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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公安局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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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广信大道118号

负责人:邱木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电话:0793-8322910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市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部署、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组织指导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外事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监所建设。

(九)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处置工作,承办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

(十三)拟定并组织落实全市公安被装、装备、经费的配备标准和制度。

(十四)指导全市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市公安宣传、教育、训练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和较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及时提出全局性工作和中心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统计、档案、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重 要文稿的起草修改;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公安调查研究工作。

(二)指挥中心  组织制定工作预案,协调、辅助指挥全市性重大突发案(事)件处置和重大警务活动;负责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和授权的日常警务指挥调度,传达、落实有关指示、指令和工作要求;指导、规范、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指挥系统和110报警服务台建设;承担局机关24小时值班工作。

(三)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业务建设;办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

(四)治安警察支队  拟定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办法、规定;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户籍、民用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娱乐场所、特种行业;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全市特警队、巡警队建设以及处置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社区警务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保卫组织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居民份证的登记、办理、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治安案件和相关刑事案件。

(五)刑事警察支队  掌握、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动态信息,拟定预防 ,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办案工作;组织规划和推广应用刑事技术、刑事情报信息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负责与外省市开展情报信息交流、协调办案;组织、协调、侦办重特大跨区域案件、 有组织犯罪案件,缉捕重要案犯;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六)科技信息化支队  规划、指导全市公安信息通信和公安科技工作;拟定、实施公安信息系统、通信网络建设的技术标准;规划和组织实施公安信息系统建设及联网工作;组织开发、推广、应用,整合公安业务数据库,开展信息服务;负责公安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应急通信及日常公安通信、信息网络运行、设备维护、数据查询、声像信息传输等技术保障工作;拟定科权强警工作规划;管理公安科研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七)交通警察支队  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勤执法工作,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设施的规划;指导、监督和实施全市机动车(不含拖拉机) 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交通科技 管理和信息化应用;负责信州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市中心城区处警任务,承担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八)监所管理支队  掌握全市公安监所工作信息,拟定公安监所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和对策;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的人员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所安全防范工作,查处重大事故;指导、监督公安监所管理机构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规划和指导监所及其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

(九)食药环支队  掌握、分析水上治安、刑事犯罪情况,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水上治安管理和刑事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水上治安纠纷、械斗事件;指导、协调跨区域的水上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船舶户牌和船民证照的发放、管理工作;办理有关水上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水上治安、刑事案件。

(十)出入境管理支队  组织、指导全市公民出入境管理、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和公安外事工作;负责掌握、收集出入境信息,研究制定出入境管理有关办法、规定;承担内地居民因私出入境和境内外国人居留、签证延期管理工作,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事务;组织协调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市出入境证件的管理、制作和出入境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十一)法制支队  组织草拟、审核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建设,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检查公安执法工作;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

(十二)禁毒支队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工作;协调跨区域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禁毒宣传教育和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市缴获毒品的检验、分析和保管工作;承办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毒品犯罪案件;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特警支队  在处置暴乱、骚乱事件。恐怖事件中担负攻坚任务;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重大事件:处置劫持人质。持枪作案,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恐怖事件;处置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活动、庆典活动、大型公益性文体活动和合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参与治安巡逻,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装备财务处  指导全市公安装备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全市公安经费保障机制建设工作;拟定全市公安装备建设的规划,负责警用装备、被装的计划、申报、订货、调运、储存、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安装备经费的申报、分配、管理工作:编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管理局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局机关社会保障、公费医疗工作。拟定局机关警务保障需求计划;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基本建设工作。

(十五)警务督察支队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查处违纪案件: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十六)人事处  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调研工作;指导全市公安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优抚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承办全市公安民警考试、录用、授衔工作;管理全市公安民警警号和证件;指导、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

(十七)教育训练处  指导、组织全市公安民警训练工作;指导、协调市人民警察学校和全市公安民警训练基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民警在职学历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察内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警察体育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初任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和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岗位技能的培训工作。

(十八)宣传处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宣传思想、文化建设、政治教育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推荐和宣传先进典型。

(十九)审计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审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十)信访处  接待群众来访,受理公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请求;调查、复查、复核并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工作。

(二十一)行政服务处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及时调研分析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现状,适时提出审批服务跟踪管理和改进意见;建立健全服务窗口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公安局相关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以市政府公布保留的项目为准)。

(二十二)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三)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二十四)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  履行党内监督、行政监察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民警守法、执法情况;受理群众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案件;受理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申诉。

(二十五)上饶市看守所  依法承担有关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羁押任务;组织开展狱内侦查,配合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对法定留所服刑的罪犯实施监管改造。

(二十六)上饶市拘留所  依法承担被裁决治安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拘留和教育管理任务。

(二十七)上饶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依法承担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实施强制戒毒治疗和教育管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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