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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财政局单位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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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广平街2号

负责人:余接成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办公电话:0793-8683090

依据:关于印发《上饶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办字[2019]47号)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县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国家和省、市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研究我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工作。

(四)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县、乡财政管理等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并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二)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信息、会务、财务、机要、保密、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公务接待安排、机关财务、综治、精神文明、节能、信访、科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人:祁如今;联系方式:0793-8683088。

(二)综合科 承担公积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提出有关个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参与实施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国有土地出让等的收支管理,监督管理彩票资金、住房保障资金等。负责人:杨忠云;联系方式:0793-8683179。

(三)法规税政科。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法治建设,财政普法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财政有关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财政“放管服”改革工作。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管理财政票据。组织落实税收政策,负责全市税收保障相关工作,承担市税收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人:杨接建;联系方式:0793-8683187。

(四)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牵头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加强预算收支的预测。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下转移支付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审计相关工作。负责人:张海飞;联系方式:0793-8683081。

(五)国库科。 组织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汇总全市财政决算,起草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实施财政决算报告及报表公开,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承担国库资金调度有关工作。管理财政专户,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管理工作。负责人:陈亚斌;联系方式:0793-8683033。

(六)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党派、群团、公安、司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落实人才发展有关资金和财政政策。拟订市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政策,承担市本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负责人:程渠;联系方式:0793-8683115。

(七)教科文科。 承担宣传、网信、教育、体育、科技、文广新旅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人:刘明华;联系方式:0793-8683102。

(八)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大数据、交通、住建、应急、商贸、物资、供销合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人:王晓文;联系方式:0793-8683183。

(九)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承担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等方面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负责人:王丰;联系方式:0793-8683119。

(十)农业农村科。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基层财政惠农补贴发放。承担粮食等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和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许晓建;联系方式:0793-8683092。

(十一)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人:吴海金;联系方式:0793-8683175。

(十二)资产管理科 承担国资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产权登记等工作。负责审核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负责人:顾培庆;联系方式:0793-8683192。

(十三)债务金融科。 承担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政府债务和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风险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承担地方金融监管、地方金融体制改革相关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人:叶勇;联系方式:0793-8683045。

(十四)政府采购监管科。 拟订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草案。处理政府采购投诉,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供应商库的管理工作。承担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市级应对工作,承担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和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负责人:谢晞;联系方式:0793-8683098。

(十五)财政监督科(财政监督局)。 负责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工作。承担财政内控建设和内审工作。负责有关财政资金监管系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蒋玉婵;联系方式:0793-8683039。

(十六)会计科。 贯彻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负责人:何英;联系方式:0793-8683009。

(十七)绩效管理科。 负责拟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组织绩效评价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市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等。组织市本级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人:解震;联系方式:0793-8683033。

(十八)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口健康、离退休老干部工作。负责人:徐剑洪;联系方式:0793-8683168。

(十九)机关党委。 协助局党组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人:刘显鹤;联系方式:0793-868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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