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编制了《上饶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上饶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9日
附件
上饶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报送单位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交市政府 常务会审议时间 |
是否需 听证 |
1 |
市自然资源局 |
上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 |
市自然资源局 |
已于2023年2月 提交常务会审议 |
已听证 |
2 |
市人防办 |
上饶市人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 |
市人防办 |
2023年8月 |
否 |
3 |
市林业局 |
上饶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
市林业局 |
2023年10月 |
否 |
4 |
市医保局 |
调整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政策 |
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
2023年12月 |
否 |
5 |
市自然资源局 |
三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