营机制,2018年12月鄱阳县城市管理局与中航美丽城乡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签定了鄱阳县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四片区)合同,同时将该垃圾中转站交由该公司(中标企业)管理和使用。 2020年7月9日,鄱阳生态环境局和鄱阳县饶州街道办共同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1、鄱阳县九一街垃圾中转站进出口处未建设废水收集导流引水槽,导致部分清洗地面废水未经有效收集溢流至站外马路上;2、未及时对站外垃圾桶内生活垃圾进行收运,造成部分生活垃圾散落在垃圾桶周围,导致散发异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鄱阳生态环境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一是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二是责令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站内外场地周边环境卫生清洁,确保每日垃圾清运结束后,中转站必须清洗一次,确保做到无散落垃圾和污水横流问题发生;三是处以20万元罚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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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3600420200707133 |
投诉人反映:广丰区湖丰镇湖丰村旁边是信江河,信江河旁边有个塑料加工厂,废气排出,污染空气,塑料废品倒入信江河,污染信江河。诉求:希望不要污染信江河。 |
广丰区 |
大气污染 |
对于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广丰区高度重视,2020年7月8日由广丰区湖丰镇会同广丰区生态环境局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走访核实,广丰区湖丰镇湖丰居没有投诉人所反映的塑料加工厂。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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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3600420200707134 |
投诉人反映:铅山县新滩乡李叶村有个砂石场(砂石场老板名叫叶五旺),破坏农田,破坏水塘,林地被破坏。诉求:希望复原。 |
铅山县 |
其他 |
铅山县新滩乡李叶村砂石场的业主为叶五旺,其经营的砂石场属于非法经营,存在非法采砂行为。 1.2017年,因农业产业园扩园需要,经铅山县政府审批,对隶属于新滩乡李叶村的土地进行了征用,手续齐全。 2.因农业产业园建设需要,江西建工集团在该地块范围内进行混凝土搅拌施工。 3.江西建工集团施工结束后,叶五旺私自占用江西建工集团的施工用地非法经营砂场。 4.铅山县新滩乡政府已于2020年6月5日对该非法经营的砂场进行整改,拆除器械、清空场地砂石,并将砂石场所占区域恢复至原貌。 5.该砂石场所占区域在农业产业园的征用范围内,并没有造成区域范围外的农田、水塘、林地被破坏。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
不属实 |
叶五旺存在非法经营砂场的行为,但并未造成农田、水塘、林地被破坏。 根据铅山县清理取缔非法砂石加工厂工作会议的精神,2020年6月5日至6月16日期间,铅山县新滩乡政府已对该非法砂石场进行整治,拆除了器械设备,清空了场地上剩余砂石,停止砂石场的一切经营活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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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D3600420200707135 |
投诉人反映:广信区田墩镇岑丰村金玉铜矿井下作业,把地下水抽光拿来洗矿,同时洗矿水排进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同时也把村子的水源给污染了,村子已经没水喝了,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 |
广信区 |
土壤污染、水污染 |
投诉人所反映的铜矿名为江西金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176338185X7),位于广信区田墩镇岑丰村,主要从事铜矿采选项目。该公司前身为上饶县铜矿,始建于1989年,该矿年采选9万吨铜矿项目于1993年通过原上饶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的环保审批(饶城发[93]环字第01号),并于2004年被江西金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该项目采用浮选+磁选联合选矿工艺,生产铜精矿、硫精矿和铁精矿。2016年11月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2020年7月8日,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会同广信区田墩镇政府对江西金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由于现有矿产资源枯竭、矿山复绿整改以及自身经营等原因,该公司2020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1.关于该公司废水排放情况。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厂区雨污分流不完善,有雨水与矿井涌水一同进入沉淀池后外排,且沉淀池内淤泥较满。该公司的何家村尾矿库运行正常,尾矿库总排口处有废水外排。广信区环境监测站对矿井涌水沉淀池排口和尾矿库总排口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矿井涌水沉淀池外排废水除悬浮物超标外,其余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尾矿库总排口外排废水符合《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关于岑丰村船坑组居民用水以及农田耕种情况。该村组居民生活用水由广信区花厅镇自来水公司、金钰公司自建地下水井和居民自建地下水井供给。农田灌溉水主要由牛角湾、高江和杨立三个水库供给,暂未发现有农田无法耕种的现象。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上饶市广信生态环境局已对江西金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理沉淀池内淤泥,并在30日内完善厂区雨污分流设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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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D3600420200707136 |
投诉人反映:广信区田墩镇东坑村有人私自在山上加工蜂窝煤,噪音扰民,煤灰很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
广信区 |
噪声污染 |
2020年7月8日,广信生态环境局会同广信区田墩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经查,该蜂窝煤加工点利用无烟煤、黄土为原料,加工生产蜂窝煤,供给周边村民生活使用,主要生产设备为两台蜂窝煤加工机,日生产蜂窝煤约3000个。该蜂窝煤加工点生产时确实有机械噪声和破碎粉尘产生,但其生产加工工序简单,机械噪声不大;简易破碎等生产工序位于厂棚内,属于半封闭式作业,堆放物料采取了覆盖措施;生产区距离最近的民房(独栋)直线距离约300米,距离居民集居地直线距离500米以上。因此,该蜂窝煤加工点的噪声和粉尘对周边居民影响不是很大。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鉴于广信区三胜煤球厂规模小,加工工序简单以及周边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上饶市广信区生态环境保护局已责令该加工点在60日内完善噪声、粉尘等相关污染防治措施:1、完善生产工棚周边围挡密闭;2、对无烟煤等物料堆场采取有效“三防”措施;3、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合理安排生产加工工序和作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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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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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D3600420200707137 |
投诉人反映:经开区董团乡中路村洋川组有一私人杀猪场,气味很臭,噪声扰民。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其他 |
刘辉松,上饶市经开区董团乡中路村洋村小组人,在自家院内东侧有一个小型生猪屠宰点,名为上饶县辉松养殖合作社;除办理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61121399706768R,无其他相关证照。该屠宰点总占地面积约25平方米,场地内有0.3m*0.6m砧板两块、直径1.5m大小的圆形食槽一个,院子外围有一方形3.5m*7m的化粪池。 接到转办信访件后,上饶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与董团乡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并派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信访件中所提到的洋川组,实际为洋村小组。通过向中路村干部询问以及实地走访了解,发现洋村小组内只有一家生猪养殖屠宰户,名为上饶县辉松养殖合作社。该屠宰点位于洋村小组的居民点,一般屠宰时间在凌晨4点钟开始,每月生猪屠宰量为20余头;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排放沟收集并排入化粪池,再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化粪池顶部加盖了顶棚。由于该屠宰点距离周边住户和村民比较近,屠宰废水和猪粪产生的异味确实对周边住户以及村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屠宰加工过程产生的噪声有时确实也会扰民。 2020年7月10日上午,省环保督查组对该屠宰点进行了现场督查,并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查勘和调查询问。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上饶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局采取以下处理整改措施: 1.责令该屠宰点立即停止生猪屠宰,并拆除生猪屠宰的设施。 2.限该屠宰点业主5日内对自家院中以及周围的卫生状况进行清理。 3.要求董团乡政府和中路村委会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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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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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D3600420200707138 |
投诉人反映:信州区解放河水质差,散发恶臭。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
信州区 |
水污染 |
解放河是上饶市中心城区的主要内河之一。从信州区黄沙塘水库至信江河出口全长4.34公里,其下游段分别被住房建筑物和宝泽楼市场覆盖。河道受上游及其周边地区水土流失和沿岸居民生活废弃物排放的影响,尤其是覆盖河道的住房户下水道粪便等杂物直接排入河道,不同程度地污染了解放河并造成沉积物和漂浮物阻塞。在高温枯水季节,河道长期积累的河底淤泥杂物释放、散发的难闻气体直接影响河道周边居民的生活。 针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上饶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到达解放河现场进行调查核查。经查,解放河沿线确实存在污水直排造成水质差;在晴天气温高的情况下,存在轻微恶臭的现象。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1、河道日常保洁、消毒除臭。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下属的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组织解放河全线河道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工作,有专门队伍每日巡查,对信州区吉阳中路南北侧、华都酒店对面、凤凰大道南北侧、平安医院南侧、汽车站汽修厂内、滨江路北侧等6个河道敞开段和口子及时清捞垃圾漂浮物并抛洒石灰进行消毒除味,保障解放河环境卫生。 2、清淤疏浚 2017年,上饶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对解放河全线河道进行了底泥和淤积物的清理。 3、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上饶市政府的工作计划安排,解放河黑臭水体治理由上饶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监理招标,施工招标定于2020年7月15日开标,项目计划7月下旬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底完成整体工程建设,届时将完成解放河黑臭水体整治,消除黑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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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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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D3600420200707139 |
投诉人反映:德兴市张潜路南门商城5栋有几家餐饮店(东方渔港、廖厨、一家烧烤店、一家发糕店、一家烤饼店)油烟净化器不达标,不能完全处理油烟,油烟直排,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
德兴市 |
大气污染 |
德兴市银城街道张潜大道南门商城5栋共有6家餐饮店: 1、字号名称:德兴市川湘居饭店,经营地址:南门商城5号楼7号商铺,经营范围:热食类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该店于2019年11月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2、字号名称:德兴市智鹏发糕店,经营地址:南门商城1-4号,经营范围:热食类食品制售,该店于2019年4月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3、字号名称:德兴市缘味小吃店,经营地址:南门商城5号楼第一层12号商铺,经营范围:小吃服务,该店已于2020年2月停业至今。 4、字号名称:德兴市福源脆皮酱香饼店,经营地址:南门商城5号楼11号店,经营范围:热食类食品制售,该店于2020年3月26日开始经营,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5、字号名称:德兴市东方渔港饮食店,经营地址:南门商城5号楼13-18号店面,经营范围:餐饮服务,该店于2020年4月初安装了油烟净化器,2020年4月下旬开始经营。 6、字号名称:德兴市廖厨酒店,经营地址:张潜大道八号公馆隔壁,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该店于2018年10月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2020年7月8日,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股汪振兴、谭政和银城分局吴建华一同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 1、德兴市川湘居饭店的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直接排放,未接入排烟管道,油烟净化器未定期进行清洗。 2、德兴市智鹏发糕店的油烟净化器未定期进行清洗。 3、德兴市福源脆皮酱香饼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4、德兴市东方渔港饮食店油烟净化器未定期进行清洗。 5、德兴市廖厨酒店油烟净化器未定期进行清洗。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针对现场调查核实发现的问题,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德兴市川湘居饭店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责令在2020年7月10日前整改,整改内容: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并将烟排放至烟道管。 2、德兴市智鹏发糕店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责令在2020年7月10日前整改,整改内容:清洗油烟净化器设施。 3、德兴市福源脆皮酱香饼店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责令在2020年7月10日前整改,整改内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4、德兴市东方渔港饮食店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责令在2020年7月10日前整改,整改内容:清洗油烟净化器设施。 5、德兴市廖厨酒店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责令在2020年7月10日前整改,整改内容:清洗油烟净化器设施。 以上5家餐饮服务单位,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抄告德兴生态环境局,对其排放的油烟进行监测。鉴于该小区未设置专用油烟通道,建议城管部门安装油烟通道。 该问题正在解决中。目前: 1、德兴市川湘居饭店已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烟道管已安装。 2、德兴市智鹏发糕店已清洗油烟净化设施。 3、德兴市东方渔港饮食店已清洗油烟净化设施。 4、德兴市福源脆皮酱香饼店已联系购买油烟净化设施。 5、德兴市廖厨酒店已清洗油烟净化设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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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D3600420200707140 |
投诉人反映:玉山县冰溪镇武安西路123号有修车店(火车头汽修店),该修车店有喷漆店,气味刺鼻。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
玉山县 |
大气污染 |
投诉人反映的修车店名为火车头汽车维修服务中心,位于玉山县冰溪镇武安西路6-8号店面,经营范围为汽车钣金、喷漆。该店业主为彭班兵,于2018年4月开始经营,已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在玉山县交通运输局备案。 接到转办信访件后,玉山县交通运输局立即责成县运管所工作人员前往该店调查核实。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烤漆房的废气确实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玉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火车头汽车维修服务中心限期整改,于2020年7月16日前拆除烤漆房。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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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D3600420200707141 |
投诉人反映:弋阳县城南夜宵摊油烟大,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
弋阳县 |
大气污染、噪声污染 |
弋阳县城南夜宵摊位于弋阳县城南凤凰城与式平大道交叉口,有洪山胖子等8家夜宵摊(都属于露天、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020年7月9日晚,弋阳县南岩镇政府、弋阳县城管局等单位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1、8家夜宵摊正常营业,营业时间为晚上18:00到第二天凌晨2:00,产生油烟无组织排放。2、调查期间,有顾客正在划拳,声音很大。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弋阳县南岩镇政府、弋阳县城管局等单位责令8家夜宵摊立即整改: 1、在15日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所安装的装置要符合环保的要求,逾期未安装的停业整改。 2、必须将顾客引导进入棚内就餐,任何时间不得出棚经营,晚上21点后约束顾客不得出现划拳等声音过大的扰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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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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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X3600420200707006 |
投诉人反映:婺源县珍珠山乡共产主义水库靠近吴源村水域,被人承包养鱼,投放大量饲料,对水质造成严重污染。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
婺源县 |
水污染 |
共产主义水库(简称共库)位于婺源县珍珠山乡西南部,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大(二)型水库。该水库全长约20公里,总库容1.437亿立方米,周边山林面积1.8万亩,共库80%的水面位于珍珠山乡境内。珍珠山乡黄砂、秀水、虹冲、吴源4个村委会7300余村民依库而居。一直以来,婺源县十分重视库区及其周边生态保护,坚决杜绝污染库区水质的生产生活行为,水质常期维持在二类水质。 2020年7月8日,婺源县珍珠山乡政府、婺源县农业农村局和吴源村委会工作人员对该水域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为:该水域有一个共库库汊,为养殖户吴进发(景德镇乐平市人)承包用于养鱼,水面上配备有投饵机、网箱等养殖附属设施。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
属实 |
1.婺源县珍珠山乡政府责令该养殖户立即拆除水库中投饵机、网箱等养殖附属设施,并要求其以“人放天养”的模式科学放养,投放花鲢、白鲢等滤食性鱼种及鲫鱼、鲤鱼、汪刺鱼等底层杂食性鱼类,用以改善水质,恢复水体环境。 2.婺源县农业农村局、婺源县珍珠山乡政府建立联合巡逻制度,开展经常性巡逻,防止偷放饲料行为发生。 该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该养殖户已于7月9日自行拆除水库中投饵机、网箱等养殖附属设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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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X3600420200707007 |
投诉人反映:鄱阳县侯家港乡船湾村和永丰村、田畈街重家山村三个地方各有一采石场,污染严重。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
鄱阳县 |
其他 |
鄱阳县鑫宏昌矿业有限公司位于鄱阳县侯家岗乡船湾村委会牌楼下组,江西凯鑫得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鄱阳县侯家岗乡永丰村,鄱阳县巅峰砂石销售有限公司位于鄱阳县枧田街乡重家山。以上3家采石矿主要从事普通建筑用石料开采,均办理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手续。采矿工艺为:岩石剥离→凿岩打孔→爆破→集堆铲装→运至堆场→破碎筛分→装车外运等。 2020年7月7日,鄱阳生态环境局,鄱阳县候家岗乡、枧田街乡政府分别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1.鄱阳县鑫宏昌矿业有限公司存在未对料场采取遮盖、围挡等措施;采矿作业区至破碎加工区路段的车辆转运扬尘未建设洒水抑尘设施。2.江西凯鑫得实业有限公司存在料场未采取遮盖措施;采矿作业区至破碎加工区路段的车辆转运扬尘未建设洒水抑尘设施。3.鄱阳县巅峰砂石销售有限公司的采石场项目自2019年11月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设备设施均已拆除;该公司计划在今年8月份对项目进行全面升级改造。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鄱阳生态环境局分别依法向两家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两家公司在20日内按要求建设完善粉尘治理设施;同时采取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的物料堆放、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排放;并分别处以2万元罚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