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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司法局单位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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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26号

负责人:蔡呈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电话:0793-868843

依据:关于印发《上饶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办字[2019]29号)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三)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编纂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外文文本。承担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担县(市、区)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并指导实施, 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八)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复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指挥中心)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保密、信访、安全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公文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外事工作,协调对外法治交流与合作。承担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应急处突指挥、建设互动机制、服务领导决策等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关工作。

(三)宣传培训科  负责指导全系统宣传思想工作。指导、

监督全系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指导、管理全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指导全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

(四)立法科  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进行督促、指导;审查修改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送审稿,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负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送审

稿的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承办市政府规章解释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五)合法性审查科  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文书和市政府对外协商、谈判重要文件的法律审核等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市、区)规章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工作。

(六)社区矫正管理科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局系统综治维稳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调查研究工作。

(七)行政复议应诉科  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承办由省政府裁决的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工作。

(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

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上饶市法律援助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二)律师工作科(上饶市市直公职律师办公室)指导、

监督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初审报批和证书的发放工作。

(十三)公证仲裁工作科  指导、监督公证、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市公证、仲裁工作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公证仲裁机构、公证员仲裁员和公证仲裁业务等工作。编制全市公证、仲裁名册并公告。

(十四)司法鉴定工作科  制定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并实施国家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工作。编制全市司法鉴定名册并公告。

(十五)装备财务审计科  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十六)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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