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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上饶市本级2023年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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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销售分公司等16家单位列为上饶市本级2023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各有关单位、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西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细化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切实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

附件:上饶市本级2023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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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2023年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上饶石油分公司灵溪油库

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上饶市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上饶站

江西省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上饶分输站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春和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天然气大鼎实业有限公司

上饶远大气体有限公司

上饶市中能石油加油站有限公司

江西新越配送服务有限公司

上饶市信州区天禧日用杂品公司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上饶供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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